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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背景下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以及对个人影响

讲师:何广天数:2天费用:元/人关注:2423

日程安排:

课程大纲:

民法典下法律风险防范

【培训对象】适合企事业单位全体员工。
【培训价值】解析原理、明确方法、突破重点、学以致用。
【课程大纲】
一、《民法典》之合同编15大变化
1、明确规定选择之债
2、情势变更中不再强调“非不可抗力”
3、对债权人代位权进行修改
4、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一并转让
5、新增债务人抵销权一种情形
6、第三人加入债务
7、修改合同解除
8、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有效
9、分期付款之法定解除权,新增合理期限
10、所有权保留中登记对抗主义
11、禁止高利放贷
12、保证合同责任变化
13、在典型合同中增加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
14、霸座行为等规制
15、完善格式条款

二、《民法典》之物权编10大变化
1、修改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
2、完善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规则
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费用悬而未决
4、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
5、完善“抵押不破租赁”的规则
6、明确实现担保物权的统一受偿规则
7、确立同一财产上抵押权、质权并存时的清偿规则
8、新增购买价款抵押权的超级优先效力
9、扩大了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的抵押范围
10、完善了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情形下最高额抵押的债权确定时间点

三、《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10大变化
1、疾病不再是婚姻无效的事由
2、增加离婚冷静期
3、明确自愿离婚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4、新增一种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5、扩大补充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范围
6、新增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7、明确婚内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两种情形
8、增加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
9、增加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的法定程序
10、明确了离婚后抚养子女的具体情形

四、《民法典》之人格权编10大变化
1、明示人格权编的开放式保护模式
2、对人格权请求权作出明确规定
3、以违约为由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4、明确规定了诉前禁令制度
5、身份权保护规则首次明确
6、姓名权保护客体扩大化
7、性骚扰要承担民事责任
8、对肖像权予以扩张保护
9、肖像权许可使用中对肖像权人倾斜保护
10、新增对声音保护

五、《民法典》之侵权编10大变化
1、新增了“自甘风险”规则
2、新增了“私力救济”规则
3、限制了“公平原则”的滥用
4、委托监护从连带责任修改为过错责任
5、新增了“好意同乘,责任减轻”规则
6、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追偿权
7、赋予接收劳务一方对提供劳务一方的追偿权
8、完善了网络平台的“避风港规则”
9、新增“自然人对特定物享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10、将物业企业增加为高空抛物责任人

六、结束语:
  上士闻道,勤而为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                           ------老子
【经典案例】:10例

【师资简介】
何老师:
上海XX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上海市浙江商会法律顾问;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西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特聘讲师;复旦大学特聘讲师;博志成地产研究院特聘讲师。同时担任多家标杆房企法律顾问,曾为碧桂园集团、九龙仓集团、招商局地产、中梁地产、复星集团、旭辉地产、金科地产、中昂地产、中铁建、中建三局、杭钢集团等多家企业提供投资并购、商事诉讼、法律风控体系搭建、企业内训等专项法律服务。
专业特长:投资并购、公司治理、商事诉讼及企业法律风控体系搭建。
授教风格:
一、以案说法、旁征博引、妙趣横生、视野高远。
二、何老师擅长把艰深晦涩的实操案例,转化成兴趣盎然的生活常识;
把严肃严谨的学术理论,升华成感动人心的热血情怀;
授课风格深入浅出、风趣幽默、富有哲理、发人深省。
三、何老师独创之“四度教学法”:
1、有高度(道、术、势多维解构);
2、有温度(实战落地、案例鲜活);
3、有深度(司法实践+理论深度);
4、有广度(授课融法学、管理学、逻辑学、国学及传统智慧于一体)。

民法典下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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