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不良策略课程
背景:
处置不良四大难点和痛点,
第一,70%以上的不良客户须依法清收需要1.5年左右,有的时间更长,11招50点解决,争取半年、不超过1年现金收回不良;
第二、抵押物或查封物难变现,六招解决,现金收回不良贷款;
第三、不良贷款没有财产保全或保全不足值,运用数据化和催收神器,创新穿透、打破固有清收模式,30个渠道创新穿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30个方法追创新穿透加被执行人,解决清收不良贷款痛点问题;数据化清收,260个经典案例。
第四、识别不良太晚,超前识别潜在不良,创造清收不良贷款*境界。为银行创造价值、为学员创造价值,干货满满,收获颇丰。
六个搞定:搞定方案,搞定速度,搞定财产,搞定评估,搞定拍卖,搞定变现。
对象:银行清收保全人员、客户经理、支行负责人、风险管理人员,分行负责人,总行部门负责人;资产公司人员。
课程大纲
第一章 11招50点解决漫长清收不良时间难点问题
最高法院三种类型判例:指导案例,入库案例,一般案例,每种案例的效力和作用,清收处置不良如何应用。
处置不良:拼的就是时间效率,争取半年至1年清收完毕:
第一招:出现三个2立即依法清收,边打边谈,……
第二招:协调好法院快速推进各项法律程序,具体策略
第三招:合同都公证的,直接申请执行
案例1:经过公证的担保合同,是否可直接申请执行
案例2:公证直接执行,还需提交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
3.1、清收处置不良至少快半年时间
第四招:非诉,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
4.1、实现担保物权法律依据,五个方面特殊规定
4.2、清收处置不良至少快半年时间
案例3: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收回个贷不良50万元
第五招:催债神器,向基层法院申请支付令
5.1、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
5.2、申请支付令:符合六个条件
5.3、清收处置不良至少快半年时间
第六招:30万以下贷款,简易程序,一审终审
6.1、简易程序:法律依据、
6.2、清收处置不良至少快半年时间
依法清收:尽可能选上述四种方法之一,每种方法至少节省时间半年,诉讼清收不良,是最差的方法。
第七招:找不到人,解决四次公告送达耽误时间办法
7.1、最高法院规定的:六个方法送达规顺序
7.2、邮寄送达:四个法律依据
7.3、完善借款、担保、抵押合同:约定内容六个内容
案例4:按担保合同地址邮寄被退回,仍视为有效送达
第八招:快速推进评估,评估价尽可能低
8.1、法院确定处置财产参考价:七个规定
8.2、五种情形:5日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案例5:对评估价值提异议,未提交行业协会属于瑕疵
案例6:摇号确定评估机构,能否提执行异议、能否撤销
案例7:未通知被执行人选评估机构,不能重新评估
案例8:被执行人不能以评估价过低,要求重新评估
案例9:定向询价确定房产参考价,不得提异议
案例10:贷时抵押物评估价高,影响法院评估价
第九招:快速进入拍卖程序,两次降价到位
9.1、抵押物流拍不抵债,现金收回不良贷款,六个招法:抵押物流拍不抵债,一是不丧失优先受偿权;二是法院无权裁给别人;三是无权硬裁给抵权人;四是可继续查封抵押物五是在法院监督下出租;六是过六个月再次评拍。
9.2、网拍办法和执行法草案降价次数和降价幅度
9.3、拍卖程序:银行须做好五个重点工作
9.4、抵押物流拍不抵债:银行不丧失优先受偿权法律依据
案例11:抵押权人不同意抵债,不丧失对抵押物优先权
案例12:法院将抵押物裁给他人并终结执,银行救济途径?
9.5、最后一次流拍不同意抵债:是否必须解除查封
9.6、抵押物流拍不同意抵债:银行两种清收措施,现金收回不良贷款,具体操作方法,最高法院三个判例
案例13:流拍不抵债,可重新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案例14:最高法院:流拍可重新启动新的评估拍卖程序
案例15:认定网拍公告发布途径,有效标准
案例16:首次流拍,二次拍卖不受评估报告有效期限制
案例17:竞买人不符合公告资质,可撤销拍卖
9.7、被执行人自行变卖财产:法律依据,四个条件
第十招:考核代理律师、银行人员清收时间和清收金额
10.1、设置清收不良贷款时间进度考核表
第十一招:不给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上诉、再审的机会
11.1、避免借款合同无效:五个方面
11.2、避免保证人:不承担或承担部分担保责任39种情形
11.3、保证人41种情形:承担担保责任
案例18:保理款偿还原贷款,保证人不知情免责
案例19:为间接控股股东担保无授权,担保无效
案例20:章程未明确担保机关,仅签字盖章担保无效
案例21:以银承采购合同虚假,主张担保无效不支持
案例22:以贷款流至关联公司,保证人主张免责不支持
案例23:合同有约定,即使变更用途,担保有效
案例24:直要求物保人保承担,视顺位约定不明
第二章 六招解决拍卖财产难变现的痛点问题
全国法拍房38.9万套,成交率仅有18%
第一招:法院评估抵押物或者查封物价值尽可能低,处置不良最后一公里,需要做三个方面工作,……,第六招:如果两次拍卖都流拍,采取…。
案例25:最高法院*判例支持,首次拍卖降价30%
第三章 30个渠道创新穿透数字化查找被执行人财产
一、70%不良贷款:保全财产不足或没有财产保全
二、突破现有诉讼执行框架:“穿透”诉讼和执行
三、四大方面:表格化掌握七类客户各项财产,追踪清收
3.1、证明借款企业、担保企业(工业、商贸)实力情况表
3.2、证明借款企业、担保企业(种植、养殖)实力情况表
3.3、证明借款个人、担保个人实力情况表
3.4、依靠法院查控系统:很难查到财产,法院8个查不了
四、清收不良:创造资产*和时间*时机,突破现有诉讼执行框架,“穿透”诉讼和执行,银行主导程序、时间、方法、策略,查找可执行财产,解决没有财产保全、保全财产远不足值痛点问题。清收不良贷款:为银行、为自己创造价值,收购不良资产:评估潜在价值。
五、清收不良:两大利器,数字化清收,撤销权保护神
1、第一个渠道:数字化,查找六类客户账户数字,跟踪清收
1.1、第一个动作:查找六类客户账户数字,七个目的
案例26:能否执行担保个人、借款个人:配偶名下财产
案例27:账户小额、多次转款给他人购买,查封执行该房屋
案例28:借款人与其配偶有大量转账: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案例29:被执行人配偶不能证明存款系其个人财产,可执行
案例30:误转至被执行人冻结账户资金:是否可执行
1.2、第二个动作:六类客户对账单数字查找房屋土地
1.3、第三个动作:六类客户对账单数字查找车辆设备商品
1.4、第四个动作:六类客户对账单数字查找股权抽逃资金
1.5、第五个动作:六类客户对账单数字查找存单基金保险单
1.6、第六个动作:六类客户对账单数字纳入限高失信拒执罪
案例31:认定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的时间节点
1.7、第七个动作:冻结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在他行保证金账户,六种类型之一,未开立专门账户,扣划他行保证金收回不良贷款
案例32:保证金账户未特定化,扣划保证金1860万收不良
1.8、第八个动作:保证金未移交银行占有,扣划收不良
案例32:银行未取得保证金账户控制权,执行保证金620万
1.9、第九个动作:保证金是否对应主债权,扣划收不良
案例33:找保证金账户,资金未对应主债权,收不良730万
1.10、第十个动作:保证金未授权、未签质押合同,扣划收不良
