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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处置不良新思路新策略新渠道

讲师:杨国忱天数:2天费用:元/人关注:88

日程安排:

课程大纲:

清收不良货款学习

课程背景
清收不良贷款三大难点和痛点,
第一,漫长的清收不良贷款时间,一般需要1年半至2年,如果有二审再审需要更长时间,11招50点解决漫长清收时间难点,争取半年至1年现金收回不良;
第二、抵押物或者查封物难以变现,六招解决财产拍卖难变现,现金收回不良贷款;
第三、没有财产可执行或者财产不足值,30个渠道和方法查找被执行人财产,30个追加被执行人,解决清收不良贷款痛点;
第四、创新清收思路策略方法渠道,打破固有清收模式。为银行创造价值,增加利润,为学员创造价值,干货满满,收获颇丰。六个搞定:搞定方案,搞定速度,搞定财产,搞定评估,搞定拍卖,搞定变现。

培训对象:清收保全人员,银行客户经理、支行负责人,分行风险管理人员,分行负责人,总行负责人;金融资产公司人员

课程大纲:
前序:处置不良资产总体思路和策略

一、三管齐下,提高授信资产质量
第一管:掌握好新增授信投向与投量,从源头上控制好风险 
管理层5个定位,经营层10个办法,操作层12个重点
第二管:存量授信5类管理,避免或减少新增不良
第三管:对已形成不良,12种方法,10个一批,5个落实。
二、处置不良:6大理念,三多三少,三个保障,三个重点。
三、清收不良贷款:6项资金来源
四、不良贷款:七怕
五、处置不良资产:12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  超前识别清收潜在不良贷款
一、潜在不良贷款:五个方面认定,六个方面界定  
二、超前识别清收潜在不良,是处置不良贷款*境界  
三、清收潜在不良贷款:*窗口期是一年
四、识别潜在不良贷款:有效方法
五、识别潜在不良贷款:五项基本原则
六、核实资产虚假、收入、现金流虚假:方法 
七、退出潜在不良:三种形式、标准   
案例1:银行未及时发现潜在不良,形成实质不良贷款
案例2:未被上市光环蒙眼,退出潜在不良4000万元
案例3:看一个主要原料年消耗量:计算核实产量、销量、收入,判断是否虚假、潜在不良  
案例4:看水电汽消耗量:计算核实产量、销量、收入,判断是否虚假、潜在不良
第二种方法  常规催收不良贷款八个问题及对策
六个条件,方法标准,操作流程,谈判砝码,常规催收八不要,催收谈判14个方法技巧,优劣势分析
案例5:利用常规清收方法,收回不良贷款800万元
案例6:邮件视合同补充约定,连带担保变按份额  
第三种方法  加固减退清收不良五个问题及对策
加固减退内容和标准,四个条件,操作方法,三大重点,采取进可攻退可守的策略
案例7:采取加固减退措施,收回不良1200万元
第四种方法  贷款重组转化不良四个问题及对策
确定重组对象、方式、条件、内容、标准、重点,评估重组动机方案
案例8:贷款重组给担保企业,清收不良2200万元
案例9:没有重组,避免新增不良贷款2000万元
第五种方法  解决依法清收不良贷款难点和痛点策略 

第一节  11招50点解决漫长清收不良时间难点
解决漫长清收不良时间难点,争取半年至1年清收完毕。
第一招:出现三个2立即依法清收,边打边谈,……
第十一招:不给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上诉、再审的机会  
案例10:经过公证的担保合同,可直接申请执行
案例11:按担保合同地址邮寄被退回,仍视为送达    
案例12:未通知被执行人选评估机构,不能重新评估
案例13:被执行人不能以评估价过低,要求重新评估  
案例14:定向询价确定房产参考价不得提异议     
案例15:贷时抵押物评估价高,影响法院评估价
案例16:认定网拍公告发布途径,有效标准         
案例17:首次流拍,二次拍卖不受评估报告有效期限制   
案例18:竞买人不符合公告资质,可撤销拍卖    
案例19:抵押权人不同意抵债,不丧失对财产优先受偿权 
案例20:流拍不抵债,可重新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案例21:最高法院 2020执监101号
案例22:保理款偿还原贷款,保证人不知情免责
案例23:为间接控股股东担保无授权,担保无效
案例24:章程未明确担保机关,仅签字盖章担保无效
案例23:以银承采购合同虚假,主张担保无效不支持
案例26:以贷款流至关联公司,保证人主张免责不支持
案例27:合同有约定,即使变更用途,担保有效
案例28:直要求物保人保承担,视顺位约定不明

