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的影响风险课程
培训对象:
HR管理者、企业中高层、法务人员、工会干部
课程背景: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与劳动用工管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中不少条款与用人单位、劳动者息息相关。在劳动关系领域中,民法属于一般法,劳动法属于特别法;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适用民法等其他法律法规。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施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对用人单位在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劳动者个人信息等方面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与极其严格的限制,用人单位极容易踩雷。
综上,广大用人单位很有必要尽快了解上述法律,掌握防范用工风险和化解劳动争议的技能技巧,以迅速杜绝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及败诉的概率!
课程大纲:
一、《民法典》对劳动用工的影响
1、民法与劳动法的定义及关系;
2、《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与实务应用;
3、劳动者疑似患有精神病,如何处理?
4、劳动者疑似失踪,如何处理?
5、劳动者以跳楼自杀威胁用人单位,如何定性及处理?
6、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的起止日期、时间如何计算?
7、书面劳动合同一定要纸质的劳动合同吗?
8、劳动者对单位的决定、通知没有任何反应,能否视为其同意、认可?
9、“性骚扰”如何定性及处理?
10、劳动者死亡,哪些家属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
11、以上、以下、届满、超过.....如何理解?
12、多缴社保,能否以“不当得利”要求员工返还社保费?
13、劳动者在工作中造成第三方损害,如何处理?
14、劳动者自愿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文体活动,期间受伤如何处理?
15、劳动者死亡时间的界定与劳动合同终止、视同工伤有何关联性?
16、关于法人单位的分立,《民法典》与《劳动合同法》有何区别?
17、法人单位的“解散”如何界定及举证?
18、用人单位未能依法设立,设立过程中的债务如何处理?
19、《民法典》关于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事宜有哪些要求
20、劳动争议在法院诉讼阶段的时效是一年还是三年?
21、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能否不返还用人单位的财产?
22、劳动者旷工自离,是属于不履行劳动合同还是属于事实解除劳动合同?
23、其他关联条款分析与实务应用策略。
二、《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劳动用工的影响
24、《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25、个人信息的定义与范围;
26、收集、处理劳动者个人信息的若干原则;
27、收集、处理劳动者个人信息时哪些无需征得其同意?
28、收集、处理劳动者个人信息时哪些必需征得其同意?
29、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撤回其原先的同意?
30、在收集、处理个人信息时,需告知劳动者哪些基本情况?
31、劳动者的隐私权与用人单位的知情权如何平衡?
32、劳动者能否拒绝刷脸打卡?
33、劳动者能否拒绝填写家庭成员基本信息?
34、通过猎头公司招聘,在收集、处理劳动者个人信息时需注意哪些细节?
35、委托代缴社保、代发工资,在传输劳动者个人信息时需注意哪些细节?
36、在企业内部安装摄像头,是否存在风险?
37、敏感个人信息的定义与范围;
38、“单独同意”如何操作?
39、外资企业向境外总部提供劳动者名单、信息时需注意哪些风险?
40、在收集、处理劳动者个人信息时,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41、在收集、处理劳动者个人信息时,用人单位需落实哪些措施?
42、在收集、处理劳动者个人信息时,如存在违法侵权行为,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三、其他新法对劳动用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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