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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税务风险防控技巧及纳税筹划策略

讲师:简柏贤天数:2天费用:元/人关注:2556

日程安排:

课程大纲:

建筑行业税务风险防控

【课程背景】
   在“金税四期”即将来临、新收入准则全面实施、民法典正式生效的大背景下,建筑业对业务梳理流程化、财税管理规范化、合同涉税管理链条化等的全面升级显得尤为重要。而现实情况是全面“营改增”已经五年,税收征管已经从单税种管理走向多税种、多场景、多部门的综合管理时代,大部分建筑企业的财税管理都在逐步提升的道路上,依然存在部分常见却又不容易解决的财税问题,有些是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有些是上下游博弈导致政策空间丧失、有些是行业共性“顽疾”、有些甚至会给自身招致不必要的纳税风险,亟待结合工程管理重要业务和节点进行逐个突破。
   建筑企业税收一直是税务机关和企业博弈的热点地带,特别是“金税三期”大数据控税和全面增值税环境下,单税种的风险会带来多税种连带的危险,但企业的税收风险会带来上下游企业涉税危机的联动在准确识别企业常规涉税业务做到规范纳税的基础之上,优化纳税、合法节税也成为很多企业钻研的新方向掌握该技能不仅能有效地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和税负,避免不必要的“冤枉税”产生。
   此外,处理好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及掌握解决税企争议的技巧,也是纳税人进行税负博弈不可或缺的一门学问。
   本课程基于建筑企业历年高风险高税负的背景下,通过重整企业的组织架构、重整企业的经营合同、重整企业的业务流程、重整企业的涉税证据和票据、重整企业的税款制度等方面,更新税控思路、优化筹划的角度,审视企业经营业务产生的过程,引入全新纳税管理重整思维和税收风险识别的新理念,帮助企业合法、合理的优化和降低企业的税负,在税企 的博弈中赢得主动,同时也能通过对企业税收的管控,提升企业的内部管理技能,创造新的价值增长点,真正实现向管理要财富,向内控要效益。

【课程收益】
1、掌握建筑企业常见收支业务政策适用和风险管理;
2、学会建筑企业三大税种财务核算和税务处理技巧;
3、讲解税负博弈原理,掌握税收筹划基本技巧,找到合理合法降低税负的良策;
4、提示多税种、典型业务连带风险,发掘上下游联动涉税危机,提升内部管理技能;
5、找到处理好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及掌握解决税企争议的技巧。

