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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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报表中的税务风险

讲师:杨继美   已加入:3802天   关注:2475   


1、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尽管与企业的利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如果企业常年亏损、资产质量又好,暗示着企业隐瞒了账外收入。
(2)货币资金余额过大,意味着私人银行卡、大额股东借款的存在。私人银行卡是一种普遍现象,对应的收入一般不会申报缴税。大额股东借款长期不归还的,根据财税(2003)**号文件的规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货币资金余额出现负数,意味着企业有隐瞒的账外收入。
(4)银行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核对相符,银行已收、企业未收的未达账项会暴露企业的账外收入。
(5)出纳对其保管的现金未做到日清月结,月末未与会计及时对账,库存现金的盘点账实不符,将会暴露企业的账外小金库。

2、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余额很小或为零,意味着企业有可能按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
(2)应收账款中很可能有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款,关联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关联交易的真实性会引起税务稽查人员的关注。
(3)有些企业没有提取坏账准备,国家的给予的税收政策没有利用,意味着多交了企业所得税。
(4)超过税法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6)核销坏账的手续是否完备,坏账损失要经税务机关审批。
(7)与客户长期不对账;长期不采取措施清收欠款。

3、其他应收款
(1)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借款不允许计提坏账准备,提取坏账准备时应予剔出。
(2)股东借款根据财税(2003)**号规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8)83号文件明文规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3)是否有股东抽逃的出资。

4、预付账款
采购惯例是采购时不付清货款,对方就不开具发票,但有时可能原材料已经收到并投入使用,暂估入账的成本不允许税前扣除。

5、应收补贴款
应收补贴款对应的是补贴收入,补贴收入除非有明确的文件规定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否则应计入应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6、存货
(1)账实不符,经不起税务机关的盘点。
(2)账面数量、金额为负数,明显地多结转了成本。
(3)三级明细账设置不全,隐瞒部分三级明细账的红数。
(4)低值易耗品没有台账,税务怀疑虚列低值易耗品时,没有证据反驳。
(5)成本结转方法不统一,经不起税务机关的复查。
(6)存货余额小于应付账款余额,与经济生活不吻合。意味着多抵进项税或虚计产品成本。
(7)生产性企业在计算生产成本时,记账凭证后未附料、工、费耗用清单,无成本计算依据,给人以胡拼乱凑做假账之嫌。
(8)销售废料,没有计提并缴纳增值税 。
(9)对外捐赠原材料、产成品未计提相应的销项税额。
(10)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方与收款人不一致,依规定如果收款人与发票开具方不一致,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1)生产成本科目未按成本项目设明细账进行核算,制造费用科目期末仍保留有余额
(12)存货数量未定期与仓库对账,存货盘点时会计部门不参与盘点。

7、待摊费用
(1)成为利润的调节器。
(2)费用项目虚假。
(3)长期待摊费用和待摊费用混淆。
(4)待摊费用有待抵扣的税金。

8、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1)相应的进项税没有转出。
(2)转入营业外支出时,没有税务机关的批复,不能税前列支。

9、长期股权投资
(1)与投资收益不吻合,有投资无收益或无投资有收益。
(2)投资手续不完备,不能认定为股权投资。
(3)税收政策和会计处理多变,政策把握难度较大。

10、长期债权投资
(1)取得的利息收入未计缴企业所得税。
(2)税收政策和会计处理多变,政策把握难度较大。

11、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1)构建手续不合法(白条多),原值依据不充分,影响折旧。
(2)股东投入的房产等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能计提折旧。
(3)年限、残值率、折旧方法不符合税法的规定。
(4)固定资产处理后,收入存入小金库,不销账,仍计提折旧。
(5)新成立的企业如果折旧率较高,预示着多提折旧。

1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中白条较多。
(2)已完工但因为没有决算未转固定资产,少提折旧、漏缴房产税。

13、无形资产
(1)购置时没有取得发票、没有证书,不能证明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从而不能摊销。
(2)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没有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不能摊销。
(3)摊销年限短于税法规定的年限。

14、 长期待摊费用
(1)费用项目虚假。
(2)摊销方法随意。
(3)将长期待摊费用混入待摊费用。

15、短期借款
(1)余额过大,同时缺乏用钱的项目。
(2)手续不完备,借款合同未约定利率和还款期。

16、应付账款
(1)数额大且增值税负低,存在虚抵进项税的可能。
(2)2年以上未能支付的,应转入应税所得而未转。
(3)为了多抵进项税,购买虚假的专用发票导致应付账款虚挂。

17、预收账款
(1)长期挂账,实为应确认的收入。
(2)余额零散,实为应结转收入的尾款。
(3)虚挂、预收账款余额很大 ,应计收入而未计。

18、应付工资
(1)工资单无签字,或存在代领现象。
(2)工资单上人数与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岗位设置不吻合,虚列工资。
(3)个人所得税没有代扣代缴或部分代扣代缴。
(4)年底应付工资尽量不留余额,提取的工资最迟汇算清缴前支付完毕。
(5)公司员工的工资上限都人为控制在个人所得税的扣税标准左右或以内;给人以假账嫌疑。

19、应付福利费
(1)该科目在新会计准则中已经取消。
(2)新所得税实施条例已经明确不允许再提,只能据实列支,列支没有达到工资总额的14%的,国家给予的税收政策就没有享受到位。
(3)允许税前列支的职工福利费,按计税工资和实际支付的工资中较低的数计算。

20、应付股利
实际支付时应代扣代缴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21、应缴税金
(1)提取的税金要尽快入库,不要给税务造成拖欠税款的印象。
(2)地方政府的免税条子、会议纪要、函对税务机关没有法律力。
(3)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
(4)忽视了印花税的申报。
(5)代扣代缴个税返还的手续费的税务处理差别很大,有些企业作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有些企业(如银行)要求记入应纳税所得额。有些地方的税务机关没有及时返还,有些企业收到后没有及时入账。
(6)公司终止经营时,不办理税务注销,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将上黑名单。

22、其他应付款
(1)虚假的职工集资实为隐瞒的收入。
(2)股东借款实为隐瞒的收入或未分配的利润。
(3)没按债务人名称设置明细账户名称、而是按款项性质设置明细账户名称的款项,基本都是应结转的收入。
(4)超过1年以上包装物的押金没有转收入。

23、预提费用
(1)费用的项目虚假。
(2)税务稽查中一般不允许保留余额。
(3)每到季末时就预提费用,且预提费用没有明细科目,没有附件支持。

24、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对应的费用、成本不允许税前列支。

25、实收资本
(1)应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缴个人所得税。

26、未分配利润
(1)长亏不倒的企业意味着有偷税行为。
(2)利润不通过正规的渠道分配,逃避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27、主营业务收入
(1)现金结算的业务没有申报纳税(两套账)。
(2)视同销售的行为没有申报纳税。
(3)不同税率的收入没有明细核算,导致从高适用税率。
(4)不按税法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
(5)销售折扣不允许冲减销售收入而冲减。
(6)价外费用未计入销售额,而是计入其他应付款。
(7)以物易物直接按成本转账,未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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