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政策精解
【课程背景】
随着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在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原有的相关准则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宣告了会计领域走进来新时代。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以及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理念的变化,对每个财务人员都是巨大的头脑风暴,收入的确认与计量方法与以往任何时期都不一样,其影响面覆盖到全部行业,所有企业无一例外,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决策都需要重新审视并进行相应调整,企业对现有的商业模式和合同条款都需要进行梳理,修改会计流程和内部控制规范,无疑财务人员面临着财务管控升级与财务人职业判断危机的新形势。同时伴随会计改革必然导致税会差异和税务处理发生新的变化,并直接影响纳税申报,涉税风险无处不在。
当前大数据、云平台和信息化征管手段的趋于成熟,更加智能化的金税四期征管系统已经逐步浮出水面,全国税务系统将继续根据“减税降费”与“应收尽收”并存的新形势和征管新要求,加强纳税风险的事前分析和判断,推动税收征管的现代化和智能化建设。因此,企业所面临的金税征管系统、风险控制体系、评估和稽查的全税种联动分析等环境已经越来越综合化、系统化和完善化,企业不规范业务运行和财税处理的风险已经成为影响企业良性发展的重要因素,具备完备的财税管控体系已经成为企业的一项管理竞争力,企业对提高财税管理水平的需求越来越高。
新形势下,企业应如何加强税务管理,有效规划业务运行、规范处理流程、排查涉税风险、积极应对税务稽查?
要解决上述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财税管理工作,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财税疑难问题,突破企业财税管理的瓶颈,企业及财务人员就必须学会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必须清楚税务机关将重点关注及如何监控哪些风险点,企业必须有能力提前发现自身存在的业务运转缺陷、纳税处理风险并有效化解,合理合法管控企业税收负担,掌控税务管 控重点、有效把控税企争议、降低企业纳税风险。分享在当前新规则之下,企业如何转换风控和筹划思维;同时针对多数企业可能涉及的一些业财融合策略,进行业务优化设计和财税规划处理,以实务案例形式讲授企业节税方法和降低涉税风险。
【课程收益】
1、抽丝剥茧,细致分析新准则、新税政、新风险下的综合性影响,追本溯源,深入理解,树立未来长期快速变化的应对思维;
2、学会报表分析、财产投资等热点事项的税收风险管控手段;
3、分享有效提升企业利润、财务价值的联动策略,涉及财务、税务等多个界面、各个环节的实施要点;
4、从新形势下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自查案例,到发票、个人所得税稽查的经典案例详解,全方位剖析税务稽查中的风险与税控,从实际案例中带给您启发;
5、诉说实际执行案例中失败教训和成功经验的心得体会,传授掌控企业内外环境变化的方法和规避风险陷阱的策略,让企业远离税务稽查风险。
【课程内容】
第一讲 *财税政策精解
1、案例解析:股份支付准则的*变化
近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五个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包括:实际控制人受让股份是否构成新的股份支付;授予日的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大股东兜底式”股权激励计划;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具体案例解读如下......
2、例解新收入准则下如何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执行后,判断企业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对于企业收入的确认影响比较大,本文通过两个案例的分析,以期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思考。
3、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合同负债和金融负债你清楚吗
新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在上市公司执行了,2021年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非上市公司也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了,那么,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合同负债、金融负债这两个会计科目您清楚吗?买商品送积分、送优惠券,会计核算是计入金融负债还是计入合同负债?
4、合同资产、负债、结算三个科目具体核算什么
对于涉及的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条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合同约定,结算价款或者确认收入时,如果产生纳税义务的,增值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计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如果没有产生纳税义务的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5、解读新《收入》准则下建筑服务收入的会计核算技巧
2020年1月1日,甲建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个生产车间建造工程合同,该工程的合同注明不含增值税金额为2000万元,工程期限为18个月,合同约定该工程2021年6月30日竣工。甲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及全面管理,乙公司每半年与甲公司确认结算一次,结算时甲公司需按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9%,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根据相关业务的发生情况,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6、新收入准则下,房企需要解决8大关键问题
新收入准则全面实施,影响很多企业和行业,受到影响较大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零售业、房地产业、生命科学业、金融业、航空航天及国防业、水上运输业、能源资源业等。本文主要介绍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业的重大影响。
就实施新收入准则而言,房地产业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如下......
7、精准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
(1)企业所得税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相关资产如何进行税收处理?
(2)企业收藏文物、艺术品,怎么进行税务处理?
(3)企业取得政府财政支付款项,在什么时间确认收入?
8、用好增值税加计抵减,厘清五个问题
判定生活服务的主要标准是什么?
那么,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包括哪些?具体怎么判断?旅游公司提供旅游服务,是否属于生活服务范畴?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各类培训讲座,是否属于生活服务范畴?
