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的刘总遇到一些关于合伙人问题,来到我们工作室与暨南大学安徽创业学院院长徐盛灯博士进行一个交流。
他准备引入一个资源型的销售合伙人,愿意拿出30%的股份,但是不知道怎么去操作,那我们来看看徐盛灯博士是如何给他解决问题的。
徐盛灯博士给他提供了两套方案,下面我把这两套方案分享给大家。
一、分红股的方式
公司去年的营业额是做到了1500万,所以我们几个合伙人去约定,如果今年公司的营业额能做到2000万,那么我们拿出利润的20%来给他做分红,如果今年能完成3000万的营业额,我们拿出利润的30%来给他去做分红,这就是用分红股的方式。
分红股不涉及到公司的资产,也不涉及到控制权,他就是虚股,所以相对来说操作比较简单,但是分红股没有保障,高质量的合伙人不一定能够去接受,所以还有第二套方案。
二、实股的方式
实股我们一次性承诺给这个合伙人20%的股份,但是实股一旦分出去,想收回来就非常难,所以徐盛灯博士设定了三个规则。
1、四年成熟期
徐盛灯博士给他们设定了四年的成熟期,他的20%要在公司工作满四年,并且第一年的要完成3000万的营业额才能拿到5%,然后以后每一年的目标递增20%。
2、离职回购
徐盛灯博士讲要约定好离职回购,如果合伙人中间在公司离职了,我们有权利按照什么价格把这个股份给买回来。
3、保护控制权
为了保护公司的控制权,合伙人的股份不做工商注册登记的变更,由创始人来做代持,并且投票权我们给到了创始人,以上就是这两套完整的方案。
|
||
联系电话:4000504030 |
线上课程关注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