1.11、第十一个动作:有费用支出、结算支出,扣划收不良
案例34:符合条件即使保证金浮动,不影响保证金效力
1.12、12个方面查找六类客户账户、卡号,穿透挖掘
案例35:最高院判决不影响账户纯洁性的四种情形
2、第二个渠道:10个方面找借款企业、担保企业、个人房屋
2.1、对被执行人的房屋:六类处置
2.2、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企业家子女连带责任担保问题的答复
2.3、执行被执行人:共有财产四个方法
案例36:未通知优先权人购买,撤销拍卖
2.4、《执行法》第173条:执行共有财产规定
案例37:查找执行未成年子女名下住房 收回不良707万元
案例38:最高法2023民申1542号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可执行
案例39:找被执行人的未成年子女商房,收回不良780万元
案例40:查找执行借款人个人、担保个人配偶名下房屋
案例41:未经配偶同意共有房抵押,只能执行房屋变现款一半
案例42:离婚协议将房归其配偶,未更名可执行收不良
案例43:离婚约定房产赠与子女,未过户是可执行
案例44:农商行查股东个人租赁土地的房屋收回不良190万
3、第三个渠道:7个方面查找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的土地
案例45:找借款企业土地使用权,收回不良贷款490万元
案例46:查土地单户转让债权,收已核销12年贷款1266万元
案例47:查找转移耕地补贴及土地转包款:收回不良70万
4、第四个渠道:8个方面查找借款企业担保企业存货和设备
4.1、清收查封存货和设备:他行主张抵押,四个方面审核
4.2、清收查封存货和设备:他行主张抵押,五个方面审核
案例48:他行未控制质押物,咱行让法院查封收回不良
案例49:他行质押监管公司退出,咱行让法院查封收回不良
案例50:查找执行借款企业存货,收回不良贷款468万元
案例51:银行防控动产抵质押风险,九项措施
5、第五个渠道:4个方面查找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车辆船舶
6、第六个渠道:8个方面查找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八项权利
6.1、查找借款企业、关联企业、担保企业采矿权、探矿权等
案例52:网站查到担保企业有采矿权,查拍收不良626万
案例53:最高法院能否对已经过期的采矿权进行处置?
6.1、查找借款企业、关联企业、担保企业:商标权、专利权
案例54:查封借款企业商标权,收回个人不良贷款50万元
7、第七个渠道:5个方面查找借款企业、担保企业仓单提单
案例55:通过下游客户策略了解仓单,拍卖收不良628万元
8、第八个渠道:10个方面查找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投资股权
案例56:下游客户了解法定代表人持A股权,收不良980万
案例57:查找执行担保企业投资股权,收回不良贷款3亿元
9、第九个渠道:7个方面查找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应收账款
案例58:复印件作为证据的两个条件
9.1、执行应收账款:法律依据,四个动作
案例59:查找执行借款企业应收账款收回不良3000万元
案例60:虚假应收款质押盖章,次债务人50%赔偿责任
案例61:银行面签应收款保理盖章虚假,保理变成信用
9.2、执行到期债权:3个条件、3个规定,15日提异议
案例62:第三人就债务履行期、债权数额抗辩,须实质审查
案例63:冻结债权提异议,不执行可不解冻,不能抵销权
9.3、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四个内容
9.4、第三人未在15日异议:之后又提异议如何处理
案例64:部分无异议,可执行没有异议部分的应收账款
案例65:应收账款生效判决,可直接执行
10、第十个渠道:5个方面查贷款资金走向,清收不良贷款
案例66:根据贷款资金走向,收回不良贷款1200万元
11、第11个渠道:4个方面查被执行人各种赔偿款补偿款
案例67: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拆迁补偿款优先受偿
案例68:主动了解拆迁,查封土地,补偿款收不良3920万
案例69:执行拆迁补偿,属于对一般债权执行
12、第12个渠道:5个方面查找借款个人、担保个人财产
案例70:冻结被执行人用非实名手机号微信账户收不良12万
13、第13个渠道:查找个人工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
案例71:最高法院可以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养老金
案例72:执行借款人公积金收回不良贷款12万元
14、第14个渠道:查找执行借款个人和担保个人的保险单
14.1、执行个人保险单的法律依据
14.2、查找六类个人:执行四种类型保险单中的现金价值
案例73:执行人身保险单现金价值收回不良贷款116万元
案例74:执行为子女购买的人寿保险,收回个贷不良20万
案例75:执行被执行人的商业保险,收回不良2350万
案例76:执行传统分红型保单价值,收回不良190万元
15、第15个渠道:5个方面查找个人股票、期货有价证券
案例77:查找保证人股票,收回不良贷款286万元
16、第16个渠道:5个方面查找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资金
16.1、清收个贷不良:查询冻结个人微信账户资金方法
16.2、通过微信查找借款个人的身份证号和住址
16.3、法院冻结微信账户流程、方法、手续
16.4、清收个贷不良:查询冻结抖音号的方法
16.5、清收个贷不良:查询冻结支付宝的方法
16.6、三种方法查询:微信钱包账单流水
案例78:执行被执行人在抖音平台资产500万元
17、第17个渠道:通过法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合并执行
17.1、通过法院六个网站查询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为原告
17.2、列出名单,通过各级法院了解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为原告
案例79:执行被执行人的被执行人财产收回不良1860万元
17.3、通过法院六个网站查询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为被告
17.4、列出名单,通过各级法院了解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为被告
案例80:通过法院查财产轮候查封,收回不良贷款356万元
18、第18个渠道:收取抵押物或查封物产生的孳息
18.1、收取抵押物或查封物产生孳息的法律依据
案例81:抵押权效力及于租金,不用生效判决确认
案例82:抵押权人收取租金,须从查封之前日起
案例83:抵押物租金被其他法院先封:抵押权人是否有权收取
19、第19个渠道:查找市场经营权,收回不良贷款480万
20、第20个渠道:查找被执行人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
20.1、银行行使代位权的法律依据
20.2、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对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认定标准
案例84:债权人代位权诉讼须举证五个方面内容
20.3、民法典535条规定的五项专属债权
20.4、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代位权诉讼管辖权
