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律知识培训
课程背景
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日渐深化,劳动争议多发以及用人单位败诉比例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的同时,也给用人单位带来了较高的法律风险和用工成本。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水平和用工风险防范的能力,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以及减少用工成本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次培训不是也不可能让大家都成为法律专家或对法律都了如指掌,也不是对法律规定、规则的漠视不理,旨在帮助提高大家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以及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从而进一步规范企业正常的经营管理,让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人力资源管理者等人员了解关于劳动者过错赔偿、培训、保密、竞业限制等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规定以及对有关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本次培训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企业在劳动用工时的业务实际情况及遇到的法律实务问题,通过分析和讨论劳动用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案例,以案为鉴,各个击破,提出有关处理措施和风险防范及化解意见和建议,提供切实可行的实务操作解决方案,让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人力资源管理者等人员事先知道有关风险并加以规避及防范,使企业更有效地防控企业面临的各种劳动法律风险,最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课程收益
1.带领HR从业者对《劳动合同法》所涉法律知识要点进行一次完整、全面而深入的梳理
2.帮助HR从业者熟悉、掌握非法务人员的劳动法律法规知识要点,并通过大量经典案例的分析讲解,将相关知识点运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之中
3.帮助HR从业者正确、科学、充分解读《劳动合同法》条文,并将有关内容拓展至《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民法通则》等法律领域,使相关知识系统有机结合,构成内在逻辑体系
4.通过学习,使HR从业者能够掌握必备的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知识要点及风险防控技巧,以提高其劳动合同综合管理水平
5.通过学习,使HR从业者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检讨或再造各自企业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员工关系管理/法务管理流程,如招聘流程、规章制度制定流程、员工投诉流程及劳动合同解除流程等,以使学员学以致用、收益量化
课程对象:HR从业者/主管/经理;员工关系管理人员、企业法务人员、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等
授课特点: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定,结合劳动用工实际情况,从法律视角观察和发现有关法律风险,并进行讲解、讨论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或对策。课程内容系统全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在授课过程中,力求深入浅出、务实生动,在讲解理论、讨论实务、分析案例的教学过程中,让大家增强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掌握一些处理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的实际操作要领,提高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控制和处理能力
课程大纲
第一讲 招聘入职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防控
法律知识要点:《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之“诚实信用”
第八条之“如实说明”
第十条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及违反此条所导致的第十一、十四及八十二条之处罚
第二十六条之“欺诈”
第八十六条之“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之“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风险防控:
1.劳动者应聘期间/入职之后提供虚假资料/履历的风险应对
2.入职体检的必要性及其风险应对
3.离职证明与双重劳动关系、保密或竞业限制的风险应对
4.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及劳动报酬的预先设计与约定
5.劳动者入职后*有效通讯送达地址的约定
6.试用期劳动者的岗位职责/绩效目标/工作任务/工作量的预先设计与约定
7.劳动者在试用期因不合格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赔偿单位支付的培训费
(案例一、二、三)
第二讲 试用期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防控
法律知识要点:《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之“试用期”期限及其处罚标准(第八十三条)
第二十一条之“试用期”及其违法解除
第三十九条之“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律风险防控:
1.试用期与合同期的约定风险
2.“入职/试用条件”与“录用/转正条件”的联系与区别
3.《入职/试用通知书》与《录用/转正通知书》的异同及其表述风险
4.用人单位单方提前转正与劳动者主动申请延长试用期的风险
5.因为劳动者事假/病假原因能否延长试用期
6.如何撰写《试用期不合格通知书》
7.试用期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8.防止出现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条基本措施
9.态度、一般态度与工作满意度
(案例四、五、六)
第三讲 培训服务期、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及违约金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防控
法律知识要点之《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之“专项培训”、“服务期”、“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之“保密事项”
第二十四条之“竞业限制”及其期限
第九十条之赔偿责任
法律知识要点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七条之经济补偿支付
第八条之劳动者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第九条之单位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第十条之违约处理
第十七条之“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条之单方解除是否违反服务期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法律风险防控:
1.如何权衡合同期与培训服务期的轻重缓急并有效应对违约金的支付问题
2.保密、竞业限制、竞业禁止的区别与联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
4.劳动者是否支付违约金的三种情形
