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账外账目前已成为企业偷税的一种主要方法,它是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入材料不需或不能取得合法凭证,而销售产品又不需开具发票的情形下,在正常设置的账簿以外设立的一种账。由于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在一些中小企业中较为流行。同时,账外账由于纳税人以不需供货方发票为由,压低购货成本,可能导致供货方不缴或少缴税款;而纳税人自身又由于销售的货物不开具发票,直接导致了国家税款的流失
一、“账外账”的主要特点
1、隐蔽性强,税务等监督管理机关不易查证。采取“账外账”偷税的纳税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应付税务机关检查和日常纳税申报的“账”,即对外核算账放在明处,随时都可以拿出来对付,对内核算“账”却存放隐蔽,有的放在单位领导人或者财务人员的家中,有的放在财务室的不同资料柜中,使得税务等监督管理机关不易查证。
2、知情范围小。采用“账外账”偷税的纳税人,为了缩小知情范围达到偷税的目的,一般只有单位主要领导及领导亲信的主管财务人员知晓内幕,缩小了“泄密”的口子。
3、采用“账外账”的代价与“收益”对等。采取“账外账”偷税的纳税人,对主管财务人员的选择上要求较高,一是要有强有力的制假能力,二是要有“保密”观念,嘴要严,因而他们大都使用自己亲信的亲朋好友来胜任,支付的报酬较为可观。只有花高代价用人,才能使“假品”不易暴露,取得*造假效果。
4、“人机”通用。“账外账”偷税不仅仅存在于手工做账中,而且以跨越到了使用高科技手段做“账外账”偷税,比如利用计算机偷税等。
二、采用“账外账”偷税的几种手段:
1、“一真一假法”。企业采用“一真一假两套账”偷税,在实施偷税行为时,对内核算账是按企业整个真实经营情况进行核算,对外核算采取虚假的经营收支进行核算,从表面上看,假账真算,天依无逢,但其原始凭证往往只有被税务机关监控的正规发票和企业自制的虚假内容的费用报销单,内外两套账需共同依附的发票等原始凭证,对内采取复印或者经领导签字的说明件。
2、“半真半假法”。企业采用“半真半假两套账”偷税,其方法是,两套账都核算企业的经营情况,但都是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的一部分,对企业有利的,在对内核算账中反映,具体手段主要是采取抽单做账或者部分现金收入分离。
3、“人机分算法”。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计算机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企业采取“人机分算法”偷税,其手段是,除建立一套计算机账外,另建一套人工操作账,两套账在不同的企业中因管理方法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有的企业的计算机账属真实经营情况,有的企业的人工帐属真实账,其核算形式不外乎以上两种形式,即“一真一假”或“半真半假”。
4、“机内分流法”。有的企业完全取消了手工做账,全面推行计算机核算,为了达到偷税目的,企业往往在机内设立两套应用程序,将收入部分,特别是大量现金交易而不易被税务机关监管的收入,直接从机内分流,以达到偷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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