20.5、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约定仲裁,是否可行使代位权
20.6、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代位权须同时诉债务人和相对人
20.7、代位权无须取得债权生效法律文书为前提
20.8、代位权诉后 减免或延长债务无效
20.9、代位权诉讼期间:相对人向债务人履行仍可追偿
20.10、未实际履行以物抵债协议:不能排除代位权诉讼适用
案例85:查找应收账款证据,行使代位权,收回不良615万
案例86:代位权诉讼未清偿全部债务,可再诉讼主债务人
案例87:代位权之诉不以债权人与从债务人债权确认为前提
案例88:代位权诉讼,收回个人助业不良贷款300万元
案例89:代位权判决在主文中须明确欠款事实和金额
21、第21个渠道: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行使撤销权清收不良
21.1、行使撤销权情形:法律依据
21.2、*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低价高价转移财产认定标准
21.3、解释:打击逃废债利器,关联亲属转移财产不受低价限制
21.5、典通则解释:银行应穿透式审查,低价或无偿转让财产
21.6、银行穿透式审查:低价或无偿转让财产有效方法
21.7、撤销权诉讼主体:以债务人和债务人相对人共同被告
21.8、撤销权诉讼标的不可分:可全部撤销
21.9、撤销权要求:返还财产、折价补偿,法院支持
21.10、撤销权胜诉:可直接执行相对人
21.11、行使撤销权:范围、费用和时间
21.12、债权人银行行使撤销权:四个条件
21.13、清收不良利器:《民法典》的连环撤销禁区被打破
21.14、撤销权是否“入库原则”,债权人是否优先受偿?
案例90:如何判定银行行使撤销权是否超过一年期间
案例91:关联企业低价转让财产损害他人权益行为无效
案例92:撤销债务人离婚将房、车辆给配偶
案例93:撤销房屋假卖给儿媳,收回不良贷款30万元
案例94:撤销赠送朋友房屋,收回不良贷款
案例95:离婚将房产赠与子女更名,撤销收回不良贷款
案例96:撤销保证人无偿转给其儿子房屋,收回不良贷款
案例97:撤销保证人无偿转给其配偶房屋,收回不良贷款
案例98:撤销低价转让商用房,收回不良443万元
案例99:转让应收账款未支付对价,城商行撤销清收不良
案例100:虚构债权转让应收账款,农商行诉讼撤销
案例101:次债务人履行给付义未通知法院,仍可执行其
案例102:省法院调解低价转让财产,仍可撤销
案例103:清收不良注意行使撤销法院判决6个月期限
案例104:债务人将全部财产事后恶意抵押给一个债权人可撤销
案例105:债务人资不抵债时提供担保行为能否撤销?
案例106:破产前一年内:展期新增抵押担保,依法可撤销
案例107:借新还旧新增加财产担保:不适用破产,不能撤销
22、第22个渠道:查找执行被执行人的产能指标收回不良
22.1、查找被执行人产能指标方法
案例108:查封处置钢铁产能指标收回不良贷款2000万元
23、第23个渠道:对被执行人财产审计,清收不良贷款
案例109:对借款企业财产审计,执行欠款收回不良560万元
案例110:巧用“预执行审计”,成功追回不良890万元
案例111:审计发现转移资金,拘留罚款,收回不良1420万元
24、第24个渠道: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清收不良贷款
25、第25个渠道:法院调查搜查被执行人财产,清收不良
26、第26个渠道:在银行内外部实行提供财产线索奖励机制
26.1、奖励范围、标准、操作流程、原则、财产范围
27、第27个渠道: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执行财产
27.1、银行购买“悬赏金保险”
28、第28个渠道:向法院申请给银行代理律师签发调查令
29、第29个渠道:清收个贷不良或个人担保,申请参与分配
29.1、参与分配:查找被执行人正在执行财产途径
29.2、执行中参与分配:同时具备五个条件
29.3、被执行人房屋变现:参与分配截止案款发放前一日
29.4、执行财产在扣除下列相关费用:予以分配
29.5、参与分配包括本金和正常利息:不包括保全费和罚息
29.6、变现分配顺序:首封多分15%至20%
29.7、清个贷不良:可执行其个体工商户财产
30、第30个渠道:利用大数据,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30.1、大数据查找财产五个途径
案例112:农商行利用电商平台查证收入,收回不良380万
第四章 30种方法创新穿透追加被执行人清收不良
追加被执行人:五个目的、法律依据、操作方法技巧,扩大清收不良渠道,增加清收不良现金来源,解决清收不良痛点。清收不良贷款:为银行、为自己创造价值,收购不良资产:评估潜在价值。
1、第一个追加:公司纵向人格否认制度中连带责任 23条1款
案例113:追加三个股东对公司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2、第二个追加:公司横向人格否认制度中连带责任 23条2款
案例114:关联公司人格混同,各公司间连带责任
2.1、最高院纪要:控制股东、各公司连带认定标准更加宽松
3、第三个追加:一人公司财产与股东混同,追股东被执行人
案例115:追加一人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116:一人公司股东配偶对公司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117:追加一人公司对股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反过来追
4、第四个追加:追加未缴纳或未足缴股东为被执行人
4.1、法律依据,操作方法
案例118:追加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偿还贷款150万元
5、第五个追加:股东出资不足追其他股东连带新公司法50条
6、第六个追加:追加实物出资未更名股东赔偿新公司法49条
7、第七个追加:追加出资、增资不实名义股东被执行人
案例119:追加增资不实的名义股东承担1500万元赔偿责任
8、第八个追加: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8.1、四种情形认定抽逃出资,法院支持
8.2、“抽逃出资”纠纷:举证内容和举证责任
8.3、“抽逃出资”纠纷:诉讼时效规定
案例120:追加股东在虚增利润分配175万元内偿还贷款
案例121:虚构债权债务将出资转给他人,认定抽逃出资
案例122:虚构经营往来,转出资金,认定抽逃出资
案例123:注资后转回股东,认定抽逃出资,偿还贷款
案例124:注资转关联,抽逃出资500万偿还贷款
案例125:无合法正当理由将出资转出,构成抽逃出资
案例126:即使股权已转让,抽逃出资的股东仍须偿还贷款
案例127: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股东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9、第九个追加:董事未催缴股东出资追加全体董事为被执行人
案例128:六名董事未催股东出资,对贷款承担连带赔偿
10、第十个追加:股东抽逃出资追加董监高连带新公司法53条
11、第11个追加:追加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为被执行人54条
11.1、最高法院明确: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条件
11.2、刘贵祥专委:认缴出资加速到期五个条件之一
11.3、除了加速到期以外,应当承担出资责任:范围
11.4、诉股东加速出资,是入库还是对债权人个别清偿?
