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培训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供电营销
(一)、供电服务风险管理
墙里墙外的灯光——从法律视角解读物业小区供电
恢复送电的那一刻才有意义——谈抢修时限监管
不当工具当参谋——依法应对政府干预停送电
尽到你的咨询服务责任——重要用户安全用电服务
(二)、供用电合同管理风险管理
更重要的条款——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供用合同不是格式合同——供用电合同的提示义务和现代化管理
电费违约金可以不交——关于电费违约金的合同约定
不当得利追索难——供电部门安装计量装置错误纠纷处理
停电——慎而又慎的行为
先小人后君子——合同担保条款不是多余
切莫轻言承诺——从法律角度审视供电企业的服务宣传
最难做的乘法题——违约用电与窃电数额的计算
为全体员工“谋利益”的盗窃案件——单位窃电
(三)、电费风险管理事先有约——通过合同法约定,突破30天停电催费时限
当我感到不安时——将不安抗辩权进行到底
为你的诺言作保——合法使用电费定金
习惯的力量——预付费是司空见惯的交易约束行为
我不该为他买单——新户为原户垫交拖欠电费讨论
第二部分:电网运行风险管理
应当承担的责任——无过错责任适用讨论
特别法与普通法应在同一层级——人身触电事故处理中电力法的适用
你是否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了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法释【2001】3号文第三条第四项的适用讨论
列举式禁止性规定之外的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怎样认定——说说保护区内施工、钓鱼等行为
不能总拿它说事——漏电保护器不动作触电责任分担讨论
谁家的狗咬人谁负责——供电企业因“管理不力”承担责任讨论
三个主要的相邻关系——线树、线屋、线线关系
安全距离是否该用勾股定理来计算——解开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安全距离与保护区的“矛盾”
电磁辐射——电建阻工和拆迁要求的理由
第三部分:电网工程建设风险管理
花钱征地应该讨个证书——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线路空间,你购买了吗——《物权法》创设空间权概念对电力设施保护的影响
三个主要的相邻关系——线树、线屋、线线关系
安全距离是否该用勾股定理来计算——解开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安全距离与保护区的“矛盾”
电磁辐射——电建阻工和拆迁要求的理由
一次性补偿——不能只与村委会签订协议
第四部分:物资风险管理
工程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围标的困惑
受电工程的三指定问题——不正当竞争
预付费装置的误跳闸的责任——三家条约
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质——生命健康不可儿戏
供电公司文件成为不正当竞争的证据——垄断企业的内部管理
第五部分:劳动用工风险管理
农电工的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对策
劳务派遣——两家的责任
工程(劳务)发包——市场化,规范化
临时用工——安全问题不可忽视
钟点工——省心的劳动力
该课件包含五个模块,以案例为主线解读供电企业在生产经营各个方面的法律风险,并给出法律和管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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