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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资法务与用工风险防范

讲师:江林天数:2天费用:元/人关注:2233

日程安排:

课程大纲:

企业劳务合同培训

课程背景
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日渐深化,劳动争议多发以及用人单位败诉比例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的同时,也给用人单位带来了较高的法律风险和用工成本。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水平和用工风险防范的能力,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以及减少用工成本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次培训不是也不可能让大家都成为法律专家或对法律都了如指掌,也不是对法律规定、规则的漠视不理,旨在帮助提高大家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以及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从而进一步规范企业正常的经营管理,让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人力资源管理者等人员了解关于劳动者过错赔偿、培训、保密、竞业限制等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规定以及对有关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本次培训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企业在劳动用工时的业务实际情况及遇到的法律实务问题,通过分析和讨论劳动用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案例,以案为鉴,各个击破,提出有关处理措施和风险防范及化解意见和建议,提供切实可行的实务操作解决方案,让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人力资源管理者等人员事先知道有关风险并加以规避及防范,使企业更有效地防控企业面临的各种劳动法律风险,最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课程收益
1.以劳动合同管理为经,以劳资冲突中的法律实务为纬,进行全方位的讲解
2.带领学员对整个劳动用工的每个环节进行一次完整的梳理,不留死角
3.帮助学员掌握非法务人员的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并通过大量经典案例讲解从而将相关知识点运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之中
4.帮助学员正确、完整、充分解读《劳动合同法》条文,并将有关内容与实际用工风险有机结合,从而培养其风险防控意识
5.通过学习,使学员能够掌握必备的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知识及风险防控技巧,以提高其劳动合同综合管理水平
6.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能树立科学构建劳动争议防范体系的基本框架意识,为进一步建立各自企业的风险管控系统,提供理论及实操支持

课程对象:HR从业者/专员/主管/经理;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法务人员等

授课特点: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定,结合劳动用工实际情况,从法律视角观察和发现有关法律风险,并进行讲解、讨论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或对策。课程内容系统全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在授课过程中,力求深入浅出、务实生动,在讲解理论、讨论实务、分析案例的教学过程中,让大家增强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掌握一些处理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的实际操作要领,提高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控制和处理能力

课程大纲
第一讲 招聘入职与劳动合同订立中的法律实务与用工风险防范

1.劳动者应聘期间/入职之后提交虚假资料(未能如实说明)的风险及其应对
2.入职体检的必要性(《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
3.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
4.用人单位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的风险
5.工作地点可能出现变动/搬迁的风险与预防
6.劳动合同文本中“可以约定事项”的充分利用
(案例)

第二讲 试用期中的法律实务与用工风险防范
1.试用期及合同期的约定风险
2.“试用条件”与“录用条件”/“转正条件”的区别与联系
3.《入职通知书》与《录用通知书》的异同及其表述风险(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合同期不胜任工作的异同)
4.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继续留用劳动者,但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否也需支付两倍工资
5.劳动者在试用期因不合格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赔偿培训费
6.如何撰写《试用不合格通知书》
7.防止出现试用期违法解除的三条基本措施
(案例)

第三讲 劳动合同的顺延、续订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的法律实务与用工风险防范
1.事实上极少见协商一致从而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除非劳动者放弃
2.“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正确理解
3.第三款之前提条件是: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如果劳动者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仍未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可不续订
4.劳动者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是否存在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进行梳理和评估,如若存在,及时处理
5.实践证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洪水猛兽;通过“术”来规避“道”,亦会得不偿失,甚至鸡飞蛋打
(案例)

第四讲 事实劳动关系、特殊劳动关系与多元用工中的法律实务与用工风险防范
1.何谓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特殊劳动关系及双重劳动关系
2.暑假与寒假工、实习生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及其风险规避与实操
3.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吗
4.用人单位收购其他组织时,如何与被接收的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的设计原则
6.集体合同的立法脉络与初衷与《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的施行
7.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8.集体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的潜在影响及其风险规避与实操
9.学徒工、实习生是否可以低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10.新入职员工,单位没来得及购买社保,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11.能否与“三期妇女、特殊保护期间的员工”协商解除
12.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企业说走就走,企业能否扣减其工资
1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继续聘用的员工,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协议
(案例)

第五讲 薪酬管理中的法律实务与用工风险防范
1.工资总额的概念与构成
2.不属于工资的范畴
3.如何设计工资结构以降低加班费成本
4.加班与值班的区别
5.如何认定无故拖欠工资
6.不属于克扣工资的情况
7.工资标准争议的举证责任
8.如何避免未经批准自行加班,并于离职后追讨加班费
9.工作/法定节假日加班,能否安排补休而不予支付加班费
(案例)

