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涉税实务公开课
课程背景
随着全电发票试点政策的全面推行,金税工程各项服务及监控功能将持续完善。税务机关基本实现了税收征管信息的集中收集、数据比对及执法行为标准化、规范化,税收管理模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税务稽查的刚性和威慑力得以强化,依法纳税的理念深入人心。建筑业涉税环节和涉及税种较多,税收征管环境变化及税收政策的调整,将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值此背景之下,建筑企业必须树立正确的税务管理理念,梳理业务流程,积极适应形势,以专业防风险,以规范促发展。
本次课程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围绕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两大主体税种,并兼顾其他税费,全流程多角度审视企业涉税事项,帮助企业深层次开展税务“健康体检”,对经济业务进行一次系统的梳理、甄别、计算和确认,从而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税务管理信息,有效解决税收疑难热点问题,进一步防范企业涉税风险与财务人员岗位风险。
课程对象
1、建筑企业、房产公司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承包人、项目挂靠人
2、建筑企业,房产公司的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劳资专管员、
3、建筑企业、房产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或负责人事管理的人员;
4、会计事务所、税务事务所、财税咨询公司人员;
课程大纲
第一讲建工企业收入确认涉税处理、风险防控与稽查应对
一、增值税收入确认的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涉税风险及其防控
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一般规定
[案例]一起因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引发的行贿案件
2、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特殊规定
3、建筑服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N种情形
(1)先开具发票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2)工程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3)未签订工程合同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4)工程合同未约定付款时间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5)工程质押金、保证金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6)提供建筑施工服务前即取得工程款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7)建工企业预收工程款时是否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8)建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工进度确认增值税收入并纳税吗?
[案例]建工企业垫资施工且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年内分期付款,应如何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案例]建工企业免费无偿为自己的母公司提供装修服务应在何时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
[案例]为了延尽增值税纳税时间,应尽量拖延发票开具时间其实是错的
[案例]标题误导:某建筑公司未按照工程进度确认收入被税务稽查
4、建筑材料与设备销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
(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建材应在何时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
(2)收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建材应在何时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
(3)受托加工商品混凝土时该如何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
(4)建筑施工企业加工制作钢结构件并移送至工程项目地应在何时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
[案例]商品砼企业与建安企业约定:建安企业先办充值卡并充值1000万元,其后建安企业即可随到随付提取商品砼,此时商品砼企业该如何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
[案例]甲公司与乙建筑设备租赁公司签订10000万元(不含税)盾构机的销售合同,约定:乙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甲预付货款4000万元,次年5月再支付4000万元,次年12月再支付2000万元及尾款。乙于合同签订后当天即向甲公司转账6000万元,并于次年9月份支付4000万元,12月再支付尾款,请问:甲公司该如何确认增值税收入?
5、工程设备租赁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出租建筑工程设备取得预收款时是否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2)将建筑工程设备与人一并打包为建筑企业服务但采取预收款方式的,收到预收款时是否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二)增值税税款预缴的涉税处理及风险防控
1、取得预收款并未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为什么要预缴税款?
2、取得工程款未预缴税款时,税务机关能否回收税收滞纳金?
3、收到预收款预缴增值税后需要同时预缴城建税及附加吗?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在项目所在预缴税款的有什么风险?
5、异地项目是否既要向本地预缴又要向项目所在地预缴?
6、异地施工项目多预缴了增值税该向哪个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7、本地项目与异地项目预缴时,不同项目的预缴税款能否相互抵减?
[案例]建筑安装企业未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税款且超过6个月了,项目地税务机关还能追缴税款吗?
[案例] A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在甲地,在甲地有两个施工项目分别为1号工程、2号工程,同时A公司在乙地也有两个施工项目分别为3号工程、4号工程。10月份,1号工程收取预收款100万元,2号工程向分包方支付分包工程款100万元,3号工程预收工程款100万元,4号工程向分包方支付分包款100万元,A公司上述业务,如何预缴增值税?
