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应该是成立调查小组,对合格厂商的各项资格或条件进行分析及审议,小组的成员可包括采购部门、工程部门、生产部门、品质保证部门、财务部门等。
第二步,决定评审的项目。由于供应商之间的条件可能会有轩轾,因此必须有客观的评分项目。作为选拔合格厂商之依据,评审项目通常包括:
1、一般经营情况。例如公司成立的历史、负责人的资历、登记资本额、员工人数、主要客户财务状况、营业证照。
2、供应能力。例如生产设备是否新颖,生产能力是否已充分利用,厂房空间是否足够,工厂地点是否临近买方。
3、技术能力。例如,技术是自行开发或依赖外界,有无与国际知名机构技术合作,现有产品或试制样品之技术评估技术人员人数及教育程度。
4、管理制度之绩效。例如生产作业是否顺畅,合理,产出效率如何,物料管制流程是否已电脑化,生产计划是否经常改变,采购制度是否能确实掌握材料来源及进度,会计制度是否对成本计算提供良好的基础。
5、品质能力。例如品质管制制度之推行是否落实,是否可靠,有无品质管制手册是否定有品质保证的作业方案,有无政府机构的评鉴等级。
第三步,设定评审项目之权数,即针对每个评审项目权衡彼此的重要性,分别给予不同的权数。不过,无论评审项目多少,各项目权数的总和必定是1(100%)。
第四步,不合格厂商之分类分级。合格厂商分类系按各厂之专业予以归类,分级系将各类的合格厂商按其能力划分等级。分类的目的,避免厂商包办各种采购条件,预防外行人做内行事,分级的目的,防止厂商大小通吃,是配合采购的需求选择适当的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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