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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组织行为 ——《公司法》重点解读与案例实务

讲师:赵原天数:1天费用:元/人关注:2537

日程安排:

课程大纲:

公司基本制度课程

课程背景:
公司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中最主要的主体,在国家经济运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新《公司法》出台,它是一部鼓励投资兴业的服务型公司法、善待国有公司和民营公司的平等型公司法、鼓励公司自治的市场型公司法、强化投资信心的护权型公司法、部强调公司社会责任的人本型公司法。且立法技术娴熟、可操作性强。如何理解公司的概念、特征、公司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怎样在《公司法》框架之下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怎样规范公司组织行为?。。。。。。本课程回答上述问题。

课程收益:
对公司有一个较为整体的认识;
掌握公司及公司法的基本含义、公司的基本制度
熟悉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特征、设立、组织机构;掌握合同的格式条款及无效情形

授课对象:
企业法务人员及各类管理人员

授课方式:
实战讲授+案例分析+小组研讨

课程大纲
引言:由“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故事说起
一、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一)什么是企业?
1、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企业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机制”。
2、我国企业立法体系的选择
3、公司是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之一
(二)公司的概念
1、概念
(1)大陆法系(2)英美法系(3)我国
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特征
(1)法人性
(2)营利性
(3)法定性
(4)社团性
3、分类
(1)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2)总公司与分公司
(3)本国公司、外国公司与跨国公司
(4)母公司与子公司
(5)集团公司与关联公司
案例解析:图解控股人与控制人、控股公司与控制公司
4、我国的公司法定类型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法》的调整对象
主要是指在公司设立、组织、运营或是解散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1.公司的内部组织关系。
2.公司的部分经营活动关系。
3.公司与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之间所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

二、公司设立
(一)概念
《公司法》第6条,可将我国现行公司设立政策定性为普通行业的严格准则主义与特殊行业核准主义
(二)公司设立的条件
《公司法》第23条、第76条分别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
1、主体条件。
2、资本条件。
3、组织条件。
4、行为条件。
2、法律特点
(三)程序
案例解读:A、B、C三人欲设立甲股份公司销售奢侈品,三人约定A现金出资30万,B以土地使用权折合出资65万,C现金资金5万出资。在设立过程中,A以自己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购买价值3万元的公司办公用品,并约定违约方将支付合同标的10%的违约金。
1、之后由于发生金融危机,三人决定放弃设立甲公司。问当甲公司不能成立时,不履行合同时,乙公司向谁主张违约责任?
2、公司顺利成立。乙公司向谁主张支付合同的价款?

三、公司发起人和股东
(一)定义
指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 (《公司法规定三》第1条)
1、须认购公司的出资或者股份。
2、参与公司设立行为,履行公司设立职责。
3、承担公司设立的法律责任
(二)人数与资格
1、人数限制
2、资格要求
(三)法律地位
1、是设立中公司机关
2、是设立中公司机关
(四)先公司后合同
发起人可能需要发生一些交易行为,pre-incorporation transaction,表现为先公司合同。
(五)公司设立瑕疵及其救济
1、已经成立的公司,由于在设立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而致公司人格存在效力瑕疵。
2、与公司设立失败区别。
3、我国的规定与实践
《公司法》调整公司设立瑕疵的规定见第198条。确立了我国公司设立瑕疵行政撤销制度。
(六)公司人格与能力
1、公司人格要素
(1)独立意思
(2)独立财产
(3)独立责任
2、公司的独立人格与公司法人格否认。
案例解读: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诉江苏银大科技有限公司等担保合同纠纷案
(七)公司登记
1、基本功能
2、一般程序
现场讨论:公司设立、变更与注销登记各自效力如何

四、公司章程
(一)概念
公司必备的由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共同制定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
(二)特征
1、法定性
2、公开性
3、真实性
4、自治性
(三)内容
1、记载事项的分类
2、记载事项的具体内容
现场讨论:甲、乙、丙设立一有限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下列哪些约定是合法的?
(四)公司章程的效力
1、时间效力
2、对人效力

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一)股东大会
1、定义
2、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
(1)原始取得。如,发起人成为股东,或者认购公司的股份的其他股东。
(2)继受取得,指因受让、继承、公司合并等取得股份。
3、股权的内容
(1)资产收益权
(2)重大问题决策权:公司法第38条、第91条和第100条,规定了股东(发起人)等行使的重大问题权利
(3)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
4、股东大会的职权
按照公司法第38条、第100条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董事会
1、定义
2、任职资格
3、职权
4、议事规则
(三)监事会
1、定义
2、职责
(四)经理
1、概述:经理是受董事会的委托负责公司日常管理经营的机关。 经理应诚信勤勉地履行董事会的决议。(公司治理指引第39条)
2、职权
3、职责
案例解读:一个公司董事会议

六、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一)合并
1、概念
(1)一种法律行为(2)一种人格的合并。(3)严格遵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2、法定分类
(1)新设合并
(2)吸收合并
3、合并的程序
4、对利害关系人的保护
案例解读:A、B、C、D都是某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股东会会议中,通过了公司合并的决议,其中A投了赞成票, B、C、D都投了反对票。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的60天内, A、B、C都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但公司与股东达不成股权收购协议。于是A、B在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90天诉至法院,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C静观其变,直到判决作出后,才向法院提起诉讼。D在A、B提起诉讼时,向公司请求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二)分立
1、概念:指一个公司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2、法律特征:
3、程序
4、对利害关系人的保护
现场讨论: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七、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一)公司解散
1、概念
2、解散公司的法定情形
3、公司的司法解散
(1)定义
(2)公司解散请求权
(3)主体
(二)公司清算
1、清算公司的法律地位
2、公司清算的种类
3、清算程序
4、注销登记程序
5、公司终止后的责任
案例解读:广东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2015)深前法涉外民初字第73号“沈某、叶某与深圳某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
总结
一.一天课程您收获的2-3个关键词?
二.下一步关于《公司法》您将如何运用

公司基本制度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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