11.5、加速到期,追加执行:相关规定
案例129:追加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案例130:出资加速到期,不应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被执行人
案例131:股东对公司债承补责,不得对后顺位个别清偿
案例132:尽可能首位追加股东加速到期,股东仅承担一次责任
12、第12个追加:转让未届满股权追加新老各股东偿还贷款
12.1、88条与时间效力解释结合:比实缴、穿透,更有杀伤力
13、第13个追加:转已到期未出资,追新股东还款原股东连带
案例133:追加未认缴出资转让股权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案例134:未出资以0元转股权,逃避债务,承担补充还款责任
14、第14个追加:股份公司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连带责任
15、第15个追加:违法违规董事会决议,追加董事赔偿责任
16、第16个追加:追加董监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的赔偿责任
案例135:追加股东、法定代表人,对银行贷款本息赔偿责任
案例136:监事未履行勤勉义务,与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
17、第17个追加:追加影子董事高管指示造成损害连带责任
18、第18个追加:追加公司违法减资的赔偿责任
18.1、公司减资:须书面通知债权人银行
18.2、新公司法减资:七个操作流程
案例137:保证人减资未通知债权人银行,减资不发生效力
案例137:减资未通知银行,股东还款,其他股东连带
19、第19个追加:追加清算成员怠于履职的赔偿责任
20、第20个追加:追加未清算即注销登记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
案例138:两个条件之一,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案例139:清收不良贷款,追加股东诉讼管辖规定
21、第21个追加:追加无偿接受财产的人为被执行人
22、第22个追加:追加合并后的法人为被执行人
案例140:追加合并后的主体,收回不良贷款本息690万元
23、第23个追加:追加分立后的法人为被执行人
24、第24个追加:无偿划拨财产,追加接收单位为被执行人
案例141:追加无偿接收保证人财产的公司为被告,收回不良
25、第25个追加:追加执行转移至被执行人儿女名下的财产
26、第26个追加:追加接收转款且无合法依据的股东赔偿责任
27、第27个追加:追加提供虚假采购合同第三人侵权赔偿责任
28、第28个追加:追加虚假诉讼转移资产关联公司连带责任
29、第29个追加:追加评估机构、验资机构的赔偿责任
案例142:追加虚假审计报告会计所签字合伙人被为被执行人
30、第30个追加:执行被执行人对BOT项目的经营使用权
第五章 超前识别清收潜在不良贷款
一、潜在不良贷款:五个方面认定,六个方面界定
二、超前识别潜在不良,是处置不良贷款*境界
三、清收潜在不良贷款:*窗口期是一年
四、识别潜在不良贷款:五个方法
五、识别潜在不良贷款:五项原则
六、核实资产虚假、收入和现金流虚假:方法
七、退出潜在不良:三种形式、标准
案例143:银行未及时发现潜在不良,形成实质不良贷款
案例144:未被上市光环蒙眼,退出潜在不良4000万元
案例145:看一个主要原料年消耗量:计算核实产量、销量、收入,判断是否虚假、潜在不良
案例146:看水电汽消耗量:计算核实产量、销量、收入,判断是否虚假、潜在不良
第六章 诉讼时效和保全36个问题及对策
一、一般快递催收未确认送达时,不中断时效 案例147
二、邮寄催款函被他人签收,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案例148
三、确保邮寄催收有效:注意四个事项
四、录音或短息催收,中断诉讼时效 案例149
五、清收不良:在报纸上登报催收公告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六、公告催收中断诉讼时效: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案例150:债务人下落不明,催收公告中断时效
案例151:债务人未下落不明,刊登催收公告不中断时效
七、确保公告催收有效的:方法
八、起诉后又撤诉:副本是否送达,才中断时效
案例152:起诉后又撤诉,文书未送达保证人不中断时效
案例153:不能以副本送达保证人的时间:判断是否超时效
案例154:主债权主张权利能否引起抵押权行使期间的中断
九、银行向有权机关提出请求,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案例155
十、代位权诉讼,诉讼时效中断
十一、超时效后借款人签收逾期催书是否中断时效案例156
十二、 担保超时效:保证人在常规催收书盖章,是否中断
案例157:超时效债务人在催款书签盖视为对原债务重新确认
案例158:超时效盖章没达成新的保证,不承担担保责任
十三、法院首邮送达签收,再邮被退回视为送达 案例159
十四、QQ聊天对账能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十五、强制执行申请被法院裁驳回,是否中断时效
十六、实现担保物权申请被驳回,认定法定期间内行使抵押权
十七、延长诉讼时效:10种方法
十八、超过诉讼时效:6个补救措施
案例160:2023年法院判例,电话录音补救诉讼时效
十九、起诉未交诉讼,按自动撤诉:是否中断时效
二十、律师费不在LPR四倍范畴:仍由被告承担 案例161
二十一、最高院:原告胜诉诉讼费退还,不在执行中解决
二十二、首封资产:四大好处,轮候查封资产:三大作用
二十三、保全后不提起诉讼,该保全是否自动解除案例162
二十四、2022年最高法院:轮候查封效力的通知
二十五、查封裁定未向被执行人送达:查封仍有效案例163
二十六、法院冻结户名与账号不符,银行不能自行解冻
二十七、法院能否冻结银行贷款账户?