(三)增值税收入金额计量的涉税处理及风险防控
1、签了合同未实质施工时向甲方收取的违约金应否缴纳增值税?
2、合同义务部分履行时向甲方收取的违约应否纳税?应否开票?
3、因工程有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的折让能否冲减增值税销售收入?
4、建工企业因金额等原因给甲方的价格折扣能否冲减销售收入?
5、为促进资金回笼给甲方的折扣是否可以冲减增值税销售收入?
6、纳税人发生的现金折扣应否冲减增值税收入?如何与税务(稽查)机关协调?
7、甲方违约致工程停工,通过诉讼从甲方取得赔偿金是否纳税?
[案例]甲设备租赁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三年,每年租金500万元,年底一次性支付。乙公司在承租一年后违约不再租用设备,甲向乙收取违约金100万元,该100万元的违约金应否缴纳增值税?
(四)建筑企业材料购销应注意的税务及业务风险
1、合同未明确销售结算方式,发生争议怎么办?
2、合同未明确降税是否降价,发生争议怎么办?
3、销售结算方式与建筑业材料购进发票取得时点的关系
4、供应商注销或联系不上没法给我们开具发票了,怎么办?
二、建筑业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涉税处理与风险防控
(一)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原则
(二)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一般规定
1、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条件
2、不同商品销售方式如何确认收入
3、提供劳务如何确认收入
4、建筑服务完工进度法
(三)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特殊规定
三、建筑企业“两税”收入确认差异性处理与风险防控
(一)“两税”收入确认差异性处理
(二)“两税”收入确认风险点及风险应对
1、两税收入比对不符
2、建筑企业有销无进风险指标应对
3、税负率指标实务问题处理
(1)税负率指标的计算
(2)税负率指标的发布
(3)如何看待税负率预警指标?
(4)企业如何向税局撰写情况说明?
四、建筑企业完工进度法下收入、成本确认风险点与风险防控
(一)未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的税务风险
1、税务检查前未确认收入
2、税务检查前已确认收入但确认时点滞后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按完工进度确认了收入与成本,但未取得成本发票怎么办?
3、按完工进度法确认收入成本,月末未收到成本发票怎么办?
4、按完工进度法确认收入成本,年末未收到成本发票怎么办?
5、按完工进度法确认收入成本,汇算清缴前未收到成本发票怎么办?
6、按完工进度法确认收入成本,税务检查发现缺少成本发票怎么办?
7、发票取得及处理的5个时间节点
第二讲建筑业增值税计税方法运用及涉税处理风险防控
一、增值税两类纳税人两种计税方法的比较及选择
1、增值税一般征收方法及应纳税款的计算
2、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3、两种计税方法的税负比较及纳税筹划选择
4、纳税人身份选择纳税筹划思路的错弊分析
[案例]一般纳税人分立或者注销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不能让纳税人真正获利!
二、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政策及风险隔离
1、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政策背景与意义
2、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的两种类型
(1)选择型简易计税
(2)强制型简易计税
3、同一建工企业的同类项目可否分别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案例]为了适用简易计税,建筑公司手工修改合同被定性偷税!
[案例]错误适用简易计税,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被认定偷税!
三、如何精准把握简易计税政策的要点并合法降低税负
1、什么是清包工劳务?提供辅材及比例对其是否有影响?
2、什么是甲供?有没有比例要求?合同无甲供条款是否有影响?
3、建设方提供水电是否属于甲供项目并可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4、建设方转供水电能否适用甲供项目并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5、建筑施工企业包工包料工程能否按甲供并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6、分包合同约定总包方采购设备是否属于甲供并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案例]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简易计税选择需求,建设方是否配合?应否配合?
[案例]建设方提出甲供,建工企业可按简易方法计税是有利还是无利?
[案例]建设工程合同如何约定水电条款进而使双方的增值税利益*?
四、一般计税方法与简易计税的转换及疑难问题
1、一般计税项目能否自由转换为简易计税方法?
2、一般计税项目如何调整转换为简单计税方法?
