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业务法律风险防控培训
课程大纲:
一、贷前调查阶段相关法律风险
1.贷前调查阶段应当重视对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的调查
1)贷款申请人经营发展历程的情况
2)贷款申请人(公司、下同)的设立情况
3)贷款申请人的股东情况
4)贷款申请人的组织结构情况
5)贷款申请人的规模情况
6)贷款申请人的内部控制情况
7)贷款申请人的企业性质等
2.贷前调查阶段对贷款申请人重大事项的调查
1)违反法规的事项(税法、环保法、市场竞争法规等)
2)重大的或有事项(未决诉讼或仲裁,未决索赔、税务纠纷,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事项,重大财务承诺事项等)
3)隐形债务
4)重大的项目投资事项
5)贷款申请人取得或丧失重要的合同
6)重要的关联方以及关联方交易
7)自然灾害
3.对贷款申请人持续经营能力与特殊优势的调查。
1)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①客户的财务信息
②经营方面的信息
③其他方面的情况
2)四种容易倒闭的贷款申请人类型:
①其所处的经营环境持续恶化
②缺乏管理经验或缺少战略优势
③贷款客户与其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恶化
④贷款客户过度乐观或重大疏忽
3)对贷款申请人具有的特殊优势与能力的调查:
①申请人是否具有以下一项或几项优势:
吸引客户的产品、服务,独特的经营位置与场所,具有地利优势;
具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先进技术、技能与资源;
与供应商、分销商、重要客户是否形成特殊的良好关系;
是否能对现有成功商业模式进行复制;
当地是否有政策能促进其所在行业的发展;
具有成本比较优势。
②对申请人的资源和能力予以关注:
资源:有形资源、无形资源;
能力:组织资源的能力、管理能力、研发能力、营销能力、财务能力
4.对自然人客户的贷前调查
1)应具备的条件(年满18周岁、资信良好、无重大慢性疾病、无不良经营记录、无吸毒赌博等嗜好、可信的贷款用途、经营项目不少于30%的自有资金);
2)应提交的基本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重要专业资格、收入及财产状况证明、真实住址、经营良好的证据、抵押物所有权证明等等);
3)对资料审核要点(材料是否齐全及有无矛盾、是否有效、真实性与可靠性、是否具有相应资格);
4)获取相关的口头证据;
5)实地调查(外围调查、以往还款信誉调查、生产生活及经营状况调查)。
二、借款合同相关法律风险
1.贷款人过于强调保护自身利益而忽略了借款人或其他相对人的利益保护,违反公平原则从而影响合同效力的风险。(合同法第39条)
2.对免除或限制贷款人责任条款以适当方式提请借款人注意的风险。(合同法第39条)
3.承担格式条款无效的风险。(合同法第40条)
4.特别条款的效力优于格式合同条款效力的风险。(合同法第41条)
5.对格式信贷合同的不利解释的风险。(合同法第41条)
1)借款合同担保方式概述
2)保证担保
3)抵押担保
4)质押担保
三、保证担保相关法律风险
1.保证人主体资格风险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
2)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保证方式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3)共同保证
4)最高额保证
3.联合担保贷款
4.保证期间法律风险
5.债的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的法律风险
6.保证欺诈及后果
7.保证无效的法律风险
8.“以贷还贷”中保证责任的承担
9.保证担保的操作要点
10.抵押担保法律风险
四、抵押担保法律风险
1.抵押物不当的法律风险
2.抵押人同意提供抵押物的决策程序存在瑕疵的法律风险
3.未及时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风险
4.出租财产能否设定抵押?
5.共同抵押法律风险
6.重复抵押的问题
7.共有财产抵押的法律风险
五、质押担保法律风险
1.动产质押法律风险
2.权利质押法律风险
3.几种常见质押方式的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六、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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