二十八、认定超标的查封保全:界定标准
案例129:是否超标的以查封时还是审查时市场价值为基准?
二十九、被告能否以轮候查封,提出超标的 案例164
三十、保全财产明显低债权:可保全补充责任人财产案例165
三十一、不影响正常使用,可查封保全民办学校的房屋和土地
三十二、银行诉讼清收不良,逾期举证被处罚 案例166
三十三、转账凭证写借款,能否足以认系借款关系?案例167
三十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是否可以冻结?
三十五、首封受偿限最后保全金额,而不是判债权 案例168
三十六、不良贷款转让,原约定管辖不具有效力 案例169
第七章 强制执行145个问题及对策
1、强制执行一辈子:还是强制执行“一阵子”
2、强制执行:10个期限
3、二审撤诉,庭外和解协议不履行:可执行一审判决案例170
4、八个方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5、借款人与其配偶无法合理解释转账:认夫妻共债务案例171
6、判决个人债务:不能将其配偶列被执行人
7、夫妻一方为被执行,可否执行登记在其配偶名下房屋
案例172:夫妻一方为被执行,房屋在其配偶名下是否可执行
8、《执行法》第173条:执行共有财产规定
9、未经配偶同意对房抵押,只能执行房屋变现款一半案例173
10、执行被执行人共有财产:四个方法
11、能否执行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 案例174
12、离婚协议将房归其配偶:未更名可执行收不良案例175
13、离婚协议将房归其配偶:已更名配偶名下如何清收
14、离婚约定房产赠与子女:未过户是否可执行 案例176
案例143:离婚将房赠子女更名,农商行行使撤销权收不良
15、执行被执行人*住房:法律依据和方法
16、认定*住房:时间节点标准 案例177
17、最高法院认定:*住房掌握标准 案例178
18、最高院商品房消费者保护批复法释〔2023〕1号
19、购买*住房别墅:是否可以执行 案例179
20、购买的车位:是否可以执行 案例180
相反案例案例148:车位先卖后抵押,购买人权利优先抵押权
21、父债子还:适用范围和操作方法
22、民法典1145条被执行人SW,变更追加继承人
23、购买开发商抵押给银行房屋:可执行五种情形 5个案例
24、防范开发商把抵押在建住房、车位、商房出售:6个措施
25、购买商用房、车间仓库同时符合四条件:优先银行抵押权
26、最高法五个判例对异议复议28条:已合法占有认定标准
案例181:未提供水电费转账记录缴费原件,不证明合法占有
案例182:仅有领取房屋钥匙表,不能证明已占有
27、执行异议复议28条当中的:合法占有实践认定标准
28、防已出售办公楼、商用房、住宅:抵押给银行7个措施
29、虚假售房回租逃债,未更名,仍可执行收不良 案例183
30、异议复议28条:非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五种情形
案例184:非买受人原因未更名,排除执行
31、异议复议28条: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六种情形
32、借名买房:是否可以执行 案例185
33、借名贷款,由谁偿还
34、借款人财产不便执行:可执行一般保证人财产 案例186
35、抵押物流拍不抵债:可否拍卖债务人其他财 案例187
36、财产流拍后:第三人可以按照流拍价购买
37、抵押登记前买抵押物且修建:不能排除执行 案例188
38、先查封房屋效力及于:对应土地使用权 案例189
案例190 :查封效力及于查封后地上新增建筑物
39、解决抵押物被其他法院查封:影响清收的办法
案例191:质押物被其他法院查封,协调移送,处置收回不良
40、非抵押物:首封不处置,影响轮候查封处置怎么办
41、民法典对租赁规定,虚假租赁三大特征
42、假租两种方法:解决虚假出租对抗抵押权十种办法
43、先抵押后出租,承租人主带租拍卖抵押物不支持案例192
44、先租赁后抵押,可带租拍卖抵押物 案例193
45、转款未写明租金,租赁权不能优先银行抵押权 案例194
46、租赁权对抗抵押权,以设立占有为标准 案例195
案例163:租赁以实际占有为重要依据
47、承租人以未接到拍承租物:主撤销拍卖不支持案例196
48、防范抵押物已经租赁:六项措施
49、工程款优先银行抵押权受偿:三个条件,且仅本金
50、工程款不具备优先权,银行可行使撤销权 案例197
案例166:建设工程价款利息和违约金不优先银行抵押权受偿
51、抵押物被抵偿工程款:银行抵押物丢失 案例198
52、损害建筑工人利益放弃工程款优先受偿无效 案例199
53、工程款不能就房屋对应土地拍卖款优先受偿 案例200
54、主张抵押房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重点审核四项内容
55、施工方出假工程款收款证明,工程款没优先案例201
56、防范工程价款优先银行抵押权:五个对策
57、集体土地: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可以处置
58、租赁集体土地:建造的厂房、办公楼、仓库可执行
59、国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无证房屋可以执行
60、抵押土地被认定闲置:强制收回风险及措施
案例202:闲置土地被查封后,不能无偿收回土地
61、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对闲置土地收回的意见
62、最高法院关于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律性质的复函
63、司法拍卖划拨土地,出让金应由谁负担? 案例203
64、被执行人的宅基地是否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执行?
65、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案例204
66、土地抵押后,地上新增建筑物是否属于抵押财产?
