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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应对方案暨金税四期下通讯风险防范

讲师:邢梁雁天数:2天费用:元/人关注:169

日程安排:

课程大纲:

税收风险防范课程

《课程背景》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这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修订完善、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重要成果。准则规定,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其他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新收入准则,你了解多少?收入准则的执行,所有财务工作者,都必须提起足够重视,只有参透准则,才能将企业的财务核算与分析做到位,更有助于企业的发展。
2020年1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0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正式官宣金税四期的到来!金税四期的采购信息,明显发出了一个讯号“系统升级,加强监控”,加强在技术层面上的监控,加强税局的统筹监管能力。
金税四期真的来了吗?

《适合对象》
所有财务人员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新收入准则》
一、收入准则修订的背景
1.1如何划分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的边界
1.2如何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
1.3如何判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
1.4如何区分按总额还是净额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或可变对价的复杂合同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二、收入准则修订的核心内容解析
2.1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2.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2.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5收入准则的实施时间和衔接规定如何安排。
2.6核心重点收入确认的“新模型“五步法 (配合实务案例讲解)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单独的履约义务
第五步:在主体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案例分析
三、特殊业务的处理(配合实务案例讲解)
3.1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处理
3.2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
3.3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识别与处理
3.4售后回购销售业务处理
3.5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3.6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
3.7客户有额外选择权的销售业务处理
3.8客户有未行使合同权利的销售业务处理

第二部分:《新租赁准则》
原《租赁》准则的缺陷
新《租赁》准则的出台背景
新《租赁》准则对出租人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对出租人的影响
衔接规定
衔接规定
新《租赁》准则的出台背景
新《租赁》准则的时间轴
承租人面对三大报表的影响
新《租赁》与原《租赁》准则的差异、影响与意义
完善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引入资产使用权“控制”概念
统一按照融资租赁方法进行处理
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
租赁的识别
租赁的分拆
租赁的合并
新《租赁》准则对承租人的影响

第三部分:新《金融工具准则》
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背景
1.1新准则出台背景
1.2新准则实施时间轴
1.3新准则出台的原因
二、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2.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2.2金融资产分类:决策树
2.3金融资产分类的特殊规定
三、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
3.1“阶段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3.2金融工具减值的账务处理
四、资产负债表观主导作用凸显
4.1资产负债表凸显的变化
4.2利润表凸显的变化
五、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变化
5.1 FVOCI的主要案例
5.2 FVTPL的主要案例

第四部分:金税四期下税收风险防范
1.1金税四期下的税收环境分析
1.1.1什么是涉税风险?
1.1.2金税一期、 二期、三期、四期分别是什么?
1.1.3我们为什么要进行日常涉税风险自查?
1.1.4如何理解新收入准则对企业日常账务处理的影响?
【案例】勿以恶小而为之小发票,大风险 !
2.1金税四期下通讯公司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分析
2.1.1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风险
2.1.2视同销售业务的识别
2.1.3混合销售的划分
2.1.4超范围抵扣的风险
3.1通讯行业的税收策划
3.1.1税收策划的含义与必要性
3.1.2税收策划原理
3.1.3税收策划措施举例

税收风险防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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