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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变革下的企业财务管理

讲师:兰彦天数:2天费用:元/人关注:2547

日程安排:

课程大纲:

增值税税率变革下的企业财务管理培训课程

前言
*总理*3月28日主持召开*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会议指出,过去五年通过实施营改增累计减税2.1万亿元。按照党*、*部署,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
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实施上述三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国家为推动经济快速成长,大力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发展,给予大力度的税负减负及调控政策。然而,作为企业,我们如何享受国家税率政策变革而顺势发展呢?如何顺利完成国家税率变革下的企业财务管理有效过渡呢?本堂课,我们依据国家2018年5月1日新税率变革规定,全面系统给大家讲授税率变革下的企业财务管理。

培训对象:财务人员、业务经办人员、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
培训时间:两天
第一天讲授1-3讲
第二天讲授4-6讲

培训内容
1、新税率执行前,当务之急合同、发票的梳理

1.1近期合同签订的时间、采购单价的变化及长期合同的梳理
1.2慎重纳税人身份转换
1.3解读五一前签订的合同五一后执行,税务明确新规的28个问题解答
1.3.1如何应对销售方特意等到五一后才开发票
1.3.2简易征收和小规模哪个更具有优势
1.3.3政策规定是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将一般纳税人改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个一定时期如何理解?该制度是一直存在还是仅仅存在于5月1日之后的一定时间段?
1.3.4税率变了,进项税额要4月全认证完吗?
1.3.5转为小规模,但有固定资产,40%的留抵,怎么处理?
1.3.6.都是什么行业减税率?还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减少税率?
1.3.7.商业批发企业和工业企业现在调整为500万元,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如果对方没有达到500万元,那他就不能给我开专票,作为购买方那不就亏了吗?
对方可以代开3%的专票,不能开17%的专票,作为购买方确实是不划算。
1.3.8.增值税税负降低了,利润相应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税率25%,企业真的有利吗?会计法与税法界定收入差别。
1.3.9.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增加,对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影响??或是有什么好处?
1.3.10.5月1日以后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影响?
1.3.11.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账户收钱了,然后又转入法人私人账户了,老板给他家人用了,有没有什么风险?
1.3.12.农机设备原来没抵完的进项税可以退回吗?
1.3.13.如果根据合同的约定,开票时间在发货时,发货在5月之后,难道要在这个政策执行之前,不管对方是否要求全部开?
1.3.14.房地产老项目5%的怎么办?
1.3.15.新政策实施后17%税率的专票有抵扣期限吗?
1.3.16.税率变动对购销双方是有利还是不利?
1.3.17.粮油也调减为10%
1.3.18.有人说五月份实施,有可能吗?
1.3.19.工业、商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调高到500万元,是否意味着一般纳税人的进项抵扣会减少?还是会实行更广泛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3%税率专票?
1.3.20.师们好!5月1日前签的合同,等到5月1日去开票就是按10%吗?
1.3.21.是17%的都变成16%吗?批发贸易会调整吗?
1.3.22.那5月1日开始开具处理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旧设备,税率会是多少?
1.3.23.现在想问对于购销双方都有什么影响?能详细说说嘛?建筑的总包合同呢?租赁老项目5%的呢?
1.3.24.请问,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现在是核定征收,国地税合并以后,必须是查账征收吗?
1.3.25.超过50万元被税务局通知变为一般纳税人,还没去变,还需要做什么?是不是不用管?直接还是小规模?
1.3.26.农产品深加工的税率是多少?
1.3.27.我们企业是做不动产租赁的,会调吗?
1.3.28.房地产、有形动产租赁税率调整吗?

