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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释义、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与结算审计实务疑难

讲师:刘老师天数:2天费用:元/人关注: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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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工程造价公开课

各有关单位: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2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3年意见稿)。该标准结合*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行业发展方向更新,关于发承包双方定量价风险的界定更为完善,条款更趋具体、贴近实务。2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为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国际化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对于专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会起到更好的引导作用。之前,*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各地也纷纷出台配套意见。过程结算要求:边施工边签订过程结算文件,直接作为竣工结算的组成部分;先结算,后竣工;不结算,不备案。
在“国家造价改革”背景下,工程造价有哪些改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计价与结算有哪些热点与难点问题?如何确定工程造价?这都是在工程实践中亟需掌握的重中之重。现实中,工程设计变更、人工材料涨价、计价纠纷、工程款纠纷、结算审计等等各类造价问题严重困扰着各参建方,如何在造价层面予以防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以及产生纠纷后如何有效处理?工程造价一直是建筑市场博弈的焦点,工程造价管控、计价分歧、施工合同纠纷、工程价款调整与结算审计问题越来越引起各市场主体的高度重视。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3年意见稿)修订内容及解析
1.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如何适用
2.对综合单价分析表提出新要求
3.修改了清单的完整性及准确性责任划分
4.明确了计价风险划分
5.施工深化设计导致深化图纸与合同图纸存在差异的
6.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实质性内容
7.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将其引致的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和(或)综合单价报价中
8.增加清标内容
9.明确了甲供材费用计取
10.发包人提供材料或暂定材料价格的清单项目编制规定
11.修改了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最高投标限价应依据合理施工期及常规施工工艺编制
12.投标报价应依据投标人的工程实施方案及投标工期编制
13.工程变更计量规定
14.计日工计量规定
15.返工工程计量规定
16.新增工程计量规定
17.工程量清单缺陷规定
18.变更估价三原则的修改
19.工程索赔新要求的介绍
20.施工过程结算新规定的详细介绍