第六讲 培训服务期、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及违约金中的法律实务与用工风险防范
1.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并签订协议的,如合同期满而服务期尚未到期的
2.保密、竞业限制、竞业禁止的区别与联系
3.违约金支付(培训服务期&竞业限制)
4.保密与竞业限制实操
5.劳动者赔偿责任的三个构成要件
(案例)

第七讲 规章制度的执行与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中的法律实务与用工风险防范
1.违法解除的比支付经济赔偿金(2N)更为严重的后果是什么
2.确保规章制度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即已通过如下程序
3.确保劳动者违纪违规的事实与规章制度的规定相符合
4.如何应对劳动者否认违纪违规事实、拒交《检讨书》、拒签《警告信》、《解除/终止劳动合
同通知书》
5.处理违纪违规员工的*时段是什么
6.出具/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风险及其应对
7.违纪违规员工的薪酬调整处理策略
(案例)

第八讲 调岗调薪中的法律实务与用工风险防范
1.双方协商调岗调薪的相关法律规定
2.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岗的法律依据
3.其他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岗的情形
4.如何做到单方面的调薪能*程度地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5.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薪资的基本程序
6.如何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调岗调薪的条件
(案例)

第九讲 劳动合同的变更、中止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及离职管理中的法律实务与用工风险防范
1.低于法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有无法律风险
2.如何规避法定标准下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风险
3.近年来,各地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案件大幅增加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4.制造业存在大量“自离”的员工,“自离”究竟有哪些法律风险
5.用人单位如何规范离职管理以及离职手续办理
6.劳动者向管理者提交辞职信,管理者如何走流程
7.针对正常的且已完成解除或终止合同手续的员工(辞工、合同期满等),如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证明的,应当出具;否则,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本法第八十九条)
8.针对未完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或某些问题员工(拒绝合作、拒绝签署包括警告信在内的任何文件等)的合同解除,用人单位须谨慎对待出具证明这一法定手续
9.拒绝或延迟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将面临处罚风险(本法第八十四条)
10.应将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员工配合办理工作交接列为规章制度条款,或作为合同约定事项;并规定拖延或拒绝交接,公司保留作出相应处置的权利(字面震慑,千万慎用!)
11.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限,在实践中,以三日为常见;五日亦可;最好不要超过一周——且应双方以书面文字确认,预防劳动者节外生枝
12.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13.管理者如何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

第十讲 经济性裁员中的法律实务与用工风险防范
1.裁员的法定程序较为繁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提供单位至少最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出裁员方案并听取工会或全体员工的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并听取其意见→公布裁员方案;签订解除协议及办理离职手续;出具离职证明
2.事实上,多数情况下,都不能或很难达到法定程序或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说,大都是在走钢丝:假裁员/架构重组/经营困难/转产等等之名,行协商甚至单方解除合同之实
3.除非货真价实,否则不建议大张旗鼓、白纸黑字言明“裁员”而是低调处理
(案例)

第十一讲 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中的法律实务与用工风险防范
1.养老保险追缴期限
2.完全未购买社保的风险
3.达到退休年龄但不能领取退休金的处理办法
4.未足额缴纳社保但一直在缴纳的处理办法
5.总结
6.完全未购买公积金的风险
7.未足额缴纳公积金的风险
8.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
9.员工离职、退休后可否请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原单位追缴住房公积金
10.职工工作调动,如何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案例)

第十二讲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法律实务与用工风险防范
1.关于工伤的界定
2.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3.怎样理解“上下班途中”
4.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需承担哪些费用
5.停工留薪期的确定
6.如何应对工伤员工借故拒绝复工并不断休假
7.员工能否既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又要求第三方支付人身伤害赔偿
8.用人单位能否以商业保险替代工伤赔偿
9.如何签订工伤事故的私下和解协议
10.未足额缴纳社保所产生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
(案例)

第十三讲 “不胜任”的界定及其法律实务与用工风险防范
1.“不能胜任工作”: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或工作量
2.法律上如何界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3.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处理实操
4.劳动者拒绝签署岗位职责/绩效目标/任务/工作量考核结果,怎么办
5.如何避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扣减员工绩效奖金时被认定为非法克扣工资
6.下列人员不适用不胜任(40条)和裁员(41条)条款(42条)
7.末位淘汰制的执行风险
8.试用期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案例)

第十四讲 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及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中的法律实务与风险防范
1.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
2.静态依据的规范问题
3.动态证据的充分问题
4.解除程序的规范问题
5.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1)
6.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赔偿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48条(2)
7.劳动者可否同时主张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
8.“50%额外经济补偿金”是否继续适用
9.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及其操作技巧
10.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及年限计算标准,以及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比较
11.经济补偿与经济赔偿
12.经济补偿金四案例(上海分08年前后,广东不再区分,案例以上海为例)
(案例)

企业劳务合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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