9、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化管理与操作技巧
10、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
2019年10月1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以下简称《通知》),再次对结构性存款的定义作了明确。一时间,结构性存款的涉税问题成为财税业界热议的话题。
11、增值税发票管理8大核心建议,助企业防患于未然
基于税务机关“以票管税”的实务操作,发票违规的开具和取得可能导致企业承担一定税收损失和经济利益减少,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继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12、你所不了解的金税四期要来了
所谓的精准就是说随着数据越多,画像越准,涉税风险也越来越明显,比如说稽查,我都有数据,先归集疑点数据,发现风险点,这样稽查局再“按图索骥”去稽查,实际上就是将稽查过程变成了“查证系统筛查的风险点”的过程。
13、取得政府财政资金:根据性质判断收入确认原则
2021年5月,甲污水处理企业处理污水1000万吨,处理成果已得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确认,那么,无论甲企业2021年5月是否收到属地政府支付的污水处理费,均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在当期(即2021年5月)确认相应的污水处理收入。
14、分期收款销售 税会差异不可忽视
甲公司和乙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两公司发生经济业务事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2020年1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事项:
1月7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C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2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假设税率为13%,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1200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1600万元。
15、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项目,进项税额应如何转出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法律咨询业务。2020年开始实施民法典后,甲公司也会从事相关培训业务的收入。对于这项业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甲公司现在选择了简易计税,但是购入的一些办公用品、电费等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好划分,应该怎样转出?
16、提示:这三种“预收款”莫忘缴纳增值税
预收款是先于实际交易行为收到的款项,按照增值税的一般性逻辑,纳税义务发生有两个重要前提:一是交易行为发生;二是收到货款或者服务款(如果到了合同约定收款时间即使未收到款也视为第二个前提成立)。用这个基本逻辑判断,显然预收款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但实务中,依然有诸多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17、“买”全球“卖”全球,税务处理有讲究
在一年一度的“6·18”消费盛宴中,跨境电商扮演着重要角色。根据海关统计,2020年跨境电商进出口1.69万亿元,同比增长31.1%。百度搜索大数据显示,2020年“跨境电商”关键词的相关内容搜索热度比2019年整体上升了20%。搜索“疫情期间怎么买海外商品”的网友,在过去一年激增200%。专业人士表示,跨境电商涉税政策多,消费者、跨境电商企业和跨境电商平台在跨境交易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结合自身情况,准确进行税务处理,莫让税务风险影响自己。
18、投资公司和项目公司:究竟谁才是纳税主体
最近,S先生和丙公司都提出,除本金外获得的赔偿,应该先按出资额分配,然后各自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完税。我关心的是,扣除三家公司投资本金的补偿收入,究竟应该如何纳税?是“先分后税”还是“先税后分”?不同的处理方式下,我公司分别应该履行哪些法律责任?又需要注意哪些合规事项?
19、网络直播带货,别忘依法纳税
网络主播是网络直播营销人员的通俗称呼。网络直播营销人员,指在网络直播营销中直接向社会公众开展营销的个人,是直播带货中的重要主体。根据雇佣和运营形式不同,网络主播缴纳的税款有所差异。
20、基金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如何缴增值税
近日,有网友提问,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基金进行理财,那么,基金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21、股权激励:选对税务处理的“打开方式”
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在进行转送股、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等事项时,务必注意税务处理的口径适配问题,不能盲目追求自身利益而忽视税务处理的原则和政策本意。据了解,实践中有企业甚至有意通过“高转送股”(即高转送股票,指送红股或者转增股票的比例很大)的方式,进行所谓的股权激励“节税筹划”,这可能引发更大的风险。
第二讲 最优税务筹划设计
1、税负“临界点”在地产税收成本管理中的应用
对于普通住宅定价临界值的应用,需要特别提醒你:对于预售项目,项目的开发成本往往难以确定,在预售阶段根据成本倒推销售临界点往往会存在比较大的误差,因此,此方法并不太适用预售方式销售的房地产项目。它只适用那些拿地时约定“需要全部竣工后才能销售的”房地产项目或能对开发成本做出*预算的项目。
2、制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9个注意事项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这次由75%提高到100%单独针对制造企业,说明国家加大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力度,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实体企业。
3、“稳岗补贴”还需要缴税吗
《*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二)加大减负稳岗力度。加快实施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湖北省可放宽到所有企业。”
4、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扣除不能越过两条红线
企业集团内企业之间资金往来十分频繁,关联企业间借款融资牵涉诸多涉税问题。在关联企业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税务处理中,企业需遵循借款利率和关联债资比例两条红线。
5、微信转账存在的涉税风险,你中招了吗
有些企业图方便,不通过对公账户转账,直接把合同价款通过微信转账给实际负责人,这种行为存在较大的风险。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企业通过微信支付货款、收取款项、支付工资等行为,可能引发哪些涉税风险?