67、误转至被执行人账户资金:是否可执行?案例205
68、保证人向贷款账户还款被冻结:排除执行案例206
69、保证人向银行代偿后,可直接执行借款人案例207
70、担保企业以公章虚假主张不承担,银行四个突破口
案例208:保证人以保证合同盖非备案公章不承担,不支持
71、清收不良贷款:是否可以划扣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72、清收不良贷款:是否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
案例209:农商行依法执行借款人公积金:收回不良贷款
73、法院处置房屋变现款:六个分配顺序原则
74、多个债权人申请执行同一被执行人财产分配顺序
案例210:最高法院2022年执复2号,执行财产分配顺序
75、个人有多个债权人,不能将财产裁债给首封 案例211
76、对执行标的提异议:须执行标的终结前提出 案例212
77、抵押物是赃款购置:银行主张抵押有效五个条件
案例213:抵押物是赃款购置,符合五个条件银行优先受偿
78、最高法院2022年规范网络司法拍卖房产的规定
案例214:土地使用税与权属变更无关税费,由出让方承担
79、司法拍卖房屋:各方承担的税费种类及税率
80、找不到被执行人,拍卖房屋:被执行人应缴税费怎么办
81、网拍竞买人串通:并不必然撤销拍卖 案例215
82、最高法院冻结、处置非上市公司股权:五个规定
83、法院处置上市公司股票:四种方法
84、在限制期转让股权:不产生交付效力 案例216
85、被执行人代持股权:可以强制执行 案例217
86、股权虽已转让但未更名:不能对抗强制执行案例218
87、股权拍卖成交后,上年度股权分红归谁 案例219
88、质押无效承一半责任:是否以股权变价一半案例220
89、未约定,付款方无权以未开票为由拒绝付款案例221
90、执行应收账款,不给欠款单位开发票怎么办案例222
91、欠款单位未获增值税专票:无法税务抵扣增加成本问题
92、欠款单位支付欠款:资金压力的问题
93、付款方未履义务,不得以先票后款为由拒付案例223
94、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利息、费用的顺序 案例224
95、合同有明确约定,可以计收复利 案例225
96、认定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的时间节点
97、执行和解协议,不是执行依据
98、执行程序中提供担保,应承诺接受强制执行案例226
99、清收不良贷款:能和解的尽量和解,减少对抗
100、终本执行的:法律依据
101、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法院是否会继续调查执行线索?
102、未对查封财产强制管理拍卖变卖,严禁终本案例227
案例228:执行法院对无证房产未处置,不得裁定终本
103、 终本执行的:五个条件
104、法院采取哪些措施后,可视为“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
105、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包括的情形
106、终本恢复执行的条件
107、已终结未恢复执行:能否变更申请执行人?案例229
108、变更申请执行人:不以转让债权送达为条件案例230
109、终结执行:6个条件
110、对终结执行有异议:60天内提出
111、终结执行:恢复执行的条件
112、执行法院消极怠于执行:救济途径
113、利用法拍贷,收回不良贷款846万元 案例231
114、联动发力验收办证:拍卖收回不良850万 案例232
115、联系买家,拍卖资产收回不良4900万元 案例233
116、采取强制管理经营度假村,收回不良贷款 案例234
117、不腾空房屋,采取措施:收回不良730万 案例235
118、执行财政补助资金:收回不良1500万元 案例236
119、执行特殊财产:碳排放,收回不良9万元 案例237
120、转移资金,追法定代表人,收不良127万 案例238
121、贷款超时效,行抵消权收回不良2万元 案例239
122、依法拍卖收费权:收回不良贷款
123、取消质押的公路收费,补贴作为还款来源 案例231
124、不能清偿债务,出资加速到期,转让双方共担
125、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26、无力偿还贷款,变卖猪羊收回不良5万元
127、受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能参与竞拍
128、法院有权直接裁定恶意串通司法拍卖无效案例232
129、不良借款人精准推朋友圈、网易新闻曝光收不良12万
130、协第二封债权人抵债:收助业不良680万案例233
131、拍卖拆迁补偿权益:收回不良590万元 案例234
132、执行+公证,不带封过户:快速清收不良 案例235
133、特许经营权不宜拍卖,收取污水费优先 案例236
134、柔性执行活封生猪:收回不良贷款50万 案例237
135、抵押贷款,展期是否需要办理变更抵押登记
136、税务局能否在执行程序中主张税款优先权案例238
137、通过上学女儿找到租房:收回不良9万元案例239
138、利用子女学籍卡找借款人:收不良28万 案例240
139、美女引蛇出洞:收回不良贷款15万元 案例241
140、强制执行:电子承兑汇票四个动作
141、竞买人迟交部分保证金后又悔拍,拍卖效力如何认定
142、少于法定公告期限:是否属撤销拍卖情形案例242
143、执行应收账款:收回助业不良贷款150万案例243
144、创新清收,托管盘活:收回不良贷款 案例244
145、限高、失信:让人间蒸发借款人还贷款 案例245
第八章 风险代理清收不良三个问题及对策
一、风险代理清收不良贷款六个范围
二、风险代理费率标准,哪些费用不在其中
三、风险代理清收不良贷款操作流程
案例246:通过风险代理,收回不良贷款980万元
第九章 利用拒执罪清收不良贷款12个问题及对策
一、拒执罪法律依据及标准
二、借款人12种情形之一构成拒执罪
三、执行法第62条规定的拒执罪的八个标准
四、最高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时间节点
五、老赖入刑的3个标准
六、执行法对单位和个人罚款标准
案例247:虚构债务抵押规避执行拒执罪,收不良150万
案例248:拒执转移房屋,罚款5万,立即还贷180万
七、证据不充分,更换法定代表人不能解限高 案例249
八、变更法定代表人未支付股价,不解限高 案例250
九、限高条件及期限,解除限高条件
十、失信条件、期限,解除失信条件,惩戒措施
十一、转移耕地补贴:构成拒执罪,收不良70万案例251
十二、非法处置查封粮食:拒执罪,收不良9万 案例252
一、六种情形之一,可单户转让不良贷款
二、单户转让不良难点和重点:债权定价,以销定让
三、购买银行不良贷款:10大潜在买家
四、转让不良贷款:通知借款人、担保人4种方式
五、债权受让人能否直接诉讼替代通知?