2、税率变革下的发票管理
2.1发票开具
2.2发票取得
2.3发票领用
2.4税控系统
2.5发票查验
2.6发票认证
2.7举报处罚

3、税率大调整,抵扣开票的变化与成本收入之关联
3.1征收率5%跟3%调整了吗?
3.22018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5月1日之前开具的税率为17%、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以认证吗?
3.32018年5月1日后对原税率发票红冲后重新开具,适用什么税率?
3.42018年5月1日后前开具免税的农产品普票,7月20日才取得,是否仍然按扣除率11%扣除?
3.5税率调整后,出口货物的出口退税率有调整吗?
3.6税率调整后,出口退税方面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3.7税率调整后,税控设备是否需要升级才能开具新税率发票?
3.82018年5月1日前未开具发票,调整税率后再开具发票,适用什么税率?
3.9不到500万会不会强制转回小规模?
3.9.1没达到标准,但是希望公司发展、做大,以后可以在招标时有优势,日后与大型公司做生意,也想主动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3.9.2、没有达到标准,但是公司购进原材料都能取得合法抵扣凭证,而且公司毛利本身低,如果测算按照一般纳税人来算增值税,实际税负(实际缴纳增值税/销售收入)完全可能小于3%,这种情况下,纳税人也会主动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3.9.3、相反,如果经过税负测算,有行业达不到3%,自然就有行业长期超过3%,那么这类企业,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情况下,更多愿意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3.9.4、有些企业因为行业特殊,经营成本中本身就有很多无法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比如人工成本占比较高的行业,人工成本本身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也不愿意成为一般纳税人。
3.9.5、还有一些行业上游供应商基本是个人。个人只能提供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抵扣进项,但是企业对外就要开具适用税率的发票,这样税负就会很高。这类企业也会情愿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9.6不同情形总结分析
3.10.税率变革下的税收筹划必须注意的六点分析
3.1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3.10.2、没有达到标准的自愿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是否能转回,按照文件来看应该是不可以的,而且个人觉得自愿的首先也没有什么意愿转回,而且如果都可以自由转换,也会导致混乱「不是你今天想转就转,明天想转回就转回」。
3.10.3、不是说你是小规模纳税人,你不用抵扣进项税,简易计税了,你就不需要发票了,很多纳税人就是这种思维,说我采购都是白条,可以节约成本,我也不用抵扣进项税,但是你还要考虑企业所得税,这可是25%,没有发票这块损失更大。
3.10.4、提高标准到500万,但是可能还是有企业会达到标准不愿意成为一般纳税人,不要为了规避成为一般纳税人就隐匿收入。你可以采取一定的筹划措施,比如成立多家公司分散经营,还比如成立两家公司,一家小规模,一家一般纳税人,分开来筹划进行相应的业务。但是记住隐匿收入肯定是不可取的。
3.10.5、不要被强行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觉得进项税少又去买发票抵扣进项税,现在能暂时顺利抵扣掉的发票,基本都是真票虚开,这种都会秋后算账的,得不偿失。如果确实进项确实长期少,建议本次符合条件的就申请转回成为小规模或者进行一些靠谱的筹划。
3.10.6、不要觉得是小规模就失去了开专票的权利,目前小规模需要专票主要是去税务局代开,下图的行业可以申请自行开具专票,和客户合作也可以开专票,但是由于税率不同,那么在报价上需要考虑,才能获得价格优势。

4、税率变革下常见的18中税费的账务处理
4.1个人所得税
4.2消费税
4.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4.4环保税
4.5资源税
4.6土地增值税
4.7房产税
4.8土地使用税
4.9车船税
4.10印花税
4.11城建税
4.12企业所得税
4.13耕地占用税
4.14车辆购置税
4.15契税
4.16文化事业建设费
4.17水利基金
4.18残保金

5、金税三期升级,税率调整后的纳税申报
5.1表表比对:纳税申报表表内、表间的勾稽关系、逻辑关系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列顺序及填列要求
申报顺序决定申报数据
5.2票表比对
税务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票表比对标准
税务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票表比对标准
销项比对、进项比对
5.3表税比对:当期申报应纳税款与实际入库税款
申报数据与税盘信息核对

6、税率与金税三同时变革下的税务稽查
6.1合同造假偷逃税出行消费皆受限
6.2为偷税隐瞒收入为补税变卖房产
6.3补缴拖欠的税款弥补缺失的信用
6.4宣讲惩戒制度推动案件执行
6.5受惩戒方知后悔记教训依法补税
6.6上“黑榜”颜面无光受惩戒四处碰壁
6.7企业名列“黑名单”迫于压力缴欠税
6.8涉税违法受惩戒处处受阻险倒闭
6.9为小利虚开发票入“黑榜”后悔莫及
6.10偷逃巨额税款饱尝失信苦果
6.11违法失信举步维艰信用救济重获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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