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关系维护的内部指导准则提要培训
公司与政府各相关部门之间关系维护的指导准则提要:对政府部门提出的具体要求,具体经办人必须尽快向公司汇报,根据公司授权快速做出反应,不得超出自身权限许诺。对不合理的要求要婉转谢绝。
公司与政府各相关部门之间关系维护的指导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积极、健康、正常的政府关系,规范公司与政府交往中的各项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公司所有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维护及其相关活动均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政府相关部门是指政府管理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劳动、城建、环保、房管、土地等以及由政府主导产生的行业协会组织。在公司正常商业交往中的政府部门也包括在此范围之内。
第三条 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关系维护是指公司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各种事宜,参与政府组织的活动,并通过各种渠道的交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增进政府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化的重要工作。
第四条 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关系维护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政府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政府对公司的认可和支持。
(二)建立稳定、持久发展的基础,为公司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及时获取有关政策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四)履行企业社会公民的责任。
(五)促进公司整体利益*化和社会效益并举的理念。
(六)自觉接受社会和政府监督,提升公司治理。
第五条 与政府相关部门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在与政府关系维护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为获取和保持商业利益或者获得任何不正当利益,采取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的行为。
(二)积极主动原则。公司各有关部门应与政府主动沟通,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和政府要求,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三)规范严谨原则。在与政府各相关部门接触时,应严格按照公司行为规范行事,不能举止无措。提供各种数据和资料要真实准确,不能摸棱两可,含糊其词。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政府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与政府建立互信基础,并以自己的行为履行诺言,赢得政府部门的信任。
第六条 本指导规则是公司政府关系工作的基本行为指南,鼓励公司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指导规则的精神和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政府关系工作。
第二章 政府各部门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政府关系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到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各种证、照及审批手续。
(二)公司依法律规定,缴纳各种税、费。
(三)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社会统筹以及劳动关系事宜;
(四)公司按政府要求提供各种报表、资料。
(五)公司参加政府举办的各种会议、活动。
(六)公司牵涉在内的各种诉讼、仲裁活动。
(七)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管工作。
(八)接待政府组织的各种参观、考察活动。
(九)公司有关部门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寻求支持。
(十)其它需要与政府部门进行接触的工作'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应充分与政府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
第九条 在与政府部门进行接触前,有关人员必须精心准备。
第十条 在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接触时,在合法的前提下,必须充分维护公司的权益。
第十一条 对政府部门提出的具体要求,具体经办人必须尽快向公司汇报,根据公司授权快速做出反应,不得超出自身权限许诺。对不合理的要求要婉转谢绝。
第十二条 与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互助关系。
第三章 政府关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三条 公司确定由生产运营总体负责政府关系工作。
第十四条 集团各中心、各分子公司在本指导准则下,负责各自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维护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视情况指定或设立公共关系工作专职部门,负责重大的政府关系工作。
第十六条 政府关系工作包括的主要职责是:
(一)分析研究。对政策走势和政府态势要有敏锐的思考和清晰的理解,持续关注政府的方针、政策、意见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沟通与联络。与政府各相关部门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政府对公司的认同度。
(三)办理具体事宜。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证照、手续等。
(四)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政府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公司有重大举措或重大事件以及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动后实施有效处理,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五)有利于提升政府关系的其它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
公司与政府各相关部门之间关系维护的指导准则提要:对政府部门提出的具体要求,具体经办人必须尽快向公司汇报,根据公司授权快速做出反应,不得超出自身权限许诺。对不合理的要求要婉转谢绝。
积极开展政府相关部门关系维护工作。
第十八条 如未得到明确授权,公司员工不得代表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接触。
第十九条 公司从事政府关系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第二十条 公司采取适当方式对全体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与政府关系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政府关系促进活动时,做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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