6、企业收到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案例简析
企业增值税退还留抵将符合条件的以前企业支付或承担的进项税额退还给企业,该退还税款属于无偿从政府取得资产吗?,属于政府补助吗?要不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7、支付客户佣金没有发票只做纳税调增可以吗
(1)向个人支付是否需要发票?主要就看支付项目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只要是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原则上应需要发票的,包括属于增值税免税的项目也应取得免税发票,比如......
(2)支付给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单位(包括个体户和民办非企业等),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是需要......
8、交易时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如何开具发票
用微信支付宝收款就可以不入账吗?账外收入不开票可不报税吗?
现在移动支付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不乱世卖早点的小摊贩,还是开公司的老板,好像不用支付收款就已经out了一样。而移动支付没有走对公账户,银行查询起来也比较麻烦,因此有些老板就会想,是不是可以不用入账,不开发票,因此可以不用交税了?
9、从税种间逻辑关系识别税务风险
2020年12月12日,A房地产公司的财务人员接到了某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的检查通知,要求自查说明2019年度是否少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公司财务人员一头雾水:2019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缘何会少缴呢?税务稽查又是如何知道的呢?
10、企业执行“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应当注意的若干问题
(1)甲公司办理2018年、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缴时,财务费用中列支的100万元利息,既没有支付,也没有取得发票,能否在税前扣除呢?
(2)如果2021年5月31日前仍未取得发票,甲公司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3)如果2021年5月31日前仍未取得发票,甲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利息支出已自行申报扣除,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11、房地产企业预提成本有哪些风险
房地产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据以计算已销售产品的实际毛利额。由于资金短缺或者结算耗时长等原因,很多工程已实际完工但未能及时取得有效票据,因此,计税成本可以预提吗?预提部分可税前扣除吗?
12、合同约定纳税义务,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两个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某不动产转让合同,约定“出让方转让不动产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出让方涉税事项由出让方自行申报缴纳,将申报资料、完税凭证等复印件送达受让方,受让方在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5日内向出让方支付税费款”。
13、投资款未到位:产生的借款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主管税务机关在风险应对中,要求A公司对2019年股东应出资未出资而发生的相应借款利息支出进行纳税调整,并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同时,对2020年投资仍未到位所发生的相应利息支出,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增处理。
对此,A公司财务人员认为......
14、集团公司资金拆借须关注三大涉税风险
近期一房地产集团公司接受税收稽查,在公司层面和股东层面均进行了高额补税,由此透露出了房地产公司内部资金流动的涉税风险问题。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企业集团为了解决资金链的紧张关系,节省融资成本,常常进行内部资金拆借,由此就容易引发涉税风险。
15、股东长期借款可以视同分红,那么哪些情况下不视同分红呢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A公司认为有关条款中说的“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并没有......
16、认缴制出资未到位情况下的股权转让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某公司,2014年设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李先生和王女士分别认缴75%和25%的股权。截止目前,李先生应认缴的1500万元已全部出资到位,王女士应认缴的500万元实缴仍为0元。2021年3月16日,股东王女士将她持有的25%股权,以0元转让给了黄先生。因为王女士转让股权并没有取得收入,请问是不是她就没有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
17、六项附加扣除怎么扣最划算
(1)相同扣除额度,谁的收入高给谁
(2)不同扣除额度,谁能扣除的多给谁
18、企业有利润,个人股东"如何分红",税负*
19、年终奖:选择哪种计税方法更划算
假设邓女士2021年全年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为20万元,公司在2021年1月向其发放2020年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12万元。在不考虑其他扣除情况下,邓女士如果选择将12万元的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则其2021年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
20、高管年薪扣税,如何能做到合理节税
三种收入方案的税前金额:
工资薪金所得=A/3+免税收入+6万元+可扣除的(专项扣除金额+专项附加金额+年金+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优型健康险等)+准备扣除的公益捐赠
全年一次性奖金= A/3+准备扣除的公益捐赠
股权激励= A/3+准备扣除的公益捐赠
当然,上述的前提是......
21、掌握窍门,合规降低企业税负
对大多数企业来说,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对其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影响很大。现实情况中,税收法律法规允许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会计核算方式。因此,对企业财务人员来说,结合企业客观情况,掌握一定的会计核算方法选择窍门,有助于合规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
22、看清扣除条件,“连享”税收优惠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明确,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那么,结合相关企业以往享受这一税收优惠的情况看,有哪些共性税务事项值得高度关注呢?
*财税政策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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