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贝佳母婴关怀培训中心
月贝佳母婴关怀培训中心在巴中地区享有盛誉,以其专业的教学体系、经验丰富的师资团队和出色的培训成果,成为众多有志于从事月嫂行业的学员的*机构。该机构提供全面的母婴护理技能知识培训,并与多家月子中心、家政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员搭建了广泛的就业平台。
巴中众星职业培训学校
巴中众星职业培训学校位于四川省巴中市,致力于提供一系列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学校的培训业务覆盖了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茶艺师、保育师等的中级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同时还提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营养师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培训。
巴中市家庭服务先锋家政有限公司
巴中市家庭服务先锋家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9日,是一家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的大家政服务企业。公司致力于提供高品质、专业化的家政服务,包括保洁、月嫂、育儿嫂、护工等多种服务项目。公司以“诚信、专业、快捷、便利”为服务宗旨,始终坚持客户至上,服务质量第一的原则。公司对家政人员进行严格筛选和管理,确保每一位家政服务员都具备专业技能和良好素质,为客户提供安全、放心的服务。公司还为社会失业人员、贫困家庭提供就业机会,帮助她们改善生活条件,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巴中市清洁家园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巴中市清洁家园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位于中国四川省巴中市,成立于2022年4月8日。主要从事家政服务和专业保洁等业务。家政服务包括家庭日常清洁、家电清洗、专业保姆、育儿护理、月嫂服务等。专业保洁则涉及更为专业的清洁服务,如商业空间清洁、深度清洁等。公司服务价格透明,让客户能够清晰了解服务内容和费用。
巴中市卓越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巴中市卓越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成立,注册地址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公司提供家政服务、中小学生及幼儿园校外托管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病人陪护服务、护理机构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等。该公司属于家政、托管班行业,注册日期为2017年10月16日。
四川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8年版)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已经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关于条例的全文,欢迎阅读!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燃气供应和使用安全,促进燃气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规划、建设、管理、经营,以及燃气设施、燃气器具的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某些特定类型的燃气设施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发展燃气事业应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应将发展燃气事业纳入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行业管理,其他相关部门也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此处省略部分原文内容)
第九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具备一定条件,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气气源、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燃气设施建设符合国家和省燃气技术标准等。
一、针对燃气经营企业,根据其管道供气能力,颁发不同层级的。具体而言,管道供气能力在20万户以上(含20万户)的燃气经营企业,需向*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管道供气能力低于20万户的燃气经营企业、液化天然气经营企业、压缩天然气经营企业,以及储气规模在200吨以上(含200吨)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需向省人民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储气规模不足200吨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新型燃料经营企业,则需向市、州人民、地区行政公署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申请。
二、取得的燃气经营企业,将接受定期审查。按照前条规定取得第(二)项的燃气经营企业,每三年审查一次;取得第(三)项的燃气经营企业,每年审查一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企业,不得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三、燃气经营企业的管道供气区域,经省人民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城市人民意见后确定。企业在划定的供气区域内经营燃气,如需扩大供气区域,需按程序报批。
四、对于燃气经营企业的管理、服务及供气区域,省人民燃气行业主管部门有权进行调整。若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侵害用户权益或屡次违反条例规定,其供气区域甚至可能会被取消。
五、燃气经营企业应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燃气技术标准,制定向用户供气的规程。供应的燃气的成分、压力和热值等应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企业需对供应的燃气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县级以上人民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管道供气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制定年度供气计划并报县级以上人民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如需变更年度供气计划,应重新报送变更计划备案。
七、用户申请用气需向燃气经营企业提出申请并签订供用气合同。燃气经营企业应依照合同供气,按燃气计量装置实际计量收取燃气费。用户应依照合同缴纳燃气费,逾期不缴需缴纳滞纳金。如经催缴仍不缴纳燃气费,燃气经营企业可停止供气。
八、用户有权查询燃气经营的收费、服务和供气情况,有异议的可向燃气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因燃气经营企业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赔偿。
九、用户不得擅自改变燃气用途、扩大用气范围、更换或迁移室内燃气设施。如确需变更,需向燃气经营企业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燃气经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十、管道供气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符合供气区域划分的新增用户纳入年度供气计划,经验收合格后予以供气。企业不得对用户指定燃气设施的设计、施工单位,不得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燃气器具或强制用户向其指定的销售商购买。除不可抗力或条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全部或部分停止供气或降低燃气技术标准供气。如需计划停气,应提前通知用户。
十一、关于燃气计量装置、燃气价格及燃气配套费的管理和使用也有明确规定。企业对用户提出的计量装置准确度异议需进行校核或接受投诉。燃气价格实行定价或指导价,其制定和调整需经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并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燃气配套费。
制定并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经营制度,保障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一旦发生燃气事故,应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对于燃气地下管网,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禁止在其上修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城市规划部门在进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时,应避免危及燃气设施的安全。如因建设规划需要而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应及时通知燃气经营企业、建设单位及相关人员,采取保护或补救措施。因规划失误导致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造成燃气设施安全受损或损失的情况,责任单位应承担改线费用或赔偿损失。
对于可能危及燃气设施正常运转和安全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15天通知燃气经营企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安装、拆除、迁移、改造燃气设施。如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迁移、改造燃气设施的,需报经县级以上人民燃气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重新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设立液化石油气换瓶站(点)需经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燃气经营企业应向用户提供安全使用说明书,进行安全使用的督促和指导,并对使用大型燃气器具的用户进行技术指导。应根据用户规模设立相应的燃气器具维修站(点),提供维修服务,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
燃气经营企业应对用户的室内外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检修,用户应紧急保护并采取通知燃气经营企业抢修的举措。当接到燃气泄漏事故报告或发现燃气泄漏时,燃气经营企业应迅速组织人员抢修。抢修过程中,可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对影响抢修的树木、设施等进行处理,事后要及时恢复原状,相关费用或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关于燃气器具方面,其应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及国家和省制定的技术标准。生产燃气器具的企业需取得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质量认证后方可生产。燃气器具需经省人民燃气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符合要求的列入销售目录并公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限制列入销售目录的燃气器具的销售。燃气器具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维修能力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等条件,对购买者进行安全使用指导。燃气器具的安装应由取得安装的单位派员进行,用户不得自行接管安装或改装。
对于新型燃料和压缩燃气,其质量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品标准。新型燃料需经省人民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鉴定合格后方可开发和经营。压缩燃气充装站应符合国家压力容器安全规定,并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充装站应使用高压气瓶、高压设备,并按规定进行检验。
三、违反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将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吊销其。
四、违反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应按规定供气;逾期仍不供气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除责令恢复供气外,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燃气事故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应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对责任人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单位可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燃气经营企业可决定不予供气,并由县级以上人民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办理相关手续;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十七条,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若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将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其他违法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十九条,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还有一些关于术语的附则。本条例中的“燃气”是指生活、生产等使用的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气体燃料;“燃气用户”是指使用燃气的各类用户;“燃气经营企业”是指直接向燃气用户提供燃气的企业;“燃气设施”是指燃气生产、储运、输配、供应、计量等各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燃气器具”是指公共建筑用户、居民用户使用的各类燃气器具;“新型燃料”是指利用石油、化工等副产品加工制成的易燃液体、可燃气体。
本条例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值得一提的是,川农有一些杰出的校友,如周开达院士、陈育新先生等。周开达院士是中国工程院院士,致力于农业教育和杂交水稻研究事业,被誉为“西南杂交水稻之父”。而陈育新先生则是希望集团的创始人,他迎难而上,成为了现代人学习的榜样。川农还有许多其他优秀的人才,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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