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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实操解析与风险规避

讲师:李骏勇天数:1天费用:元/人关注:2537

日程安排:

课程大纲:

深圳安全生产法培训
 
课程目的:企业安全管理就是要解决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做什么?谁来做和如何做?”的问题。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员可以全面了掌握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对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硬性要求,并掌握如何在法律法规的条文规定下,采取合法合情合理的行为和措施,合理规避存在的风险,保护企业和个人。
课程收益:(1)掌握新《安全生产法》中涉及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的的责任主体,解决谁来做的问题;
(2)掌握如何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前提下,采取合理措施,规避新《安全生产法》存在风险,保护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解决如何做的问题。
培训方式:讲解+视频分享+案例分析+经验分享+讨论互动+练习
 
课程大纲:
前言
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大数据分析
为什么要关注新安法的修订?
安全管理的核心是什么?
安全管理需要解决什么问题?
法律变更
如何解析新《安全生产法》
明确责任主体
明确规范行为
明确违法责任
如何看待《安全生产法》的修订?
如何做好本职工作,保护自己?
 
模块一:安全生产法总则解析
社会责任:企业发展战略
企业存在目标
企业的社会定位
第一条要求
第七十五条要求
案例分析:福喜过期肉与德国面包店
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的讲话与要求
*总书记的强调讲话
*总理的强调讲话
“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
安全生产战略方针
“安全第一”的法律解释
第一百零八条要求
如何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法律解释
“综合治理”的法律解释
 
模块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实操解析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解释与涵盖范围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的要点
第四条要求   确保安全
第十七条要求   安全生产条件
如何识别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风险?
第二十条要求    安全资金投入
第三十八条要求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要求  “三同时”管理
第二十九条要求
第三十条要求
第三十一条要求
第三十六条要求  危险品管理
第三十七条要求  重大危险源管理
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要求  警示标志
第三十五条要求  工艺设备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第四十二条要求  劳动防护
第四十六条要求  承租及承包
第十三条要求  委托服务
事故应急救援
第七十八条要求  制定预案,组织演练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第八十条要求  事故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第五条要求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
第十八条要求  主要负责人职责
主要负责人如何保护自己?
第二十条要求  对不投资金或不足的后果负责
第四十七条要求  组织事故应急,配合调查
 
模块三:生产经营单位合规性管理实操解析
安全管理机构达标
安全管理人员达标
第二十一条要求
第二十二条要求
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如何保护自己?
第二十三条要求
第四十三条要求
岗位达标
第十九条要求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第二十四条要求
第五十四条要求
专业达标
第三十三条要求
第三十四条要求
第三十五条要求
第六十二条要求
第六十七条要求
企业达标
第四条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生产经营单位“三违”管理
第一百零四条要求
第四十一条要求
第二十五条要求
 
模块四: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九项权利
第四十九条要求  合同权
第五十条要求  知情权
第五十一条要求  建议、批评、检举和控告权
第五十五条要求  培训权
第四十四条要求  获得合格PPE权
第五十二条  拒绝危险权、紧急避险权
第五十六要求  报告权
第五十三要求  工伤索赔权
第五十七要求  工会监督权
四项义务
遵章守纪  服从管理
认真接受教育与培训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发现隐患及险情尽快报告
 
模块五:关于法律责任的解释
安全、危险与风险判断
法律责任与违法成本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课程总结:如何保护自己,规避风险?
 
深圳安全生产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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