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监高履职培训
各相关单位:
2024年是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落地实施关键之年,根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有关部署精神,要着力推动国有企业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切实加强董事履职规范和支撑,提高董事会运作质量和效率,巩固董事会治理效果。
新修订《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实行,公司法新规进一步完善优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相关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开启中国式现代化公司治理新时代。为贯彻落实党*、*关于关于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及公司法新规背景下公司治理内核及外延,推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之上,如何进一步推广改革成果? 提高董事会战略决策的治理功能,提高科学决策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如何增强董事会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增强经理团队的执行力?规范建设的董事会如何开展向经理(层)授权经营?如何以绩效导向分解战略目标,完善绩效薪酬“双对标”的激励机制?如何构建加强价值防护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举办“新《公司法》解读及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与董监事履职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希望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点任务与国资国企改革形势分析
1、*企业经济工作会议对国企改革总体要求
2、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3、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机制加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
4、强化国企对重点领域保障、支撑国家战略安全,突出抓好以更好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的功能性改革
5、以市场化方式推进整合重组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6、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与市场化经营机制长效化
7、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
8、营造更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公平竞争环境
9、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二)新修订《公司法》的背景及热点解读
1、公司治理结构的新规则:董监高的连带责任增多;治理结构单层制与双层制的并例,进一步明确董事的勤勉职能
2、国家出资十条的解读
3、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的变化及董事会催缴出资责任及股东失权制度
4、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资本制的引入
5、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细化
6、进一步明确保护中小股东的权利
7、公司去风险隔离平台的变化
(三)新修订《公司法》规则下强化国有企业对国有股东权利保护
1、公司股东的核心权力
2、股东协议章程与公司股东的落实(董、监、高务实重点)
3、国有股东控制权保护(从控股转为控制的36号文解读)
4、新《公司法》规则下的国企“三会一层”运用与董事会建设
(四)现代企业制度与集团企业治理改革
1、新时代国企改革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2、产业调整与大集团分级治理管控的市场化方向
3、集团企业分类管控与治理的“双轮驱动战略”
4、出资企业股权管理与治理模式的选择与约束
5、更多采用治理原则维护出资权益推进集团战略实施
6、集团总部的核心功能与股权代表出任董事监事的角色定位
(五)集团向出资企业派出董事/监事履职实务及制度化
1、出资企业董/监事会的治理功能定位
2、集团向出资公司派出董/监事的职权规范
3、集团派出董/监事的核心履职能力
4、派出专(兼)职董/监事聘用与解聘规定
5、派出专(兼)职董/监事的职权、义务与责任
6、派出专(兼)职董/监事的考核、评价与问责
7、派出专(兼)职董/监事的薪酬、待遇与费用保障
(六)新《公司法》规则与框架下的高效董事会的建设
1、高效董事会的建设 2、国企董事会如何定战略
3、董事会的战略谁牵头、谁执行
4、开好战略两会:研讨会,战略评估会(即战略复盘)
5、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建设运行
二、培训对象
各级国资委以及政府国企改革办相关负责人;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监事;战略发展部、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综合部等相关负责人员。
董监高履职培训
|
||
联系电话:4000504030 |
线上课程关注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