3、简易计税项目能否自由转换为一般计税方法?
4、简易计税项目如何调整转换为一般计税方法?
五、简易计税方法备案管理政策变化
[案例]增值税简易计税项目未留存备查合同被稽查
六、建筑业工程分包、转包的涉税风险及合规管理
1、工程分包下,实际施工人能否要求无合同关系的承包人付款?
2、何为“甲指分包”?合同是否有效?工程有质量问题时谁承担责任?
3、从分包方取得劳务派遣发票时,还能适用差额征税政策吗?
4、分包合同约定总包方采购设备与材料时,计缴增值税时,设备与材料款能否作为他包款扣除?
5、与个人(个体户)签订他包合同是否违法?能否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
6、分包方未依规预缴税款,项目地税务机关能否要求总包方补缴分包方增值税?
7、总包方预缴税款后才取得分包方发票,多预缴的税款该如何处理?
8、分包方未依规预缴税款,总包方还可以继续适用差额征税政策么?
9、工程分包时,能否一方按一般计税方法纳税而另一方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10、分包方按照11号公告的规定直接向甲方开票是否违规?能否继续差额征税吗?
11、分包方直接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建筑服务发票是否合法有效?
12、简易征收时的设备安装工程是否也可以适用分包差额征税政策?
13、简易征收项目下,“材料分包”、“机械分包”能否适用差额征税政策?
[案例]建筑公司适用简易计税时多扣除分包款被认定为偷税。
[案例]工程设备安装租赁公司实控人以虚假分包方式偷税被判刑2年半
[案例]劳务分包业务中的猫腻!虚增1200万元费用逃税被稽查
第三讲兼营与混合销售的涉税风险防控与筹划管理
一、何为兼营?何谓混合销售?两者有何关系?如何区别?
二、兼营和混合销售的增值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三、总局文件称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服务不是混合销售存在怎样的“白马非马”式的逻辑错乱!
四、如何正确判断兼营与混合销售并正确履行增值税纳税义务?
五、兼营与混合销售业务的数量解读与“胡氏判定法”
六、外购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服务如何正确进行增值税处理?
七、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并同时销售外购货物如何缴纳增值税?
八、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服务如何作增值税处理?
九、提供建筑服务并销售自产货物如何保障增值税处理合规?
十、销售电梯同时提供安装服务该如何正确计缴增值税?
十一、销售钢构并提供安装技术服务如何确保增值税利益*?
十二、提供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并提供后续养护是混合销售吗?
十三、只发分别签订合同,混合销售就可以调整为兼营?
十四、全面增值税时代混合销售政策应否取消?能否取消?
相关案例:
[案例]建安合同总金额2、8亿元,设备和材料总价2亿元、建筑安装服务总价0、8亿元,是还是混合销售?
[案例] A销售合同约定2月销售货物,B建安合同约定10月才进行安装,该业务是兼营还是混合销售?
[案例] 园林绿化企业销售自产苗木并提供建安服务的,就好如何有效开展纳税筹划?
第四讲建筑业“三流一致”实务处理、风险防控与检查应对
一、什么是“三流合一”?有政策依据吗?
二、“三流一致”政策演变及未来趋势
三、“三流不一”属于发票虚开吗?
四、“三流不一”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五、“汇票背书”是否存在虚开发票风险?
六、“委托付款”意味着“三流不一”吗?
七、“委托采购”是否存在“三流不一”风险?
八、员工个人账户付款后报销是否符合三流合一?
九、“委托发货”合同与“三流合一”
十、“委托收货”合同与“三流合一”
十一、税务机关对“三流合一”的理解与执行
十二、司法机关对“三流合一”的把握与执行
十三、母公司中标但由子公司施工的可操作性与风险防控
十四、“三流合一”对合同及其签订的约束与规范
十五、“三流一致”政策适用范围
[案例]委托购货但因手续不全被认定为发票虚开
[案例]签了三方协议进项税不能抵扣并被补税超过450万元
[案例]货物流与资金流不一致时该如何规避涉税风险?