案例253:单户转让,收回已核销12年贷款1266万元
案例254:公告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有效
案例255:未下落不明刊登催收公告,不中断时效
案例256:金融资产公司批量收购公告催收不受下落不明
六、认定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标准
七、最高法院关于债权转让通知:*观点
八、债权转让国有资产:优先购买权
案例257:2022年最高法院国有资产优先购买权判例
九、银行是否可向非金融机构转不良 案例258、259
十、买不良:可否计收受让日之后的利息? 案例260
十一、不良贷款转让费用:由谁负担
以物抵债,有效方法,经典案例,实战操作
第一章 银行协议以物抵债17个问题及对策
一、同时具备七个条件:可以协议以物抵债
二、下列10种财产:不得抵债
三、可以抵债的财产:八大种类
四、协议抵债:八个操作流程
五、协议抵债注意:16个事项,操作策略
六、银行协议以物抵债:必须立即办理更名过户
案例1:协议以住房抵债解他项未更名:抵债住房丢失
案例2:协议以商用房抵债未过户虽占有:抵债商用房丢失
七、民法典解释:以物抵债未更名,没有优先权
八、民法典解释认定以物抵债协议:成立的标准
案例3:抵债协议生效是否以债权人得抵债物的权属为要件
九、贷款到期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效力
案例4:以物抵债未履行,原债务不消灭
案例5:不履行抵债协议,银行有选择权
十、清收不良,签订以物抵债协议:不交付抵债物怎么办
十一、以物抵债协议履行完毕后主张返还房屋,法院不支持
案例6:以物抵债协议:不必然导致原债务的消灭
十二、民法典解释未履行以物抵债协议:可选择履行原贷款
案例7:以物抵债协议有效且无履行障碍不能要求履行旧债
十三、银行行使选择权的前提:先履行催告义务
十四、抵债协议未履行,恢复履行能力,清偿旧债消灭债务
十五、以无所有权财产签抵债协议:法律效力和处置方法
十六、签订合法有效的:抵债协议标准
十七、以物抵债协议:何时成立
第二章 法院裁定以物抵债64个问题及对策
第一节 非抵押物裁定抵债39个问题及对策
一、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三大优势:第一个优势避免被撤销
二、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三大优势:第二个优势物权变更效力
三、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三大优势:第三个优势税收减免政策
四、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五个法律依据
五、网络司法拍卖:银行三次抵债机会
六、同时具备四个条件:非抵押物可同意法院裁定以物抵债
七、非抵押物法院裁定以物抵债:注意六个事项
八、拍卖财产:两次降价都到位
九、拍卖两次降价最多44%:是怎么计算的
十、法院裁定以物抵债:六个操作流程
案例8:法院裁定以物抵债,成功变现收回不良702万元
十一、被执行个人有多个债权人,不能裁定给首封人案例9
十二、法院调解书确认的以物抵债:不能对抗第三人
十三、法院调解以物抵债:必须立即更名过户
案例10:法院调解以房抵债未更名:其他法院仍可执行
案例11:法院以物抵债调解书,不具有物权变动效果
十四、以物抵债和解:法院不得依该协议作以物抵债裁定
案例12:调解书对以物抵债协议确认,法院不应准许
十五、法院裁定以物抵债未更名:再抵押、被查封的效力
案例13:法院裁定房屋抵债未过户:企业再抵押无效
案例14:法院裁定房抵债未更名被查封不影响抵债效力
十六、裁定以物抵债后解封:又被另案查封 救济方案
十七、民法典解释:发生物权变动法律文书包括哪些
十八、案例和解释:给银行以物抵债清收不良的启示
案例15:动产抵债,须完成交付
十九、法院裁定以物抵债:能不能先找差价
二十、避免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价过高或找差价:五个对策
二十一、抵债前审核抵债的房屋是否:欠建设工程款
案例16:以物抵债裁定 损害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应予撤销
案例17: 银行接抵债资产找差价,又新增工程款再找差价
21.1、审核是否欠工程款:五个方法
21.2、工程款优先银行抵押权受偿:三个条件
21.3、工程款仅本金优先受偿
21.4、主张抵债房工程款优先受偿:银行重点审核四项内容
21.5、优先受偿主体仅限:与发包人订立工程合同的承包人
案例18:工程款不具备优先权,银行可行使撤销权
案例19:工程款不能就房屋对应土地拍卖款优先受偿
案例20:承包人出虚假工程款收款证明,工程款没优先权
二十二、抵债前审核是否: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房屋税款
案例21:税务局能否在执行程序中主张税款优先权?
二十三、被执行人没其他财产可执行:非抵押物须及时抵债
23.1、非抵押物抵债:具备八个条件
23.2、如果不同意抵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
23.3、拍变第25条:不抵债、解封、退还
23.4、掌握好抵债时机:银行三次抵债机会
23.5、以物抵债:策略
案例22:首封不抵债解封,轮候可直按保留价裁定抵债
案例23:债权人不同意抵债,法院裁定给其他债权人抵债
案例24:一拍流拍、二拍流拍都可以抵债
案例25:超期以后,法院裁定抵债无效
二十四、向法院申请抵债须在,最后流拍67天内 案例26
二十五、被执行人是法人,多个债权人申请以物抵债时顺序
二十六、被执行个人财产不足偿付全部,不能裁定首封抵债
26.1、被执行人个人财产,申请参与分配
26.2、参与分配:11个渠道查找被执行人正在执行的财产
26.3、执行中参与分配:同时具备五个条件
26.4、被执行人房屋变现:参与分配截止案款发放前一日
26.5、变现款扣除上述费用后:按以下顺序依次分配
案例27:财产以物抵债,认定申请参与分配截止时点
二十七、法院裁定以物抵债,能不能直接裁定给案外人
案例28:直接裁定以物抵债清收不良贷款给银行的启示
二十八、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价,应扣除执行费和评估费
二十九、抵债财产未更名,仍属债务人破产财产 案例29
三十、抵债裁定和破产受理同一天:撤销抵债裁定案例30
案例31:以物抵债裁定日,法院受理破产,抵债是否有效
案例32:以物抵债裁定送达,抵债裁定生效
三十一、以金融租赁公司股权抵债须符合相关条件 案例33
三十二、先查封房屋效力及于:对应土地使用权 案例34
三十三、非消费者以抵押的住房抵债:不能排除抵押权执行
三十四、重点甄别七种情形以物抵债协议:虚假诉讼
三十五、错误以物抵债裁定:执行复议程序、执异之诉救济
三十六、以物抵债裁定:与腾房通知书一并送达
案例35:裁定以房抵债,承租人不予腾房:采取停电停水
三十七、抵债裁定损害查封顺位在先债权人益:撤销案例36
三十八、裁定以物抵债执行程序终结,无权提执异之诉
三十九、法院裁定房屋抵债:办理过户提交五个手续
