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本市寄递物流活动,确保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寄递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此办法。此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寄递物流活动的治安安全管理。
寄递物流企业包括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和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等。在本市从事寄递物流经营活动,应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和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公安机关负责监督指导这些企业的治安管理制度,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则负责寄递安全管理工作,处理违反安全查验和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行为。
为了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公安机关应与邮政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队伍建设,配置专职人员,查处违规行为,并推广信息系统,为寄递物流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国家安全、交通运输、工商、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等主管部门也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普及寄递物流安全管理知识。
快递、物流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培训等服务,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寄件人、托运人在寄送物品时,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禁止或限制寄递、运输物品的规定,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并如实填写物品信息以及寄件人、托运人和收货人的信息。
寄递物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该单位的治安安全活动负有以下职责:组织制订并实施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及时、如实向相关部门报告安全隐患和事故。以加盟方式从事寄递物流活动的企业,被加盟人对加盟人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寄递物流企业应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在收寄、分拣、安检等环节和道路货物零担运输收货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接入邮政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信息平台。企业还应实行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每年组织至少一次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同时需要查验、登记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并按规定录入公安机关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当用户的身份信息发生泄露或有可能丢失时,寄递企业应当迅速采取行动进行补救,并向所在地的邮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和处理工作。寄递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实名收寄活动中所收集和产生的用户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本地进行存储和保护。
寄递物流的安全管理主要是通过《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规定。该办法由交通运输部颁布实施,旨在加强邮政业的寄递安全管理,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维护从业人员、用户的权益,以及推动邮政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来说,寄递物流的安全管理涉及多个环节和方面。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需要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收寄过程中,必须实行实名收寄管理制度,并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做好相应的标识。这意味着在寄送物品时,寄件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快递公司会对寄送的物品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以确保不含有违禁品或危险品。
寄递物流企业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记录物品的来源、去向和状态。这不仅有助于追踪物品的流向,还能够在出现问题时迅速定位并解决。这些企业也要严格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严禁泄露和滥用用户数据。为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还需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比如某快递公司严格遵守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办法,在一次寄送过程中成功拦截了一批违禁品。由于公司全面安全培训的影响,员工在安检环节发现了异常并立即上报。经过进一步检查,确认该批物品中含有违禁品,从而避免了一起可能的安全事故。
实施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办法对于保障邮政业的安全和公众利益至关重要。通过实名收寄、安全检查、数据管理和安全培训等措施,我们可以有效降低寄递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为公众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寄递服务,确保每一位用户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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