第五讲建筑业重、特业务涉税处理与风险防控
一、挂靠业务涉税问题处理与风险风控
1、工程挂靠的含义及其本质
2、建筑法对工程挂靠的限制及法律责任的规定
3、工程挂靠的两种主要模式与风险控制选择
4、工程挂靠下纳税人的确定
5、工程挂靠与虚开发票的涉税风险与应对
6、挂靠人提供虚假发票时,相关责任如何分配
7、挂靠费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处理
8、挂靠资金的涉税风险及其应对
[案例]挂靠人对外欠付的工程款,被挂靠单位是否承担责任
[案例]挂靠方虚开发票,被挂靠方产生涉税风险的,谁承担损失?
[案例]发包方以挂靠人购买的专票抵扣、扣除,但法院判决不属偷税!
[案例]挂靠人是如何从被判有期徒刑的虚开专票罪变为无罪的
[案例]被挂靠方“不知情”能否成为不承担税收风险与责任的借口?
[案例]挂靠人收入与被挂靠人无关少报税被税务机关的法案判定偷税!
二、建筑业劳务派遣用工实务问题处理与风险防控
1、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比较(含义与特征差异)
2、劳务派遣用工下增值税政策及计税方法的选择
3、劳务派遣用工下企业所得税处理及其风险规避
4、劳务派遣用工能否转换为建筑业劳务分包?
[案例]直接与间接使用劳务工的税收差异及其筹划选择
[案例]劳务派遣用工下,个人所得税该由谁扣缴?如何扣缴?
[案例]劳务派遣用工能否成为建筑施工企业规避社保的路径选择?
三、农民工报酬支付的涉税处理与风险防控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特别规定?
2、包工头雇佣的农民工是否也适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3、代发工资过程中,总、分包单位之间是否涉及发票问题?
4、总分包单位接受劳务派遣用工是农村居民的,如何适用条例规定?
5、总包单位代付农民工工资时,应由谁来扣缴个税?如何扣缴?
6、企业应否为缴纳农保的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
[案例]因农民工工资列支依据不足被认定虚列成本补税
[案例]包工头伪造农民工工资除税收风险外被认定合同诈骗
[案例]发放农民工工资未扣缴个税被处罚
四、砂石等建筑材料涉税问题处理与风险防控
1、外购砂石加工后再销售的能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2、外购砂石料用于建筑工程无法取得发票怎么办
[案例]外购材料未取得发票虚开发票被认定为偷税
五、建筑工程设备租赁业务的涉税处理与风险防控
1、单纯出租工程设备如何缴纳增值税?
2、“工程设备+人”模式下如何缴纳增值税?
3、塔吊出租、塔吊加司机在工地服务以及塔吊加司机在码头服务,三者的增值税政策有何不同?
4、面对13%、9%、6%的税率差异,纳税人该如何选择?
5、“脚手架+人”“出租”模式是按13%还是按9%纳税呢?
6、出租并搭建脚手架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如何开具发票?
六、以房顶抵工程款业务的涉税处理与风险隔离
1、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建筑企业名下时的涉税处理
2、房屋产权未转移登记至建筑企业名下时的涉税处理
3、房产公允价格与顶抵的应收工程款不一致时的处理
4、房产公允价格、第三方交易价格以及应收工程款不一致时的处理
七、BT、BOT、PPP、EPC等业务增值税处理
1、什么是BT、BOT?目前各地对该类型项目的增值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2、什么是PPP项目,在增值税政策上,各地都是如何规定的?
3、什么是EPC项目,各地对EPC项目的增值税政策都是如何规定的?
4、建工企业承接的EPC项目中设备价款占比超过60%时该如何纳税?
5、BT、BOT项目有何差异?该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有无政策依据?
6、PPP该如何正确进行增值税处理?项目借款利息能否从收入中扣除?
7、如果税务机关拟将PPP或BOT按照金融业税目征收增值税,那么又该如何进行沟通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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