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大纲
第一天:个税基础知识与筹划思路(请点击【自测考卷】测试你的外籍人士个税的基础知识)
第二天:*法规/案例
第一天全天
一、高管/董事、高收入人群的税务筹划
01.董事费的个税问题
02.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计划中的个税筹划及外汇问题
03.企业年金的个税问题
04.企业上市前的股权架构搭建与上市后的股东变更
05.其他收入的个税筹划
年终奖、薪金、绩效奖金如何发放?
员工福利如何进行个税筹划?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能否筹划?
国内高管、高收入人群个税筹划案例分析
居民与非居民个人的筹划
二、外籍员工(含港澳台人士)个税筹划
01.个税缴纳对象的认定
如何界定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
境内有无住所及习惯性居住
02.个税的数字游戏
90天与183天
认定天数的计算原则
高管和外籍员工代表了高收入人士,即是一个重点税源。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25号),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又进入了指导性检查项目。按《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
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后每年税局将抽查20%重点税源企业,即使纳税指标在正常范围,在五年内也一定会被查一次。有哪些内容是税局重点关注的?
公司有没有洽当地为这些重要员工进行税收筹划?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陆续实施税收情报自动交换,按经合组织要求,香港和澳门也将在2018年就税务事宜自动交换金融帐户资料。坊间常说的境外发工资、改变居住地等方法,真的可行和能操作吗?
你有否想过中国高管出售香港上市公司股票,结果要交2亿多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能提前筹划,这是可能省回的!股票期权、限售股等激励计划有何税务筹划?有哪些非税因素要考虑?有否想过取得股权激励后竟会没钱交
税!根据外汇管理局的要求,你不能在退休后持有境外公司的股权!?那么,个税的的筹划应该要注意哪些影响?忽视这些影响会带来哪些风险?企业又该如何处理这些影响?PEO很荣幸邀请到了知名中国税务专家张少云*,从管理与经营的层面对个税的管理与筹划进行分析。本次研讨会第一天将集中讲解高管及外籍员工个税的基础知识与筹划思路;第二天上午将集中讲解*法规/案例和如何应对税局稽查。
课程大纲
不到183天也要交税?
到了183天也可以不交税?
如何为长期来华人士制定离境安排?
如何理解5年与不满一年
03.收入的分配
境内外所得划分
外籍人士的境内境外薪金分摊
以内地公司名义由海外代为支付的薪金补贴
如何筹划代垫费用的对外支付
工资收入、董事费、股票期权的处理
福利费、出差补贴、语言训练费、保险、住房补贴、搬迁费、洗衣费等等、公司免费用车、话费补贴、私车公用
是否会涉及个税?
什么是"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
04.跨境派遣的陷阱
外籍员工派遣中个税对常设机构认定的影响
外籍派遣应该如何操作?
派遣也会被认定为提供服务并收取税款?
内地个人外派境外工作的个人所得税的难点
05.外籍员工个税自行申报的问题
填表时要特别注意什么地方?填错了有什么风险?
哪些外籍员工不用做自行申报?
06.如何实行税收平衡?
07.以下这些似是而非的"所谓筹划"方案,会面对哪些税务局质疑?有哪些看似可行实则无从实施之处?
工资费用化项目的选择与实施
多处取得工资的避税计划
福利费的避税筹划
劳务报酬的避税筹划
奖金发放形式的避税筹划
奖金发放时间的避税筹划
为职工支付其他费用的所得税扣除
外籍个人工资支付地的税收筹划
外籍个人工资来源地的税收筹划
外籍个人收入项目转变的税收筹划
外籍个人先分配后转让的税收筹划
外籍个人工资福利化的税收筹划
第二天
一、*法规政策解读
01.中国政府更容易对公民境外所得征税
*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导致*两国达成初步协议,两国之间会将对方国家公民的帐户信息互换,
中国政府更容易对公民境外所得征税。香港和澳门两地已经确定在2018年前就税务事宜自动交换金融帐户资料。
即是中国居民在境外的银行账户资料会自动交予中国的税务局。
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将把个人所得税的避税漏洞堵住,加上信息公示制度等政策,企业应如何了解个人所得税的
方向和政策?有哪些节税方法仍然有效?要关注哪些内容?
02.股权和资产转让、重组新规解读及个税筹划
重组、引入投资人、风投、上市等情况下,少不了股权转让和对赌协议,新出台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
理办法(试行)》(67号文)有何影响?如何筹划?
搭建合适的结构时,个人股东有哪些税负?
新颁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41号文)和20号公告对
纳税时点、计税依据、税款计算、缴税期限都有哪些规定?对企业高管和股东的个税有何影响?
为何中投国鲁的收购会因为个人所得税原因而告吹?
03.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04.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
05.与台湾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如何减轻台湾人的大陆个人所得税税负
06.地方性法规
前海、横琴的个人所得税退税
二、*稽查案例和重点
有某些城市的税务官员认为在中国有家庭的外籍个人,已符合了「住所」的标准,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也应
交个人所得税。这说法有道理吗?那么,控制居住天数定期离境还有用吗?
01.新近稽查个案的变化趋势和思考
02.稽查重点的转变
03.如何应对税局稽查
04.逐点分析个税稽查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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