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络专家建议缺成本费用发票的企业,可以通过自然人代开发票的形式轻松解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一些园区的税务部门对自然人代开以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税,税负确实很低,甚至低到忽略不计。但是其中蕴含的风险却很少有人知道。
虚开发票:此类代开发票行为一般没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也不具备合理的商业目的,税务会认定为受票方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行纳税调整;
双方受损:自然人代开发票产生的个税一般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依20%的税率由受票方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包括居间、介绍、推荐、经纪、代办等服务项目,而园区按经营所得核定征收属于适用税率错误。因此,个人面临补税风险、企业面临罚款风险;
企业买单:纳税地点应该在货物销售地、劳务发生地、服务所在地等等,而代开的园区地点和税法规定的应纳税地点风马牛不相及,存在受票方税务对代开发票进行纳税调整的风险。
自然人代开看起来很香,但是却给个人和受票方企业,尤其是后者,埋下了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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