第二节  六招解决拍卖财产难变现的痛点问题
第一招:法院评估抵押物或者查封物价值尽可能低,需要做三个方面工作,……,第六招:如果两次拍卖都流拍,采取…。
案例29:最高法院*判例支持:首次拍卖降价30% 

第三节  30个渠道查找被执行人可执行的财产
创造清收不良贷款*时机,资产*和时间*;七个方面解决没有财产保全,填写证明企业实力情况表;查找可执行财产,解决没有财产保全、保全财产远不足值痛点问题。
1、第一个渠道:八个方面查找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的房屋
2、第二个渠道:六个方面查找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的土地
3、第三个渠道:五个方面查找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存货和设备
4、第四个渠道:七个方面查找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八项权利
5、第五个渠道:八个方面查找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投资股权
6、第六个渠道:四个方面查找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应收账款
7、第七个渠道:三个方面查找贷款资金走向,清收不良贷款
8、第八个渠道:四个方面查找被执行人各种赔偿款、补偿款
9、第九个渠道:两个方面查找借款个人和担保个人的保险单
10.第十个渠道:五个方面查被执行个人股票、期货和有价证券
……    ……
28.第二十八个渠道:查找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诉讼清收不良
29.第二十九个渠道:行使撤销权清收不良,行撤销权四个条件
30.第三十个渠道:查找钢铁、电解铝等六项产能指标清收不良
每种方法匹配案例:案例30至案例72 
第四节  30种情形追加被执行人清收不良方法技巧
追加被执行人:五个目的、法律依据、操作方法技巧,扩大清收不良渠道,增加清收不良现金来源,解决清收不良痛点。
1、第一个追加:追加未缴纳或未足缴股东为被执行人 
2、第二个追加:追加实物出资未更名的股东赔偿责任 
3、第三个追加:追加出资增资不实名义股东被执行人 
4、第四个追加: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5、第五个追加:追加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为被执行人
……    ……
28.第二十八个追加:追加提供虚假采购合同第三人侵权赔偿责任
29.第二十九个追加:追加虚假诉讼转移资产的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0.第三十个追加:执行被执行人对BOT项目的经营使用权
案例73至案例91

第五节  诉讼时效和保全30个问题及对策
一、一般快递催收未确认送达时,不中断时效
二、邮寄催款函被他人签收,可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三、确保邮寄催收有效:注意四个事项
四、录音或短息催收,中断诉讼时效  
五、清收不良:在报纸上登报催收公告,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六、公告催收中断诉讼时效: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七、确保公告催收有效的:方法
八、起诉后又撤诉:副本是否送达,才中断时效
九、银行向有权机关提出请求,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十、超时效后借款人签收逾期催收书:是否中断时效
十一、 担保超时效:保证人常规催收书盖章,是否中断
十二、QQ聊天对账能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十三、强制执行申请被法院裁定驳回,是否中断时效
十四、延长诉讼时效:10种方法
十五、超诉讼时效六个补救措施
十六、不能以副本送达保证人的时间:判断是否超时效
十七、起诉未交诉讼,按自动撤诉:是否中断时效
十八、律师费不在LPR四倍范畴:仍由被告承担 
十九、最高院:原告胜诉诉费退还,不在执行中解决
二十、首封资产:四大好处,轮候查封资产:三大作用
二十一、2022年最高法院:轮候查封效力的通知 
二十二、查封裁定未向被执行人送达:查封行为仍然有效  
二十三、法院冻结户名与账号不符,银行不能自行解冻
二十四、法院能否冻结银行贷款账户?
二十五、认定超标的查封的量化标准
二十六、被告能否以轮候查封,提出超标的
二十七、保全财产明显低债权:可保全补充责任人财产  
二十八、不影响正常使用,可查封民办学校房地    
二十九、银行诉讼清收不良,逾期举证被处罚 
三十、转账凭证写“借款”,能否足以认定系借款关系?  
案例92至案例107

