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达州人事考试网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的举报,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举报者需使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七天后,若无问题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将由人社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若反映的问题严重且有确凿证据,则不予聘用;若问题严重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将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做决定。
(二)被聘用者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将按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对于被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基层服务的*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以下情况者,将不予聘用:
1. 任何一科成绩为零分者。
2. 在任何环节,若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违反考试纪律或违反本《公告》规定,将不予聘用。
3.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不得聘用的情形。
达州市公安局作为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全市的公安工作。在市委、市和公安部的领导下,该局承担多项重要职责。公安局不仅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全权负责全市的公安保卫工作,而且还掌握影响政策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对策并预防、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该局还负责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维护交通安全和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等。达州市公安局还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等。在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达州市公安局还指导和监督各类组织的治安保卫工作,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并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有关工作。该局还负责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进行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的建设。在警务保障方面,该局负责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等工作,并管理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达州市公安局还领导本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除此之外,达州市公安局还承办市委、市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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