5.保密与竞业限制实操
6.劳动者违约中赔偿责任的三个构成要件
(案例七、八、九)
第四讲 劳动报酬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防控
法律知识要点: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及其支付标准
法律风险防控:
1.工资总额的概念与构成
2.不属于工资的范畴
3.如何设计工资结构以降低加班费成本
4.加班与值班的区别
5.如何认定无故拖欠工资
6.不属于克扣工资的情形
7.工资标准争议的举证责任
8.如何避免未经批准自行加班,并于离职后追讨加班费
9.平日/周末/法定休假日加班,能否安排补休而不予支付加班费
(案例十、十一、十二)
第五讲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防控
法律知识要点:
《工伤保险条例》
法律风险防控:
1.关于工伤的界定
2.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3.怎样理解“上下班途中”
4.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需承担哪些费用
5.停工留薪期的确定
6.如何应对工伤员工借故拒绝复工并不断休假
7.员工能否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同时又要求第三方支付人身伤害赔偿
8.用人单位能否以商业保险替代工伤赔偿
9.未足额缴纳社保所产生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处理
10.如何签订工伤事故的私下和解协议
(案例十三、十四、十五)
第六讲 处理违纪违规劳动者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防控
法律知识要点:《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之劳动者对规章制度制定过程的参与权、知情权
第三十九条之“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四十三条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第四十八条之违法解除后果
第五十条之出具解除或终止证明
法律风险防控:
1.如何解读与实操“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违法解除的比支付经济赔偿金更为严重的后果是什么
3.确保劳动者违纪违规的事实与规章制度的规定相吻合
4.如何应对劳动者否认违纪违规事实、拒交《检讨书》、拒签《警告信》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5.民事诉讼八大证据材料的证明力排序
6.处理违纪违规员工的*时段是什么
7.处理违纪违规员工中,充分利用工会在程序合法中的法定作用的重要意义
8.出具/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风险及其应对
9.违纪违规员工的薪酬调整处理策略
(案例十六、十七、十八)
第七讲 调岗调薪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防控
法律知识要点:《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三十六条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问题的解释(四)》——
第十一条之口头变更超一个月
法律风险防控:
1.双方协商调岗调薪的相关法律规定
2.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岗的法律依据
3.其他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岗调薪的情形
4.如何做到单方面的调岗调薪能*程度地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
5.如何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调岗调薪的条件
6.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薪资的综合要点
(案例十九、二十、二十一)
第八讲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防控
法律知识要点:《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三十六条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012年广东省法院、仲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第29条之视为协商一致解除
法律风险防控:
1.低于法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有无法律风险
2.如何规避法定标准下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风险
3.近年来,各地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案件大幅增加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4.企业中海量存在的“自动离职”员工埋藏着哪些巨大的法律风险
5.用人单位应对“自动离职”员工的三条基本措施
(案例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
第九讲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中的法律知识要点与风险防控
法律知识要点:《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四十八条之补偿标准
第八十七条之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之赔偿、补偿不并存
法律风险防控:
1.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2.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赔偿的情形
3.劳动者可否同时主张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
4.“50%额外经济补偿金”是否继续适用
5.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及其操作技巧
6.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及年限计算标准,以及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比较
7.2008年前后关于经济补偿之相关法律规定
8.2008年前后关于经济赔偿之相关法律规定
9.关于跨2008年经济补偿金的四个经典案例
(案例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
第十讲 劳动合同管理中的人力资源管理预防策略
1.劳动者关于提供虚假资料/履历的法律承诺(《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2.劳动者关于保密或竞业限制的声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
3.双方关于劳动者*有效通讯送达地址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4.双方关于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5.双方关于劳动者岗位、薪酬调整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四十条;最高法司法解释)
6.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7.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8.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四十条)
9.预防直线部门经理擅自口头解除员工劳动关系的应对策略与措施
10.《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案例二十八、二十九、三十)
劳动合同法律知识培训
|
||
联系电话:4000504030 |
线上课程关注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