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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信贷业务的影响及法律风险应对操作办法

讲师:彭志升天数:2天费用:元/人关注:226

日程安排:

课程大纲:

《民法典》对信贷业务的影响课

课程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正式通过,实施了一年有余,本课程着重分析《民法典》对信贷业务的影响及具体案例分析,并结合银行业务实际情况,提出一些有帮助的、实质性的操作办法。
金融工作人员并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实际需要的是对《民法典》实施后有一些常见的关于信贷业务法律问题的了解,具备对相关信贷业务中重要的法律风险点有一定的把控能力,《民法典》总计1260条,其中新修订条款约600条左右,新确定的法律规则300条左右,些新规则,相较于以往的法律,做出了颠覆性的规定,如此巨大的民法调整对国民的社会活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我们银行业务尤其是信贷业务将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和直接的冲击。
如何理解这些新的规定和规则对信贷业务实际操作层面带来的变化,银行金融机构现有的规章制度及操作习惯,在新法的背景下,需要如何做出调整或改变,才能*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银行可能产生的风险,是摆在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信贷从业人员面前的头等大事。

课程收益:
■ 全面树立学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深入理解《民法典》的关键条款对业务的影响;
■ 帮助学员去比较、认识新旧法规的异同,从而更好的撑握业务操作的要点及风险点;
■ 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同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课程对象:银行信贷人员、客户经理以及支行长等相关人员

课程大纲
开篇案例导入:
由A银行一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而产生的不良全程分析,反观信贷法律风险的成因及扩散!
第一讲:在《民法典》之下信贷业务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一、《民法典》下信贷合同与贷款人主体资格问题汇集
1、《民法典》关于格式合同订立过程中告知与提示义务的提高,银行应该如何破局?
2、《民法典》什么是重大利害关条款,无效的格式条款认定标准有那些?
3、合同主体资格审核,如何防范主体资格法律风险问题?
4、关于特殊人群,如间歇式精神病患者等业务处理办法及补救措施?
5、个体工商户为主体资格做为贷款人或担保人时应注意的法律风险问题有那些?
6、企业主体资格造假常见的手段及防范措施?
7、企业对外成为担保人,如何核实其担保资格,有那些法律风险?
8、借名贷款的借名人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操作情况又如何?
1)实务难题:那些人士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实务难题:代理业务的核心风险代理意图的真实性审查要领与办法?
3)实务难题:如何区分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
4)实务难题:公司的分支机构能单独对外成为合同主体签定合同吗?
5)实务难题:格式合同及格式条款提示与告知义务举证加重,合同面签应该如何破局?
6)实务难题:《民法典》越权代理人的代理的追认拟制?
7)实务难题: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了?
8)实务难题:最高额抵押权与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相冲突后,法律风险问题?
9)实务难题:未经配偶同意,擅自抵押房屋是否有效?
10)实务难题:主张做为合同相对方善意,善意认定的基本要求和法律规定?
二、《民法典》物权编下对于信贷业务问题汇集
1、《民法典》物权编的宗旨是什么,对于信贷业务的整体利弊评价如何?
2、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调整后,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3、用益物权两大权力(农村土地经营权、居住权)的调整对信贷业务的深远影响?
4、土地承包经营权重大调整内容,对于信贷业务的影响的可能性?
5、居住权、租赁权与抵押权相冲突时,关于优先顺位问题的法律安排?
6、信贷人员如何防止后期客户的各种“租赁不破抵押”“居住权”等的事情发生?
7、抵押物权转让新规对于信贷业务的影响与应对办法?
8、《民法典》如何理解以公益为目的社会团体的财产不得做为抵押物的?
9、担保物权之抵押权的调整与应对办法
1)抵押物
2)抵押权的设立
3)动产浮动抵押权
4)抵押权的顺位
5)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冲突解决
6)抵押物的移转制度
7)抵押物的保全制度
8)抵押权的处分
9)抵押权的实现
10)最高额抵押权
10、担保物权之质权的调整与应对办法
1)质物
2)质权的设立合同
3)动产质押权
4)抵押权的顺位
5)权利质权
6)质押的权力与义务关系
a实务难题: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可以拿来做抵押了吗?
b实务难题:《民法典》新增的居住权是什么,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什么影响?
c实务难题:可以抵押的财产和不可以抵押的财产?(民法典395、396、399条)
d实务难题:私立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抵押有效吗?
e实务难题:未成年人房屋抵押是否有效?
f实务难题:担保物权的顺位问题,特殊动产登记在先的就一定优先了吗?
g实务难题:关于抵押人倒签租赁对抗我们,法典调整后的风险操作办法?
h实务难题:最高额抵押权与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相冲突后,法律风险问题?
i实务难题:动产质押的核心风险是什么?

第二讲:《民法典》关于保证担保对于信贷业务的影响及应对办法
1、保证方式的推定规则发生颠覆性变化
2、担保物权合同种类
3、担保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388、担保法解释7、8)
4、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389)
5、保证期间的约定
6、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7、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8、公司章程中有否单项担保与总额的限制
9、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决议
10、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公司法217、16(2))
11、公司对外担保的资格审查
12、严格审验担保公司的资信
1)实务难题:保证方式推定为一般保证,银行应该如何应对?
2)实务难题: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无效的,保证人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3)实务难题:董事、股东以公司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怎么办?
4)实务难题:私立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担保有效吗?
5)实务难题:保证期间已过期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还能中断从新计算么?
6)实务难题:保证责任范围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么?
7)实务难题:保证责任的免除的几种常见的形式有那些?
8)实务难题:最高额抵押权与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相冲突后,法律风险问题?
9)实务难题: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怎么解释,保证责任可以不承担了么?
10)实务难题: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或者无还本续贷,如何告知新增的保证人?
11)实务难题: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的保证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第三讲:《民法典》关于夫妻借款问题汇集
1、《民法典》下的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如何界定?
2、《民法典》的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办法?
3、夫妻一方借款,是否应由夫妻双方承担还款责任?
4、夫妻一方未经另一个方同意抵押共有房屋的,抵押是否有效?
5、夫妻一方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所产生的债务,是否由双方共同偿还?
6、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该笔借款经由夫妻另一方银行账户的,是否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7、主张夫妻共同债务,应如何举证?

《民法典》对信贷业务的影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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