第二部分: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全过程疑难问题梳理、结合计价规范的应用
一)招投标造价问题
1.招标材料无品牌要求,后甲方指定了品牌,如何调整?
2.招标策划有误,调减项目实施内容,如何处理?
3.招标清单按项计取的措施项,能否据实结算?
4.招标清单措施项,无清单量,如何结算?
5.招标清单漏项的专业工程暂估价费用,应该由哪一方来承担?
6.招标清单无品牌要求,投标按普通品牌报价,后甲方指定了品牌,如何调差价?
7.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不对限额清单准确性负责,限额清单的工程量为中标人必须完成的基本工程量,且总价包干,中标人承担除按合同约定进行调价外的一切风险,如何处理?
8.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有误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如何处理?
9.招标限价很低,询价市场价高,可否重新组价?
10.中标后承包人,不能以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派的监理工程师对其施工组织设计,作出调整性意见,而得到另外的支付,措施费包干使用,不作调整,如何处理?
11.专业暂估价,建设单位要求承包人公开招标,承包人想进行邀请招标,如何处理?
12.总包合同约定勘察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承包人自行复核,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如何应对?
13.图纸错误导致的不平衡报价,如何结算?
14.图纸量少于招标量,如何结算?按总价合同结算还是按实际完成的图纸结算?
15.图纸设计变更,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费用如何调整?
16.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新增的措施费应该按实计算还是按投标费率计取?
17.材料调价差,调差工程量,如何确定?
18.材料调价差的风险范围?材料价差变化幅度的计算方式?调差材料的数量计算方式?价格调整方式?调差税金计取方式?
19.低价中标部分,变更如何组价?
20.工程量清单存在错项、漏项,如何处理?
二)合同签订造价问题
1.材料价格严重偏高,现场管理费严重偏高,如何处理?
2.措施费的计量单位为项,能否据实结算?
3.单方提出因工程质量问题,扣减工程量的做法是否合理?
4.单价合同,按项包干的措施费如何调整?
5.单价项目按总价处理,是否属于清单计价方式的错误,能否据实调整?
6.地勘报告出现错误时,清单项目特征如何调整?
7.要求投标人经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的费用,如何处理?
8.隐蔽验收资料与施工图不一致,能否据实调整?
9.暂估价材料分多次招标,不同次招标的中标价格差别很大,如何处理?
10.增建工程尚未签订合同,双方口头约定计价依据暂参照原合同,如何处理?
11.总承包服务费未发生,预算包干费,按合同建筑面积计取是否可行?
12.总价合同要考虑总价对应的范围,如何索赔?
13.对于管理费用的索赔,承包人应提供什么依据做费用核定的支撑?
14.对于价款增加部分工程,应如何处理才不违规?
15.二次深化设计费用,如何处理?
16.风险范围是否包括设计变更?
17.钢板桩租赁、摊销如何考虑?
18.工程未完工,脚手架、垂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如何计取?
19.经专家认证的高支模方案增加的费用是否可以按实计取?
20.如何认定变更方案不合理或过度变更?
三)履约造价问题
1.按项包干的措施费,能否按实调整?
2.变更单价如何确定?是否受13清单规范之15%约束?
3.标书购买、制作费、施工准备费、投标保证金、项目可预期的利润,如何索赔?
4.不对分包单位进行退场处理,不重新招标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在不违反主合同,材料价差如何调整?
5.不可抗力事件,如何补偿?
6.不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和风险,能否包干?
7.工程造价中已计取综合费,能否再按照签证和施工现场情况计取临时道路费用?
8.固定总价合同,后补充协议该为暂定价,金额与固定总价合同一致,结算审核能否全部按可调单价?
9.固定总价合同,没有完成,如何结算?
10.合价包干的加固费,能否按实结算?
11.合同范围内,措施项目漏项,报价能否自行增加?
12.合同解除,塔吊退场、劳务退场、分包退场、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解约等,怎么处理?定制加工,但尚未交货的材料和钢结构,如何处理?
13.合同清单包干的措施费,没有发生,如何处理?
14.合同约定设计变更,措施费均不调整,如何结算?
15.合同约定总价包干,没有招标清单,如何应对?
16.红线外内容,如何结算?
17.甲方供材,结算税前扣除还是税后扣除?
18.甲方原因停工,乙方能获得什么赔偿?临建措施索赔依据?
19.甲供材结算,投标报价的辅助材料费能否扣减?
20.甲供材扣除,是否算损耗量?
四)结算造价问题
1.工程已验收合格,实际做法与原设计做法有偏差,能否执行原投标单价?
2.结算单价应在招标控制价120%内,合理吗?
3.结算审核,发现漏报项,如何处理?
4.结算审核,能否依据乙方提供的发票审减?
5.结算审核时,审核单位对原有图纸中的工程量是否要重新计算、重新核对?
6.结算书只有造价咨询企业的公章,没有造价人员签字和盖职业印章,是否有效?
7.解除协议后,产生的大量的租赁费及管理费,如何结算?能否可按竣工图结算?
8.据实结算,是按实际人工费和机械费做书面签证,还是按信息价调整?
9.竣工资料交当地档案馆时,归档整理、图纸扫描等发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10.没有详细的招投标清单怎么结算?
11.没有项目特征,没有单位,投标时只报一笔费用,如何结算?
12.没有招投标手续的部分费用,如何结算?
13.明沟明塘、暗沟暗塘措施费,如何结算?
14.人工费市场价与定额价的差额,如何处理?
15.人工消耗量的不平衡报价,如何处理?
16.如果增建合同签订约定为定额做依据,咨询方对于变更项单价的审核是否正确?如果可以采用原合同,单价又如何确定?
17.施工组织措施费结算,怎么算才合理合法?
18.市场材料、人工涨价,暂定合同价低于实际单方造价,如何结算?
19.受征地影响的施工降效费用,如何处理?
20.双方对材料数量的计算标准发生重大误解,如何处理?
五)结算审计与财政评审
1.投标时已经报的取费标准,审计能否调整?
2.不平衡报价,审计能否要求重新组价?
3.已经过监理、建设单位签字确认的签证单,审计方认为工程量虚大,如何结算?
4.隐蔽性工程已竣工验收,审计方能否破坏性试验,扣减?
5.暂估价,认质认价,结算审计能否推翻?
6.清单项目特征相同,报价不同,如何处理?
7.无项目特征和具体方案的措施项目,能否按实际发生调整?
8.如何主张甲方适用免责条款无效?
9.信息价偏高,能否按市场价格进行审定?
10.施工合同与中标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不一致时是否构成黑白合同?
11.施工许可证未办理,施工方进场实施了少许前期工作,能否争取降效费?
12.未列入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乙方会上报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甲方对于价格是否有权干涉?
13.未形成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能否按漏项处理?
14.严重亏损的土方开挖及外运,能否调整?
15.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费用,如何处理?
16.第三方清标后出的价格能否作为结算依据?
17.审计方能否修改预算单价和合同总价,是否违背合同?
18.合同约定以决算审核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的,审核结果能否作为结算的依据?
19.据实发生的现场未经财评认定可否结算?
20.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范围外的货物、设备、软件的总包采购价格确定方式?

【培训对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企业(工程承包、建筑施工、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招标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中心、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工程造价、招标代理等)总经理、总造价顾问、法务总监、总工程师、项目管理、市场开发、商务谈判、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等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相关的直线经理人等。

【授课专家】
刘老师:南京审计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造价管理系(江苏省公共工程审计重点实验室),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工程管理、造价管理与审计等方面的研究,主要讲授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设与审计法规、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建设项目审计、工程项目融资等课程,曾在《土木工程学报》、《建筑经济》、《工程管理学报》、《系统工程》、《数理统计与管理》、《科研管理》、《管理评论》等刊物上发表了10多篇论文。长期担任国家审计机关、政府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设工程造价与审计课程”的主讲专家,授课内容详实,理论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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