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不合理是创业失败的主要原因。现代企业通过合理的股权架构设计,虽然不能完全避免各种问题和漏洞,但可以尽可能的保护合伙人的利益。合理的股权设计根本出发点是规避各种人性的万一,通过顶层制度设计来规避人性的弱点和人性的阴暗面,最终从分配制度层面来避免兄弟式合伙、仇人式散伙。股权设计和股权分配问题,考验的不仅仅是老板的胸怀和格局,同样也在考验创业合伙人的胸怀和格局。抓住股权不放的往往是大股东、小老板,企业越做越小,路越走越窄,做股权分配的往往是小股东,大老板。企业越做越大路,越走越窄。现代意义上的创业,除了小生意、个体户外,正规的公司化创业往往不是凭一己之力能够完成的,需要引入合伙人团队配合,各司其职。风雨同舟,携程前行的同盟军共进退,共担风险。合伙创业,有一个无法绕过的重要问题,伙人股权划分,而创业公司的股权划分是否合理?将直接决定公司的走向和生死存亡。关于合伙创业的一个残酷事实是,很多创业项目的失败不失败,在人产品或运营上,而失败与股权结构,股权结构不合理,将是创业企业发展的直接障碍和致命隐患。抽样调查显示,同欧*家相比,我国民营企业的寿命非常短,平均生存时间仅有37年,中小型企业的寿命更短,只有2.5年。
企业短命的原因众多,其中股东之间的矛盾对企业是最致命、*破坏性的。看到有很多合伙制企业业务开展的不好,股东之间有矛盾,业务开展的好,企业盈利颇丰。由于股东之间的权益分配不均衡,也会引起矛盾,给企业发展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以至于除非是一人股东制,否则多股东制的企业出现股东矛盾的概率几乎是百分之百,很少有例外。股东之间如果存在严重矛盾和裂痕,长期处于对立博弈状态,将会动摇合伙公司的根基,致使合伙人之间缺乏起码的信任,股东之间无法形成有效的统一决议,会影响公司正常决策和日常运营,使公司业务陷于停滞状态,最终损害的还是股东的根本利益。股东矛盾的根源在于股东权利里,股权不仅是分红比例,而且是掌权比例,它涉及人类最敏感的两个话题,财富与权利。股东的两项最基本权利为财产权利和控制权利,财产权利主要表现为分红权和分配,公司剩余资产的权利控制权则表现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决定、管理团队和重大事项决策的决策权。正是这两种权利,造成股东之间存在天然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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