第六节  强制执行100个问题及对策
一、强制执行10个期限
二、二审撤诉,庭外和解协议不履行:可执行一审判决
三、八个方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四、判决个人债务:不能将其配偶列被执行人 
五、夫妻一方为被执行,可否执行登记在其配偶名下房屋
六、未经配偶同意对共同房抵押,只能执行房屋变现款一半
七、执行被执行人:共有财产四个方法  
八、能否执行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 
九、借款人与其配偶有大量无法合理解释转账,认定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
十、离婚协议将房归其配偶:未更名可执行收回不良
十一、离婚协议将房归其配偶:已更名配偶名下如何清收   
十二、离婚约定房产赠与子女:未过户是否可执行 
十三、父债子还:适用范围和操作方法
十四、执行被执行人*住房:法律依据和方法
十五、认定*住房时间节点,*住房掌握标准
十六、最高法院*住房掌握标准  
十七、最高院商品房消费者保护批复法释〔2023〕1号
十八、购买*住房别墅:是否可以执行 
十九、购买的车位:是否可以执行
二十、购买开发商抵押给银行房屋:可执行的六种情形 
二十一、防范开发商把抵押的在建房出售:6个措施
二十二、购买工厂商用房、仓库、车间同时符合四个条件:优先银行抵押偿权 
二十三、最高法院五个判例对执行异议复议28条:已合法占有认定标准
二十四、异议复议28条当中的:合法占有实践认定标准
二十五、防范用已出售的商用房、办公楼、车间或住宅:抵押给银行的7个措施
二十六、虚假出售回租房屋逃债,未占有、未更名有过错,仍可执行
二十七、异议复议28条:非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五种情形
二十八、异议复议28条: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六种情形
二十九、借名买房:是否可以执行
三十、借名贷款,由谁偿还 
三十一、借款人财产严重不便执行:可执行一般保证人财产 
三十二、抵押物流拍不抵债:可否拍卖债务人其他财产 
三十三、财产流拍后:第三人可以按照流拍价购买 
三十四、抵押前买抵押物且修建:不能排除执行
三十五、先查封房屋效力及于:对应土地使用权
三十六、解决抵押物被其他法院查封:影响清收的办法
三十七、非抵押物:首封不处置,影响轮候查封处置怎么办
三十八、抵押与租赁、查封与租赁:先后如何处置
三十九、假租两种方法:解决虚假出租对抗抵押权十种办法 
四十、先押后租,承租人主张带租拍卖抵押物:不支持
四十一、先租赁后抵押,可带租拍卖抵押物 
四十二、转款未写明租金,租赁权不能优先银行抵押权
四十三、租赁权对抗抵押权,以设立占有为标准
四十四、承租人以未接到拍卖承租物:主张撤销拍卖不支持
四十五、防范抵押物已经租赁:六项措施
四十六、工程款优先银行抵押权受偿:三个条件,且仅本金
四十七、工程款不具备优先权,银行可行使撤销权 
四十八、抵押物被抵偿工程款:银行抵押物丢失
四十九、损害建筑工人利益:放弃工程款优先受偿无效
五十、工程款不能就房屋对应土地拍卖款优先受偿
五十一、主张房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重点审核四项内容 
五十二、承包人出假工程款收款证明,工程款没优先受偿权
五十三、防范工程价款优先银行抵押权:五个对策
五十四、集体土地: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可以处置  
五十五、租赁集体土地:建造的厂房、办公楼可执行
五十六、国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无证房屋可以执行
五十七、抵押土地被认定闲置:强制收回风险及措施
案例:闲置土地被查封后不能无偿收回
五十八、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对闲置土地收回意见
五十九、最高法院关于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律性质复函  
六十、司法拍卖划拨土地后土地出让金应由谁负担?
六十一、被执行人的宅基地是否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执行?
六十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六十三、土地抵押后,地上新增建筑物是否属于抵押财产     
六十四、误转至被执行人账户资金:是否可执行   
六十五、保证人按银行要求向借款企业贷款还款账户汇入还款被冻结:该款项银行是否可收贷 
六十六、保证人向银行代偿后,可直接申请执行借款人 
六十七、担保企业以公章虚假主张不承担,银行四招
六十八、被执行人的养老金能否直接划扣?
六十九、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被执行
七十、法院处置房屋变现款:六个执行顺序原则
七十一、多个债权人申请执行同一被执行人财产分配顺序
七十二、被执行个人有多个债权人,法院能不能将财产单独裁定抵债给首封申请执行人 
七十三、对执行标的提异议:须在执行标的执行终结前提出
七十四、抵押物是赃款购置:银行主张抵押有效五个条件 
七十五、司法拍卖房屋:各方承担的税费种类
七十六、最高法院2022年规范网络司法拍卖房产通知
七十七、拍卖房屋税费:由谁承担,法律依据 
七十八、网拍竞买人串通:并不必然撤销拍卖
七十九、冻结非上市公司股权:五个规定
八十、法院处置上市公司股票:四种方法
八十一、在限制期转让股权:不产生交付效力
八十二、被执行人代持股权:可强制执行
八十三、股权虽已转让但未更名:不能对抗强制执行 
八十四、股权拍卖成交后,上年度股权分红归谁
八十五、股权质押无效,承担二分之一责任:是否以股权变价一半为前提
八十六、执行特殊财产:碳排放,收回不良
八十七、未约开票为付款前提条件,付款方无权以未开票为由拒绝付款
八十八、被执行人死亡,申请执行人该如何救济?
八十九、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利息、费用的顺序
九十、认定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的时间节点
九十一、法院采取哪些调查措施以后可视为“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
九十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法院是否继续调查执行线索?
九十三、法院消极、怠于执行,银行救济途径
九十四、抵押担保范围约定不一致:以登记为准的判例 
九十五、利用法拍贷,收回不良贷款846万元 
九十六、院府联动,精准发力,验收办证,拍卖收回不良850万元 
九十七、积极联系意向买家,拍卖资产收回不良 4900万元 
九十八、对不腾空房屋采取执行措施,收回不良730万元
九十九、被执行人的财政补助资金:可以强制执行
100、质押的收费权处置方式 
案例108至案例167

