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市场解读培训
课程导语:
随着市场开放金融改革的深化和利率市场化、汇率国际化的提速,*银行货币政策引导实体融资利率下降;同时中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整体利率中枢区间下移趋势明显,对公与零售业务均出现潜在较大的信用风险,企业与个人理财存在套保需求;开放、无界、融合,正成为中国银行业变革的关键词。商业银行亟待认识并实践业务转型升级以破茧重构,在有效控制各项风险的前提下,寻求新的业绩增长点。我国零售银行业经历了三十多年发展,业务重点已逐步聚焦从小微金融、消费金融和财富管理到私人银行等领域,推展健康有序的理财业务并将成为银行优质资产收益的重要来源。
银行财富管理业务的演进与宏观经济、消费市场、用户习惯、科技手段的发展都有密切的关联,由于其客户数量多、业务分散、风险相对低,通常有利于熨平经济发展周期。在行业整体合规的同时,部分银行理财“小动作”不断、引发监管强力介入。2018年,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简称为资管新规),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正式拉开了资产管理业务乱象整治的帷幕。
2021年《资管新规》发布三周年,中国财富管理市场已发生剧变,前期部分行业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影子银行风险显著收敛,资管业务逐步回归本源。在“后资管新规时代”,不同行业主体面临分化及不同的转型需求,机遇挑战并存。国内一些标杆银行已经意识到了业务转型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积极构建大零售战略发展格局,由产品导向转型为客户导向,引领数字化与金融科技发展潮流,深度挖掘客户价值,发展专业化财富管理重构银行业务格局,以获取新的发展成果。
银行理财客户经理、销售经理是消费者挑选及购买理财产品的重要途径之一,但在销售过程中个别理财经理通过话术涉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屡见报端,为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知识产权局2021年12月31日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的背景是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型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互联网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重要渠道,相关业务模式发生深刻变化,也是从2020年以来国家层面在互联网领域反垄断、加强数据合规和个人信息保护、防止互联网非法“跨界”金融领域的重要制度安排。
授课大纲
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环境
疫情前后,财富管理业务现状分析
资本市场改革健康论助推理财市场
我国高储蓄率的居民存款现状分布~理财业务潜力巨大
居民理财*面临大挪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债权类资产向股权类资产分流
跨境理财需求
金融市场大类资产配置比较~从国际到国内~利率/汇率/商品/股权/房地产
《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1年上)》
面对金融严监管环境的商业银行发展财富管理业务重要机遇
资管行业转型发展/保护老百姓的钱袋子/打击非法金融平台、杜绝金融市场乱象
银保监管国际化与线上化趋势~资管新规/理财新规/保险新规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落地三年
银行理财子公司迎来快速发展
现金理财新规《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大资管行业政策导向
银行理财销售乱象屡禁不止的原因分析:
销售管理团队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开展理财销售业务缺乏合规和投资者保护意识
银行内部考核制度粗放或不合理
部分银行内部管理缺位
银保监会2021/6/27起施行:《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坚持理财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共同承担销售责任,并对其分别提出机构和产品尽职调查要求。
划定18条销售红线~ 理财产品最受诟病的就是销售误导
新增了不得“单独或突出使用*数值、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内容
强化销售行为记录
整治存款市场~金融秩序对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比如互联网平台已经陆续下架了理财产品~互联网贷款严规范
互联网存款叫停
异地存款被叫停
靠档计息业务也被叫停
结构性存款改为结构性理财业务~发展潜力巨大
政策主线监管与处罚案例
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的《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
联网投诉平台显示,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诱导或欺瞒投资者购买、预期利率与实际利率相差大等问题依然是投诉重灾区
2021年全年,银保监全系统罚单一览:信贷、理财违规仍是监管重点
理财业务方面的违规案例主要涉及理财业务资金投向存在违规,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及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
华夏银行因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并使用理财资金对接本行信贷资产、出具的理财投资清单与事实不符或未全面反映真实风险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渤海银行因投向权益类资产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理财产品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理财产品销售过程宣传上较突出的问题分类分析
将理财产品与储蓄存款混为一谈,客户明明是到银行办理存款,却被销售人员“忽悠”购买了理财产品;
销售人员不按规定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
采取抽奖、回扣、馈赠实物、代金权益等促销手段推销理财产品;
虚假宣传、片面或不当宣传,故意夸大产品收益,结果产生产品到期后收益与预期相差较大等问题。
解读《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重点
“销售”的界定扩大和缩小的网络“营销”:网络营销的金融机构负责制
金融领域的网络营销
已经授权的网络营销:贷款/基金/保险产品
已经授权的网络营销:互联网存款
第十四条 通过直播、自媒体账号、互联网群组等新型网络渠道营销金融产品,营销人员应当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并具备相关金融从业资质。
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和行为可回溯
第十七条 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不得介入或变相介入金融产品的销售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就金融产品与消费者进行互动咨询、金融消费者适当性测评、销售合同签订、资金划转等”
网络营销的核心监管原则是金融产品的信息需要真实、准确、完整的展现给用户
牌照业务的红线不能碰
面对两大监管扩大问责趋势~消费者信息(权益)保护/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
平台经济反垄断~银行结合直播营销勿触红线
商业银行业务建议~了解监管政策引导
丰富客户端/渠道端/产品端/流程端
确立个性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战略
(1) 提升网点与客户经理对流量客户的引流、识别、销售和服务能力
(2) 加强政务合作,打造区域性的普惠金融生态圈
构建数字和传统全渠道体系
丰富APP及线上产品
推动精准营销(从可支配所得做好客户分级与画像重构)
探索跨界跨域结盟互惠互利合作
产品属性与投资人风险承受相匹配:科技加持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一个人一生能积累多少钱,不是取决于他能够赚多少钱,而是取决于他如何投资理财,人找钱不如钱找钱,要知道让钱为你工作,而不是你为钱工作。
(美)沃伦·巴菲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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