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背景
《*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重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及争议处理程序,加大了对不参保单位处罚力度以及提高了工伤待遇标准等重大变化,上下班遭遇非机动车事故也可认定工伤;因工作原因而打架所致伤害或认定为工伤;企业负担的工伤待遇减少。
2014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以及“因工外出期间”等问题,明确了特殊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还对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5类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做了明确的规定。工伤新规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用人单位及时了解社会保险立法的趋势和规定,不但有助于解决纷繁复杂的社保关系,而且对减少用工成本、降低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针对不同的用工主体和用工形式,用人单位该如何选择不同的社会保险?怎样控制和合法转移工伤责任,降低用工单位的风险?《社会保险法》对企业将产生哪些重要影响?企业应该如何应对?为此,百朗教育特举办*《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权威解读与社会保险处理实务技巧高级研修班,欢迎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工伤保险条例》解析与工伤处理实务操作
(一)《工伤保险条例》权威解读
1、*《工伤保险条例》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
2、*《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费率标准确定的*规定;
3、*《工伤保险条例》关于上下班途中遭遇事故认定工伤的新规定;
4、*《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对不得认定工伤情形的新规定;
5、*《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时效以及工伤认定程序的*规定;
6、*《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对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的新规定;
7、*《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时限的新规定;
8、*《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
9、*《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保险待遇中单位支付范围的新规定;
10、*《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的*规定;
11、*《工伤保险条例》不参保单位法律责任的*规定;
12、*《工伤保险条例》关于拖欠工伤保险费所面临法律风险的新规定。
(二)工伤处理实务操作
(1)工伤事故与工伤认定
1、如何把握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2、伤亡概不负责条款是否有效?
3、单位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损失赔偿责任?
4、造成工伤事故的工伤职工,单位能解除吗?
5、违纪顶岗受伤是工伤吗?
6、司机为领导接送孩子受伤是工伤吗?
7、无照驾驶车辆受伤是工伤吗?
8、出差过程中,突然病亡算工伤吗?
9、下班顺道接孩子,发生交通事故途中能认定为工伤吗?
10、哪些情况视同为工伤?
11、职工见义勇为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12、职工因工陪酒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13、饮酒驾车、受伤是工伤吗?
14、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受伤是工伤吗?
15、职工构成交通肇事罪,能认定工伤吗?
16、“认定工伤”、“视同工伤”、“比照工伤”的法律界定。
(2)工伤事故与工伤保险待遇
1、哪些工伤待遇由单位支付?哪些工伤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
2、工伤职工超过规定医疗期如何处理?
3、单位能用商业保险赔偿职工工伤待遇吗?
4、工伤补偿与民事赔偿出现竞合怎么办?
5、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可享受那些待遇?
6、不属于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费用,应由谁承担?
7、职工违纪被解除,能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吗?
8、职工因公外出失踪,如何向家属支付有关待遇?
9、职工在国外受伤,工伤待遇如何处理?
10、工伤职工拒绝出院,住院护理费能停止吗?
11、工伤职工住院期间,需要向家属支付护理费吗?
12、伤残职工享受哪些待遇?
13、如何确定工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14、职工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3)工伤责任承担与工伤争议处理
1、用人单位如何向第三人追偿?
2、劳务派遣、承包租赁过程中发生工伤,如何向实际用工单位追偿?
3、单位对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不服怎么办?
4、如何正确理解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分配?
5、典型工伤争议案例分析。
第二部分:《社会保险法》重点、难点权威解读
1、关于《社会保险法》*立法趋势分析及新政策立法方向解读;
2、关于《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进程介绍及立法目标介绍;
3、现行五大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等保险的新要求及新规定;
4、即将有重大调整的几项社会保险新变化:如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5、员工个人跨地区就业的,保险关系如何转移?能否转移?是否能五大社保同时转移?
6、员工(包括台港澳地区的员工)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关系?
7、员工退休时享受的社保待遇有否新变化?外籍包括台港澳的员工如何领取各项保险?
8、新《社会保险法》跨地区就业缴费年限如何累计计算?
9、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10、新《社会保险法》试用期间社保缴纳规定;
11、员工不愿意买社保或员工自愿降低投保基数,并与单位签有协议的情况下,该协议是否有效?
12、新《社会保险法》下如何正确的计算工龄?
13、新《社会保险法》下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4、企业“女职工”和“女干部”的认定方法,退休年龄等纠纷如何处理?
社保热点一:内地规定养老保险今后不得办理退保?是否标志着社保政策趋势做重大调整?
社保热点二: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可按基数12%跨省转移? 新政策为企业及员工带来哪些影响?
社保热点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能否全国统一?
主讲专家
苏建伟《劳动关系》培训体系金牌训练导师,每年100天以上出庭诉讼及赴企业诊断员工关系经验,法学硕士,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系世界500强企业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
邱京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企业联合会客座教授,实战派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 他的课程多从真实案件中提炼案例,指出日常企业管理中容易疏忽的问题,课程启发性强,倍受学员推崇。
(每次培训从以上专家中选配,以实际通知到会专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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