【课程内容】
专题一、建筑业涉税风险防控技巧

一、建筑业实行增值税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一)简易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2、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当期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 
二、增值税降税率对建筑行业效应分析 
1、材料设备费用抵扣进项税税率下降:1÷(1+16%)×16%-1÷(1+13%)×13%=13.79%-11.50%=2.29%
2、租赁设备费用抵扣进项税税率下降:1÷(1+16%)×16%-1÷(1+13%)×13%=2.29%
3、假设材料设备费用和租赁设备费用在工程概算中占60%,则实际抵扣进项税率下降为:2.29%×60%=1.37%
增值税税率从10%改为9%后,建筑企业的项目效益减少0.5936%
三、挂靠业务全流程中的十三步会计核算及核算依据
基于以上政策依据,被挂靠方收到业主或发包方的预付款的账务处理如下:
(1)如果业主强行要求开具发票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收到业主预付款/(1+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收到业主预付款/(1+9%)×9%]
(2)如果业主不强行要求开具发票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四、工程竣工结算中应重点审计的五个项目
对于合同为总价包干模式而言,结算时要弄清包干的内容具体有哪些,是否都按合同约定全部完成,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尤其是装修部分一定要到现场进行踏勘及实地测量与统计,对于未完成的项目一定要给予核减,核减项目不只是核减直接费,以直接费为基数按费率计算的间接费、税金等也应同比例核减。
五、假账与反假账实务案例分析
目前相关部门对各种非法假账手法予以曝光,全面、透彻地分析了各种反假账技法,有助于查处、打击各种经济违法乱纪和财务造假行为。那我们跟大家一起分析下假账与反假帐。
六、建筑企业“预收账款”,应注意这些涉税问题
B建筑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项目当月取得工程款100万元,当月支付分包款50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50万元。当月预交增值税=...... 
 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流程
建设单位(包括项目业主、项目代建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简称“开户银行”)直接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至农民工工资卡的一系列监督管理活动。在这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中,涉及到如何签订建筑合同、财务核算和税务处理等一系列问题。
八、劳务公司列支农民工工资成本的税务稽查重点 
当建筑企业总承包方承包的是必须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但不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建筑项目,且在工程所在地税务局没有按照建筑企业、劳务公司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代征工程项目部的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时,劳务公司可以与班组长(包工头)签订专业作业劳务分包合同,包工头(班组长)自己聘请农民工完成其分包的专业作业劳务。在这种合同劳务关系下,税务稽查要点如下...... 
九、甲供工程:尽量采用差额结算法 避免潜在税务风险
在甲供工程中,采用不同的招标计价方法和工程结算方法,对发包方和施工企业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影响很大。与总额结算法相比,差额结算法在控制税务风险方面有显著优势。因此,不管发包方和施工企业采用哪种招标计价方式,建议双方尽可能采用...... 
十、建筑工人实名制对建筑企业财税管理有什么影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规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人实名制管理》)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十一、建筑企业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财税处理分析 
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
十二、劳务公司(建筑企业)与班组长签劳务作业分包合同代开发票的处理技巧
十三、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案例简析
建筑项目初期,没有取得工程收入,没有销项税额,而购进材料,却支付大量的进项税额,因此留存了大量的进项税额,占用了企业资金。如今税法规定可以留抵退税了,那么如何计算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何时向谁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十四、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如何区分
劳务派遣模式、劳务外包模式、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这几种模式,在税务上有什么规定呢?,企业需要取得怎样的发票作为核算和扣除的凭证?取得发票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十五、挂靠人与被挂靠人资金结算时如何开具发票 
挂靠人一定满足“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的条件,否则就不能称之为挂靠经营;因此可以按照法律责任归属不同将挂靠经营分为由挂靠人承担和由被挂靠人承担两种,两种情形下挂靠人与被挂靠人结算对外交易款项的发票开具需要采取......
十六、建筑企业挂靠工程税收安全的五项制度控税策略
被挂靠企业要制定《发票管理办法》,开具发票之前,由挂靠项目部经办人员填写《发票开具申请表》,挂靠项目部的经办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交由被挂靠方企业相关管理部门、财务部核准后,被挂靠企业税务经办人员根据核准的《发票开具申请表》,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向发包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十七、母子公司之间收取管理费的涉税风险及其管控的合同签订技巧
实践中,往往存在母公司或集团公司向其下属子公司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现象。该管理费用在母子公司体系中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为了管控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管理费用不能在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的风险,必须从...... 
十八、建筑企业项目经理承包制营改增后的涉税风险及控制
在建筑企业营改增后,项目经理承包制度能否继续进行下去,或者说,存在哪些税收风险,是广大建筑企业不可回避的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的税收政策,对于建筑企业项目经理承包制在营改增后存在的税收风险和应对之策,提出以下具有建设性的可行性的建议,希望对建筑企业有所裨益。 
十九、工程质保金如何开具发票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建造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业主扣押质量保证金时,建筑施工企业的应如何进行发票开具? 
二十、项目运营过程中,建筑劳务如何进行纳税管理
在建筑公司实名制登记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双管理制度下,建筑劳务公司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存在违法分包和违法转包的行为。特别在社保征管移交给税务机关征管后,在新个税和新社保政策下,劳务公司如何解决农民工的社保保险问题以及农民工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是劳务公司不可避免和回避的问题......
二十一、<建筑企业须关注的12项涉税风险点.doc> 
二十二、被挂靠的建安业?不知情?不是发生税务风险的借口 <被挂靠的建安业> 
二十三、项目竣工结算难,难在哪?如何破解

专题二、建筑业纳税筹划策略
一、建筑业包工头(班组长)按何种所得代开发票
对建筑业包工头(班组长)到工程所在地税务局代开发票,到底按“经营所得”还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开发票,进行法律澄清分析很拥有必要。
二、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何纳税 
《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其中的第六条广受纳税人关注。42号公告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那么,纳税人在具体适用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关键点呢? 
三、建筑劳务公司“清包工”合同的节税技巧 
“清包工”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针对“清包工”建筑劳务问题,建筑劳务公司应如何与总承包方和建筑民工人员签订合同,才能实现节税效果呢?
四、如何签订合同,实现税负*的目的
在实践中存在两种“甲供工程”的合同签订方法:一是建筑合同中“合同价款”条款中的合同价中含有“甲供材”的金额;二是建筑合同中“合同价款”条款中的合同价中不含有“甲供材”金:发包方将“甲供材”部分在招投标时剔除出去,直接将不含“甲供材”的工程对外进行招标,发包方在与施工企业签订建筑合同时,在合同中“合同价款”中的合同价中自然不含有“甲供材”金额。以上两种合同签订方法中的涉税如何处理? 
五、签订建筑企业“三方协议”难题破解方案
甲建筑公司通过招投标,中标一条城市道路施工项目,与某交通厅签订一份总承包合同,然后甲建筑公司通过招投标选中乙建筑公司作为专业分包人,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但是乙建筑公司没有施工技术团队,将其与甲公司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范围,全部交给其财务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丙进行施工。请问应如何签订合同,才能规避税收和法律风险?
六、增值税率下降后如何选择不同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

建筑行业税务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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