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不好,企业容易倒。合伙过程中五种最不合理的股权架构。
第一种,公司的*贡献者,不是控股股东。原则上公司*的贡献者应该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要大于51%以上,就是至少要拥有公司的相对控制权,但是往往很多企业都是按照出资比例来决定大股东,最后造成贡献*的股东往往认为不公平,导致合伙失败。
第二种,股权平均分配。很多企业都是平均分配股权,比如两个人,每个人是50%,三个人合伙,每个人33%,四个人合伙,每个人25%。这种股权设计,当股东之间意见不统一的时候,很容易因为股权比例的不同,大家都会有想法,各不相让,最后造成很难统一意见,降低公司的决策效率。
第三种,小股东当道。如果小股东跟大股东的经营理念、价值观或者决策标准不同的时候,那么当小股东对大股东的想法持反对意见的时候,他即使持有很少的股份,比如只有三个点或者四个点,只要他拒绝在公司一些重要的文件签字,那么很多重大的决策就难以进行。所以公司在引进持股股东的时候,哪怕只是1%的股份,也需要慎重对待。
第四种,小股东的持股比例相同。假如两个小股东各占20%,那么两个小股东联合起来,持股比例将会超过40%,超过了董事会的一票否决权34%的权利,这就会对公司的控股股东造成潜在的威胁。如果这两个小股东跟我们的控股股东能够志同道合,齐心协力,那么股东之间可以相安无事。假如大股东和小股东意见不统一,那么就会对公司造成潜在的隐患。
第五种,小小股东的股份超过警戒线。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持股超过10%就可以申请解散公司,所以当小股东的股份超过10%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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