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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过程中的涉税风险管控策略

讲师:简生仁天数:2天费用:元/人关注: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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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PPP模式涉税风险管控培训

[课程背景]
减轻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创新公共财政支出形式,我国在近年来大力推广PPP模式。作为蓬勃发展的新事物,PPP模式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诸多挑战,随着PPP模式在国内的不断推广,带来了社会资本在税务处理上的一些困惑和问题。目前没有统一的税收法律法规或文件对PPP模式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而散布于多个税种的诸多文件中,参与各方在PPP项目进展过程中往往对于交易各个环节的税务处理缺乏清晰的认识,无法准确测算项目整体税负。
PPP模式的有效实施需要有与其相适应的配套机制予以支持,包括投资机制、土地使用、信贷政策、税收政策等。尤其,在税收政策方面,PPP模式能够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如何从架构层面进行税务筹划?
本课程尝试从项目架构的角度出发,拟以PPP存量、增量项目*代表性的BOT、TOT模式为例,按PPP项目进展的项目公司设立、项目建设、项目运营、项目移交四个阶段对PPP项目的税务处理进行分析与讨论;对PPP模式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可行的税收筹划进行分析。希望引起参与PPP的社会资本的共鸣,为PPP的推广创造更好的税收环境。
 
[课程内容]
一、关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哪些
按照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方面,PPP项目大致可分为经济、社会和政府三类。经济类包括交通运输、市政公用事业、园区开发、节能环保等领域;社会类包括保障性住房、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政府类主要服务于司法执法、行政、防务等领域。
 
二、PPP项目不同环节涉税解读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三、建筑企业PPP项目如何适应“营改增”政策
近年来,国内建筑企业逐步参与BT(建设-移交)、BOT(建设-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等PPP项目,甚至参与主导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融资、建设施工、运营养护等全链条的各个环节,因此,与之相关的流转税问题也日益引起业界关注。
营改增全面实施后,虽然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但对参与PPP项目的建筑企业来说,除了将面临11%的增值税以及部分成本支出或难以取得进项抵扣等行业性问题以外,还可能遇到一些PPP项目所特有的税务挑战,值得引起相关企业的重视。本文将分别从收入(销项税额)、成本及费用(进项税额)以及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匹配度管理等角度作简要讨论。
 
四、PPP项目必须了解的四大涉税问题
2017年是PPP项目落地的关键一年,财政部及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全国入库项目的数量分别为11260个及15966个,项目总投资金额分别达到了13.5万亿元及15.9万亿元。
PPP项目对缓解目前我国的地方财政风险、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随着更多的PPP项目落地,税源分配问题也逐渐显现。本文将分析PPP项目落地中的四大税源分配问题。
 
五、详解PPP模式的涉税处理
由于PPP项目中的项目公司获得的是一定期限的政府特许权许可,在特许权期限到后,运营期满,全部资产无偿移交政府,实质上不拥有设施的所有权,由于其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已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摊销完毕,也不作税收处理。
 
六、案例解读PPP项目的税收问题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是最近几年比较热门的一种投资和运营模式,由于模式新颖,投资巨大,周期很长,涉及多方,相应的税收问题,一直是个难题。但是税收问题,又直接关系到有关各方的收益和风险。本文根据PPP模式的有关规定,结合一高速公路项目的实际情况,分析一下有关方面可能涉及的税收问题。
 
七、BT、BOT、PPP如何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以投融资建设模式开展的建设项目,如BT(即建设-移交)、BOT(即建设-经营-移交或转让)、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八、《关于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解读
财政部推动PPP的一项重要政策,《关于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下文简称《建议》),已经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据悉,《建议》主要是针对PPP项目公司成立阶段和执行到期阶段资产交易转让两个环节进行税收优惠,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六七个税种。
 
九、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技巧分析
随着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在实际应用业务模式不断创新,会计及税务问题也越来越多。本文结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及现行税法规定,分析PPP业务模式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十、PPP项目中的涉税风险管控技巧分析
在增值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出资属于股东让渡作为出资标的的非货币性资产获取了股权,属于增值税意义上的应税行为,股东应就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缴纳增值税,相应的,公司作为增值税服务的接受方,在取得股东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认证后可以抵扣进项。
 
十一、提前开票算不算虚开发票
[例]某建筑企业购买材料,按照合同约定2017年8月交货,但该企业2017年5月就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算不算取得虚开发票?
 
十二、PPP项目模式下工程承(分)包合同的涉税管理
作为PPP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的基础和核心,掌握工程承(分)包合同的编制程序、要求以及涉税管理思路、协议和要点,有助于对PPP项目工程承(分)包合同进行更加全面准确的把握和有效的管理。
 
十三、总经理必须掌握的财务知识:财务报表
曾有记者问台塑集团创办人,被称为台湾“经营之神”的企业家王永庆:“什么是管理?” 他说:“管理就是报表。”报表不一定就是仅仅指财务报表,但王永庆一定非常重视财务报表,在王永庆逝世周年的时候,富士康董事长郭台铭曾经提到,有一次他带着公司的干部去拜访王永庆,王永庆问他,“你们每个月的财务报表是什么时候结算”,郭台铭也一向以纪律管理著称,自认为能在每月5—8日交出报表,对于富士康这么大的帝国已属难得。没想到王永庆跟他说,“笑死人,这样一份报表还要拖一个星期,我们台塑整个集团,全世界的分公司也包括在内,在每个月的1日中午,就会把报表放在我桌上”,这让郭台铭大为惊愕。
财务方面的三张主要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正是试图从不同角度来全面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这三张报表之间互相关联,各有所重。解读财务报表时,要兼听则明,不被报表数字误导,决策时的失误就会相应降低很多。因为资产负债表是时点数据的展示,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是期间经营的情况的表现,因此有人形象的将资产负债表比喻为企业的照片,将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比喻为企业的两部电影。
判断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关键要看两张照片和两部电影。两张照片是指期初和期末的两张资产负债表,而两部电影就是我们刚才说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下面我们对这三张报表简单介绍如下......
 
十四、实例解读建筑企业总分公司三方协议如何签订
既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二条规定:“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那么签订三方协议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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