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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管理培训协会会长领导策略峰会:展望未来的企业成长蓝图到2025年
发布时间:2025-02-25 04: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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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管理咨询协会概况

根据查询结果显示,北京企业管理咨询协会是在北京市民政局的指导下,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并登记的管理咨询行业协会。该协会是培训咨询领域的专业性社会团体,负责北京企业管理、咨询、培训行业机构的归口管理、协调、行业标准制定等工作。

接下来是北京河北企业商会章程的详细介绍。

第一章 总则

本商会定名为北京河北企业商会,是由河北驻京企业自愿联合发起成立,经北京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非盈利性社团团体法人。商会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团结河北驻京和在京企业加强与河北省内企业、社会法人、机构之间的交流,促进经济交流与合作,为河北在京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促进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二章 业务范围

本商会的业务范围广泛,包括政策宣传、专业培训、信息服务、编辑专刊、组织考察、协调服务、经验交流、搭建平台以及承办委托等。通过这些业务活动,商会旨在帮助会员把握市场脉搏,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优化信息交流,寻求合作商机等。

第三章 会员

本商会吸收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申请加入商会的会员需符合一定条件,如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拥护商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并按时缴纳会费等。会员的入会程序包括提交入会申请书、经商会秘书处资格审查后报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等。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会议和活动、优先享受协调与服务等权利,同时也有执行商会决议、维护商会合法权益和声誉、守法经营等义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概况及财务状况

五、确定会员的加入与退出事宜

六、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及实体机构的决策

七、任命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决定

八、领导商会各机构开展业务活动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与规范

十、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商会违规行为的处理意见,并提出解决办法,接受其监督

十一、审议并修改章程方案

十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八条:理事会需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需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九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条规定:本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

关于商会领导的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在本商会业务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

三、领导人员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四、为人正直公正,遵纪守法,热心助人,积极维护本会利益,并积极参与本会活动;

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了会长任期及连任规定。

第二十三条:商会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会长,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关于商会会长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代表商会签署重要文件。

关于商会秘书处的职责与组成:

秘书处是常务理事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代表常务理事会实施商会的职责。秘书处由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等人员组成,负责协调日常工作、提名副秘长及主要负责人等。

关于监事会的相关职责与组成:

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商会的活动、财务状况及领导成员的行为等。

关于资产管理:

第十章 补充条款

第四十条,本章程经2006年3月28日的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具备充分的民主性和合法性。

第四十一条,对于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理事会,确保章程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自得到北京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核准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回顾历史:

第一届(1982年4月-1986年11月):律师事务所的诞生与发展

1982年4月12日至14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召开了首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及当年的工作安排,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当时的会长由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崔虎担任。随后,北京市法律顾问处更名为律师事务所,并相继成立了其他类型的律师事务所。

第二届(1986年11月-1990年12月):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兴起

1986年11月,第二届律师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新的理事会,会长为司法局局长孙在雍。1988年7月29日,北京市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成立,标志着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起步。全民普法活动也在这一期间全面展开,律师积极参与其中。

第三届(1990年12月-1995年10月):律师体制改革的深化

第三届律师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深化律师体制改革的开始。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并选举了新的理事会成员。在这一时期,律所合伙制改革启动,律师事务所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

第四届(1995年10月-1998年11月):执业律师担任会长、理事的时代开始

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由执业律师组成的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改变了原有的行政管理模式,使律师协会真正成为律师行业的自律性组织。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转变,标志着执业律师在律师协会中的主导地位的确立。

第五届至第八届:律师行业的快速发展与全面参与社会事务

从第五届到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经历了快速发展和全面参与社会事务的时期。律师参政议政,积极参与各项社会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为了适应入世后的挑战和国际接轨的需要,北京市律师协会不断调整和完善组织架构,加强专业分工和人才培养,提高律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在重大社会事件和活动中,北京律师也积极发挥专业素质和奉献精神,为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未来的展望:立足行业着眼未来

在第八届期间,北京市律师协会继续立足于行业发展需求着眼于未来发展方向积极寻求创新发展方式为会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和保障为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发展历程回顾

在2009年3月27日至29日,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来自全市的律师代表和特邀代表齐聚一堂,共同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这次大会通过全体代表的投票,成功选举产生了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张学兵律师当选会长。

这次大会的召开正值北京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三十周年,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工作重点也着眼于多个方面。其中包括加强律师培训,提高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升北京律师的整体社会形象,打造一支关心社会、积极履行公民责任的队伍;建立两级管理体系,通过设立区县律师协会,加强对律师行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以及提高律师的执业水平、视野和能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北京市律协在2009年9月5日乔迁新址,并在10月26日成立了“公益法律咨询中心”,咨询热线也同步开通运行。2010年4月12日,《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会费管理,减轻了新入行和年长律师的负担。

随着北京市律师行业的持续发展,到2014年底,北京市的律师事务所数量、执业律师人数、办案数量和业务收入均居全国前列。北京市律协不仅深入探讨了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律师队伍发展带来的机遇,还充分发挥了首都法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举办了各类律师培训活动,提升了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在2013年7月,北京律师学院正式成立,承载着全市律师的期望。协会围绕行业特点及会员需求,制定了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努力将律师学院建设成为律师研习法治理念、案例讨论、经验交流的重要平台。

到了第十届(2015年4月至2019年5月),北京市律师协会进一步深化了律师制度改革。在2015年4月27日至29日,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在华北宾馆召开,大会通过全体律师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了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高子程律师当选会长。这一时期,北京律师积极参与行动,深化了律师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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