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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讲师:刘四国天数:2天费用:元/人关注:2566

日程安排:

课程大纲: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

主要内容:
一、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一)风险的话题
(二)对于法律风险的处理
二、施工质量标准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与预防
(一)关于施工质量约定不明的案例
(二)施工质量约定不明的法律处理
(三)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业规定
三、发包方与承包方串通投标导致施工合同无效的案例
(一)串通投标案例
(二)串通投标的法律风险
四、被迫让利合同条款的风险及其防范
(一)被迫让利的法律风险
(二)承包人的法律防范措施
五、关于压缩合同工期的风险及其防范
(一)发包人单方面压缩工期的情形
(二)承包人的处理措施
六、带资承包合同条款的风险及防范
(一)关于带资承包工程的合法性问题
(二)带资承包的法律风险
(三)防范带资承包风险的措施
七、关于“建设单位付款后总包人才向分包人付款”合同条款能否规避总包人逾期付款法律责任的问题
(一)总包单位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二)分包单位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八、合理停工追讨工程拖欠款
(一)约定停工
(二)法定停工
九、关于承包人对施工工程是否享有留置权的问题
(一)关于留置权的法律冲突
(二)按照合同约定拖延工程竣工验收,是承包人处理工程拖欠款的有效手段
十、劳务分包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一)不按施工资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风险:
(二)关于“扩大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风险
(三)防范措施
十一、承包人进行工程索赔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 工程索赔的含义
 (二)工程索赔失败的案例
(三)承包人索赔应当注意的事项
十二、分阶段支付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起算的问题
(一)诉讼时效期间的一般法律规定
(二)诉讼时效期间争议案例
(三)分阶段支付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时起算的法律规定
十三、当价格异常波动时,当事人一方能否请求对“一次性包死价”合同依法调整的思考
(一)合同承包方式
(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合同风险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三)当出现价格异常波动时,当事人有权单方面请求调整固定价格合同价差的法律依据
十四、关于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补充协议改变承包方式引发的仲裁案例;
(二)无效补充协议的认定
(三)补充协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的情形
(四)未备案的补充协议并非都是无效合同
十五、发包方签收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未予答复是否构成竣工结算文件“被视为认可”的问题
(一)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
(二)政府主管部门规章、规范的相关规定
(三)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四)新版合同的相关规定:
 (五)预防发包人拖延结算工程价款法律措施
十六、工程结算书签字生效后审计部门核减结算价款的效力问题
(一)审计是一种行政行为,它不是一切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必经程序
(二)工程造价审核是一种民事合同行为,需要经双方当事人确认才能生效
(三)结算文件签字后的法律效力问题:
(四)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
(五)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的新动向
十七、仲裁方式解决建设工程合同争议的优势
(一)仲裁机构由当事人选定
(二)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
(三)行政干扰小
(四)为当事人保密
(五)结案时间短
(六)代理人较多
(七)仲裁属于专家办案
(八)仲裁可以异地开庭
 (九)仲裁支持胜诉方的律师代理费
十八、如何选聘律师
(一)选聘合法律师
(二)与律师事务所订立法律服务合同
(三)根据案件特点选专业律师
(四)要求律师提供法律意见书
(五)要求律师编制工作计划
(六)规范填写授权委托书
(七)律师收费的基本模式

讲师简介:
刘四国老师:
民商法硕士,建设工程高级项目管理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重大疑难民商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业务部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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