第七节  清收不良贷款刑民交叉九个问题及对策
一、三种情形,民商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应当分别审理
二、适用“先刑后民”的四个条件
三、诈骗贷款不必然致合同无效,保证人仍承担连带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不影响银行诉讼清收
五、借款人涉嫌刑事犯罪:可单独诉讼保证人
六、借款人骗贷银行没过错:保证人仍承担责任
七、民事案件不需等刑案结果:可继续审理收不良 
八、保证人涉嫌犯罪:不一定影响民事案件审理
九、法院不能以抵押财产被公安机关查封为由驳回起诉 
 案例168至案例174

第八节  风险代理清收不良三个问题及对策
一、风险代理清收不良贷款六个范围
二、风险代理费率标准,哪些费用不在其中
三、风险代理清收不良贷款操作流程
案例175:通过风险代理,收回不良贷款1098万元

第九节  利用拒执罪清收不良贷款八个问题及对策
一、拒执罪法律依据及标准
二、借款人12种情形之一构成拒执罪
三、执行法第62条规定的拒执罪的八个标准
四、最高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时间节点
五、老赖入刑的3个标准
六、执行法对单位和个人罚款标准
七、证据不充分,更换法定代表人不能解限高
八、变更法定代表人未支付股价,不解限高 
 案176至案例179
第六种方法 以物抵债清收不良贷款25个问题及对策
一、协议抵债六个问题及对策
1、同时具备6个条件可协议抵债
2、协议抵债8个操作流程
3、协议抵债注意10个事项
4、协议以房抵债解他项未更名:被其他法院执行
5、抵债房产未过户虽占有:也不能排除执行
6、清收不良签订以物抵债协议,不交付抵债物怎么办
二、法院裁定以物抵债十一个问题及对策
1、法院裁定以物抵债5个依据
2、常规拍卖不动产5次抵债机会、常规拍卖动产4次抵债机会
3、网拍动产和不动产4次抵债机会
4、同时具备6个条件,银行可同意法院裁定以物抵债
5、法院裁定以物抵债注意6个事项
6、法院调解以房抵债未更名:其他法院仍可执行 
7、法院裁定房屋抵债未过户:企业再抵押无效 
8、法院裁定房抵债未更名被查封:不影响抵债效力
9、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不能直接裁定给案外人
10、向法院申请抵债须在:最后流拍67天之内
11、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价:应扣除执行费和评估费
三、处置抵债资产八个要点
1、财政部*规定:处置抵债资产5个要点
2、5个方面确定拍卖抵债资产底价
3、公开拍卖抵债资产5个要点
4、转让抵债资产分期付款6个要求
5、处置抵债资产七个渠道和方法
6、银行接收、持有、处置抵债资产涉及的税种和税率
7、依法合规减少和减免税费有效方法
解读:财政部2022年31号公告,减免抵债资产税费
8、避免裁定以物抵债价格高或找差价5个对策
案例180至案例195
第七种方法  单户转让不良贷款方法和策略
一、六种情形之一,可单户转让不良贷款
二、单户转让不良难点和重点:债权定价,以销定让
案例196:单户转让,收回已核销12年贷款1266万元
案例197至案例202
第八种方法  利用互联网加快处置不良资产问题及对策
互联网+不良资产经营模式,利用互联网宣传推介不良资产,利用网络拍卖不良资产,打造多边网络平台处置不良资产,构建线上化系统化处置不良资产经营模式。
后序:清收不良贷款注意十八个事项
一、处置不良资产,避免增加10个风险
二、清收工作注意6个方面,保护好自己
三、正确处理批量处置和自主清收的关系
四、正确处理存量清收和源头治理的关系

清收不良货款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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