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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与职业病预防与处理实务》—上海讲师

讲师:刘新苗天数:2天费用:元/人关注:2170

日程安排:

课程大纲:

员工工伤与职业病预防与处理实务

【课程背景】
自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的出台,对企业在员工工伤的情形方面和职业病防治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出现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及时采取调查处理措施,减少影响,消除隐患,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企业该如何防止工伤的发生,职业病的防护,发生工伤后企业该如何进行处理等系列问题摆在企业HR的面前。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对受伤较轻的,可以到本单位的内部医疗机构进行简单处理;但对伤害严重的,应当将伤者尽快送到附近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一方面,用人单位的抢救要抢时间,以满足紧急救治工伤职工的需要;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在运送伤员时,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运用科学的卫生防护手段和技术,使伤情得以控制,而不加重病情。此外,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课程价值】
1、通过课程学习,掌握工伤的情形、视同工伤的情形;
2、通过课程学习,掌握发生工伤和职业病该如何处理、工伤的认定和鉴定等内容;
3、通过学习,掌握在工伤发生过程中的疑难杂症;
【课程特色】
1、独特的技能训练型讲授风格
2、丰富、贴切的案例分享
3、生动活泼、引人入胜的课堂氛围
4、独特的技能训练型讲授风格
5、课程将与企业情况紧密结合
6、将内容设计与演绎得更加实效生动
【课程对象】劳动关系专员、主管、经理、部长、直线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行政人事总裁、党群工作部处长、部长、组织人事部部长、工会主席以及热爱劳动关系的学员。

【课程提纲】
第一单元:工伤与职业病的概念
第二单元:工伤的原则与特征
第三单元:工伤保险适用于工伤认定
第四单元: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期待遇
2、工伤致残待遇
3、因工死亡待遇
4、工伤保险待遇的丧失与责任担任
第五单元:工伤的六大情形,视同工伤的三大情形;不认定为公司的三大情形
第六单元:工伤期间的薪资福利待遇问题
第七单元:工伤期间的护理费如何处理
第八单元:工伤期间遇到其他病情发作,医药费如何处理
第九单元:工伤需要到外地就医的,餐费、交通费、住宿费如何报销
第十单元:工伤认定的时间对企业和个人是如何规定的
第十一单元:工伤鉴定是在什么时候进行的
第十二单元: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发生的工伤如何处理
第十三单元:外包工在工作场地发生的工伤如何处理
第十四单元:员工要求延长时间进行工伤鉴定该如何进行
第十五单元:员工发生交通事故后,企业是够要报工伤
第十六单元:工伤认定的等级1-4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如何规定
第十七单元:工伤认定等级5-6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如何规定
第十八单元:工伤认定7-10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规定
第十九单元:工伤员工提出解除和终止,企业是否需要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单元:工伤员工死亡后,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怎么计算
第二十一单元:工伤员工死亡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何计算
第二十二单元:哪些情形丧失领取抚恤金呢?
第二十三单元:非法用工造成的工伤死亡如何处理
第二十四单元:如何结合员工的企业工龄,计算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员工的医疗期
第二十五单元: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六单元:医疗期满后,员工仍需治疗,应当如何处理?
第二十七单元:如何避免在医疗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单元: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及其法律后果
第二十九单元:骗取工伤保险该如何处理
第三十单元:职业病防治的措施
1、职业病防治制度的公示;
2、职业病岗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告知;
3、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以及怀孕、哺乳期妇女从事职业病岗位;
4、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三十一单元:师生互动提问

员工工伤与职业病预防与处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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