第二节 抵押物尽可能拍卖变现,慎抵债25个问题对策
一、银行贷出去现金:尽可能收回现金
二、抵押物:拍卖不能变现四大原因
案例37:2023年全国法拍房屋情况
抵押物拍卖变现:六个有效方法(三至八)
三、最关键抵押物或查封物:评估价客观公正
3.1、法院委托评估抵押物价高:五个危害
3.2、法院确定处置财产参考价:七个规定
案例38:对评估报告价值提异议,未提交行业协会属瑕疵
3.3、五种情形:5日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3.4、未通知被执行人选评估机构,不能重新评估 案例39
3.5、被执行人不能以估价过低,要求重新评估 案例40
案例41:以评估程序违法、成交价低,主撤销不支持
案例42:定向询价确定房产参考价,不能提异议
案例43:贷时抵押物评估价高,影响法院评估价,不变现
四、如果评估价高: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五、两次拍卖:降价幅度都到位
案例44:最高法院*判例支持,首次拍卖降价30%
六、多渠道:发布和宣传拍卖公告
七、E拍贷法拍贷协调帮助竞买人:解决竞买资金问题
八、抵押物流拍:再次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九、最后一次拍卖财产流拍不同意抵债:是否必须解除查封
十、抵押物流拍银行不同意抵债:银行两种救济措施
案例45:流拍不抵债,可重启评估拍卖程序
案例46:拍卖财产流拍可再次拍卖
案例47:拍卖财产流拍不解封,可启动新的一轮评拍
十一、抵押物流拍不抵债,银行是否丧失优先权 :
案例48:抵押物流拍银行不抵债,法院把抵押物裁给他人
案例49:抵押权人不抵债:不丧失优先受偿权
11.1、抵押权人不抵债:不丧失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
十二、银行不同意以物抵债,法院无权裁以物抵债 案例50
十三、法院将抵押物裁给他人终结,银行如何救济 案例51
十四、抵押物流拍不抵债:可拍卖债务人其他财产 案例52
十五、财产流拍后:第三人可以按照流拍价购买
十六、被执行人是否可自行变卖财产:法律依据四个条件
十七、确保已有抵押物不丢失:变现收不良,审慎抵债
十八、抵押物是赃款购置:符合五个条件,银行仍优先受偿
案例53:抵押物是赃款购置,银行仍优先受偿
十九、抵押财产担保范围:以抵押登记记载为准
案例54:抵押担保范围约定不一致:以登记为准的判例
二十、虚假租赁对抗:银行实现抵押权、对抗抵债资产
20.1、假租两种方法:解决虚假出租对抵债资产10种办法
案例55:承租人主张带租拍卖抵押物,法院不支持
案例56:租赁在抵押登记之前可带租拍卖
案例57:承租人以未接拍卖承租物,主张撤销拍卖不支持
案例58:抵押权人对拆迁补偿款优先受偿
二十一、抵押土地被认定闲置:强制收回风险及措施
21.1、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疑难问题的意见:第27条
案例59:闲置土地被查封后,不能无偿收回
案例60:抵押土地未达到“三通一平”未开发,不能收回
二十二、银行同意抵押物流拍抵债:六个条件
二十三、拟抵债的抵押物:尽调相关内容
23.1、抵押物房屋和土地抵债前:尽调12个内容
23.2、依法清收追踪:抵押物八项内容
二十四、被告不得以轮候查封提出超标的 案例61
二十五、最高法院:轮候查封效力的通知
第三章 抵债资产腾退5个问题及对策
一、新民诉法257条:强制迁出房屋的规定
二、最高法院2021年12月21日文件:对房屋腾退的规定
三、抵债两个重点:裁定给抵债人,15日内移交占有或强执
四、裁定抵债:第三人主张承租权拒绝搬离,法定程序方法
4.1、租赁权优先法院裁定抵债权利: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4.2、承租方须举证:租赁关系真实性
4.3、承租人主张非抵押物租赁权排除执行:提供5个证据
4.4、银行配合法院审核:租赁能否对抗抵债权利10种方法
案例62:转款未写明租金,不能优先银行抵押权
案例63:租赁权对抗抵押权,以设立占有为标准
案例64:租赁以实际占有为重要依据
五、法院执行腾房:七个操作流程
5.1、某某高院腾房:七个操作流程
5.2、房屋腾空过程中清理出的物品,如何处置?
案例65:裁定抵债调查过户腾退,才能决定是否终结执行
第四章 以物抵债税费10个问题及对策
一、流拍后,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的,税费如何承担?
二、最高法院:规范网络司法拍卖税费问题的通知
2.1、司法拍卖房屋:各方承担的税费种类和税率
三、找不到被执行人,拍卖房屋:被执行人应缴税费怎么办
四、银行接收、持有、处置抵债资产税费种类和税率
五、处置抵债资产:35号公告减免税费规定
六、35号公告之前处置抵债资产:已交税费可减免抵扣
七、35号公告未给土地增值税减免
案例66:处置抵债房屋,按35号公告减免税费金额
八、以物抵债成本,垫缴税费扣除
九、拍卖土地房屋与权属变更无关税费由谁承担 案例67
十、以物抵债:欠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谁承担 案例68
第五章 以物抵债11个关键风险点
一、协议抵债、裁定抵债的住宅:不能设立居住权
1.1、居住权特征,不能执行
1.2、居住权和租赁权比较
1.3、居住权对抗抵债资产:采取的对策
二、核实抵债资产是否已经出租:避免影响抵债资产处置
三、核实抵债资产是否:欠税、工程款、被查封、抵押质押
四、审核抵债的土地是否设置地役权:影响抵债资产处置
五、审核拟抵债的土地:是否闲置1年以上
六、审核拟抵债的动产:不能有留置权
七、购买价款超级优先权:优先银行以物抵债的动产
八、银行未控制质押物:动产抵债机会都没有了 案例69
九、欠监管费退出:质押煤炭没优先受偿权 案例70
十、审核在建工程抵债:各项手续是否齐全
十一、协议或裁定抵债金额:扣除各项费用、税金
第六章 抵债资产管理5个问题及对策
一、法院裁定抵债物:在法院监督下,交接证件和实物
二、抵债资产管理部门:四项管理内容
三、抵债资产:台账管理四个要点
四、抵债资产:档案管理七个要点
五、抵债资产:实物和财产权利管理十个要点
第七章 处置抵债资产11个管理要求
一、处置抵债资产:四个原则
二、在规定时限内:处置抵债资产
三、处置抵债资产:以公开拍卖为主
3.1、财政部《规范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四种处置方式
四、处置抵债资产:中介机构管理要求
五、处置抵债资产前:需对抵债资产进行评估
六、确定拍卖抵债资产底价:五个原则
七、公开透明拍卖抵债资产:五个要点
八、财金〔2021〕102号对抵债资产:分期付款的规定
8.1、切合实际处置抵债资产:分期付款建议
九、公开拍卖抵债资产:七个操作流程
十、协议转让抵债资产:六个操作流程
十一、充分披露抵债资产:存在的瑕疵
第八章 处置抵债资产七个渠道方法38个问题及对策
第一节 互联网渠道加快处置抵债资产17个问题对策
一、银行利用网络平台:处置抵债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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