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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企业管理培训中心官网:专业培训,助力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5-02-22 11: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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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深度解读:

★ 跻身2007年热门考证之列

★ 3-5年内,持证上岗成为行业新常态

★ 全国通用证书,无需年审,为工种提供终生有效的认证

★ 开启个人职业发展新篇章的金钥匙

★ 快速提升个人职业能力,助力职业发展

二、当前行业前景分析:

人力资源管理已然成为职场热门职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推出,备受业内外人士的广泛认可与青睐,被视作含金量高、发展势头良好的证书之一。众多企业已将此证书作为考核人事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的重要依据,明确提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未来3至5年内需要持证上岗。

三、培训目的详解:

在招聘过程中如何有效运用情景模拟测试与心理测试法以准确评估应聘者

如何运用薪酬策略来激励员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构建最有效的考核体系的方法与策略

如何对员工进行科学合理的劳动关系管理

如何进行人力资源规划,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四、培训内容全面介绍:

培训课程依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标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设立,内容涵盖人力资源管理的六大模块,包括人力资源规划(含专业基础知识)、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以及劳动关系管理等。

五、报考条件及要求:

对于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拥有高中或中专学历,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年以上。

对于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和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技师),也有相应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具体条件详见官方公告。

六、培训特色展示:

本培训机构围绕培训目标进行科学教学安排,建立高效管理流程,确保开班策划的适时性。教学管理严格,教师配备科学合理。王老师作为我们的助教,具备多学科学习背景,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和企业咨询经验,能够以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让学员充分享受学习过程。

七、收费明细:

培训费用为1100元,包含教材费和考试费。具体收费情况请详询。

八、证书颁发及效用:

完成全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后,合格者可获得劳动部颁发的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终生有效,是个人上岗、办事的资格及资历证明。

九、中心简介及服务:

苏州市就业培训中心位于永霖大厦,提供从职业规划到就业指导的全方位服务。中心环境宽敞明亮,配备先进设备,提供高效服务。工作人员态度亲切,业务能力强,可提供个性化服务。中心与多家企业和培训机构合作,提供丰富的培训资源和实习机会。

十、就业服务及创业指导:

苏州市就业服务中心不仅提供就业培训服务,还为有创业梦想的人士提供全面的指导和支持,包括市场调研、创业计划书撰写、资金筹措等。与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合作,为创业者提供贷款和融资服务。

十一、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苏州市人民路1023号永霖大厦3楼301D。周老师联系电话:,QQ:。苏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位于桐泾北路11号,为求职者提供从职业指导到创业咨询的全方位服务。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5点。为方便求职者,提供预约服务。可通过电话或在线平台预约服务时间。同时中心下设多个处室如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等负责日常行政及人事管理工作。各处室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也已公布方便社会各界联系沟通。负责人电话分别为丁乔华王木水6522以及曾柳龙6522。如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全局工作规划与实施监督

负责策划和制定全局性的工作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监控其执行情况;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交各开发单位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及年度投资计划;审查基层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并对基层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对县级市、区的房产管理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年度业务指标考核;制定全局当年的经济工作责任指标和目标指标,并负责检查和评估其执行情况;负责房产的统计工作,汇总会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负责人:谢朝华、谢强 联系电话:65225220

(四)信息(法制)处工作概览

该处负责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市信息办的指导下,统筹协调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络高效、安全、经济运行;负责网站的建设、日常维护管理,以及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内容更新和信息采集工作;开发、维护和管理本系统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安全保障系统;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配合市信息办开展信息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定相关法规的起草、修订、解释和汇编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以及行政复议和应诉代理工作;组织房产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及行政赔偿。

负责人:冯晓东、许和平 联系电话:65242640

(五)物业管理处职责详述

该处全面负责全市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招投标,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确认物业管理项目范围,进行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年报工作;协同物价部门管理物业管理收费;对全市物业管理企业及优秀住宅小区进行考核评比;负责异产毗连房的行政管理工作;登记确认业主委员会,检查考核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等级;监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基金。

负责人:吴宁、王丽君 联系电话:6524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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