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政策法规培训
各有关单位:
《行政处罚法》修订已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由于疫情防控的原因,尚未有效宣传贯彻。此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处罚制度,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行政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行政执法作出了明确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55号令,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规章。
中共*办公厅、*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该意见,明确了执法权下沉,对基层执法力量、执法机构、执法队伍以及执法网络和其他行政资源进行了系统化的整合。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乡镇和街道内部决策、管理、监督职责及力量,实现依法行政、高效行政。整合条线辅助人员,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乡镇和街道统筹指挥调配。
最近,*要求加大对违法占地的执法力度,严防耕地非农化,摊大饼似的城市建设发展必须叫停,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需要加大城市更新及城中村征收拆迁力度,但征收拆迁容易触发社会矛盾,如何高效和谐完成征收拆迁工作,是每个地方政府需要递交的答卷。
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以及依法行政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总体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城市更新进程、加快城中改造征收拆迁进程,我单位决定举办“执法权下沉后执法人员政策法规与执法疑难问题解析、城市更新及城中村改造征收拆迁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1、各地方政府住建、规划、国土、城管、执法、房产管理、片区开发、征收拆迁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2、土地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咨询、平台公司等单位管理人员;
3、证券、基金、银行、信托、资产管理、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
培训内容
(一)行政执法及“两违”治理
1、《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重点内容解读(新旧对比);
2、《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解读;
3、《城乡规划法》中行政行为种类及程序;
4、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及特点;
5、城乡规划执法与土地执法的关系;
6、执法权下沉后的城管执法局、街乡镇道办、自然资源局、农村农业工作局执法的分工;
7、超建率与严重违法的关系;
8、“两违”行政处罚的原则和程序;
9、严守耕地红线严防非农化、违法建设的认定及处理实务操作;
10、四部规划法的边界区分;
11、土地执法、城乡规划执法与历史遗留房产办证的关系;
12、强制执行预案制订的要点;
13、宅基地违法与农村建房违法的执法分工;
14、土地违法的新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代履行制度的探讨;
15、“两违”执法与征收拆迁的关系;
16、应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底线思维;
17、公安机关、司法所、公证处如何有效的配合“两违”行政执法;
18、《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适用的有效衔接;
19、规避国家赔偿、渎职、纪委问责的有效措施。
(二)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加大城市更新及城中村征收拆迁力度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解读;
2、城市更新出资主体的多元化;
3、城市更新征收拆迁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办法;
4、政府主导城市更新的具体内容;
5、如何解决居民对物业服务等付费不认可的问题;
6、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法律路径;
7、严格耕地保护背景之下城中村征收拆迁四种安置模式利弊分析;
9、快速解决“征收拆迁遗留户”,实现保交楼的政治任务;
10、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程序;
11、征收决定的八个要件;
12、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起草制订;
13、征收拆迁中合法房屋面积、合法建设用地面积、违法建设的认定;
1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对抵押、租赁、产权纠纷的处置;
15、运用公平补偿、协议拆迁、行政强制有机结合,加快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具体操作;
16、司法强制执行的条件及程序;
17、解决征收“遗留户”的行政执法方法;
18、司法强制执行预案及行政强制执行预案的起草制订;
19、应对群众上访的长效机制。
授课师资
王达:原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现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征收拆迁法律实务专家;
杨某某:原中级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全国政协委员,土地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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