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混淆了两个概念,即销售培训和销售鼓气、洗脑。从我的认知来看,如果培训者的水平到位、有技术含量,销售培训应该是有效的,因为优秀的销售流程是可以复制和标准化的。如果某公司只有个别销售员绩优,其他人表现平平,那么问题很可能出在销售培训上。
今天,我们仅列举三种常见的无效培训。
在电话销售领域,经常有分享关于打电话遭遇拒绝后的心态调整问题。对此,有一种算法可以给大家参考:假设每天打100个电话,月销售额5万,提成5000元,那么每通电话的“价值”是2.27元。明白这一点,有助于我们克服困难,继续拨打电话。
这种心灵鸡汤式的培训对于一线销售人员来说,往往并无实际效果。大多数市场总监或销售主管虽然有一线经验,但他们的认知水平可能有限。他们可能依赖多年的行业经验和个人总结的经验,但这些经验是否可复制却值得商榷。
简而言之,优秀的销售人员不一定适合做销售管理者。我们常看到一些总监的培训策略虽能指出许多问题,但在制定完整的销售体系和洞察用户心理方面可能有所欠缺。
销售并非简单的策略布局,再好的策略如果没有良好的执行方案,也不会产生成效。执行方案的制定不是一味的严格管理,而是需要循序渐进的方法。许多管理人员误以为业绩不佳是因为没有严厉执行,其实可能是方法不够巧妙。
作者经纬学营销,关注微信公众号【营销航班】,不做被培训却没有收获的人。
### 二、如何避免培训机构跑路
1. 自8月以来,校外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的案例屡见不鲜,未来两个月,风险仍然存在并趋紧。
2. 近日有爆料称西安一家本土教培机构拒绝向家长退费并拖欠老师工资。
3. 面对不同类型的校外培训机构,了解它们的套路和合法维权方法至关重要。
4. 政策文件中对“校外培训”有明确的定义范围。例如,语数外等学科类培训以及体育、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统称为校外培训,并受教育部门监督。
5. 然而现实中,校外培训的概念经常被滥用。例如,“早教”、游学、国学班等也被家长视为校外培训,这显然是概念的误用。以“早教”为例,*已将其规范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简称“照护”。这不是简单的名称变更,而是本质上的差异。
6. 在市场行为中,“早教”被视为一种教育阶段和教育方法,包括灌输知识、艺术培训等方式以促进孩子的多方面发展。然而政策文件中,“照护”以保育为主,教育为辅。这意味着“早教”机构主要是为家长提供托管服务而非直接对孩子进行教育。
(一)家长在维权之初应注意保存相关重要证据。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事宜,法律途径多种多样,合法且高效的处理方式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具体方式如下所述:
对于遇到的权益受损情况,家长们可以选择请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依法成立的中介组织进行调解。若家长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了合同,合同就成为了证明双方契约关系的关键文件。家长在签订合同时需特别谨慎,避免因合同条款模糊或存在霸王条款而导致权益受损。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在选择合同模板时,推荐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此规范合同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内容质量、保证条件及风险分配等都给出了明确的定义,有助于保障双方权益。
除此之外,缴费凭证也是关键证据之一。即使没有正式的书面协议,付款、缴费凭证也能证明双方的合同关系。已消费的课时记录、与机构负责人或老师的沟通凭证(如微信记录、电话录音等),只要能证明校外培训机构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都是解决纠纷的重要证据。因此家长应当整理并备份这些重要证据。一旦与校外培训机构发生纠纷,可以先尝试与其负责人沟通解决方案。和解通常是最小成本、最省时省力的方式。如果沟通无果或机构已经跑路,家长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介入。
针对校外培训服务这一特殊形式的商品,家长也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会帮助家长调解纠纷,但由于其为社会组织,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力,面对复杂案件时效果可能有限。虽然法律有规定,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如果家长未直接与出租场地的房东或商场签署合同,双方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因此房东或商场没有退钱的义务。在维权过程中找准维权对象至关重要。
除了上述方式,家长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商务部门等投诉。市场监管部门有义务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并保护其正常消费权益。如果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培训机构没有教学资质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家长还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如果培训机构向学员发放课程实体卡未向商务部门报备或通过审批,商务部门也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家长还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选择诉讼解决争议。但值得注意的是,家长需要明确是与谁签了合同、费用是支付给了谁,这关系到仲裁或起诉的对象。如果培训机构存在诈骗行为,家长还可以向公安部门报警。
至于营销方面,初期可以通过朋友介绍来快速建立客户群。搭建同行渠道、参加展会和商会组织来找客户建立人脉也是有效的方法。销售入行后,打电话是必备技能之一,可以通过小程序「客源引擎」来筛选。招聘网站平台也是一个获取信息、主动联系的好途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维权方式和营销方法可能因情况而异。如有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指导,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领域的专家。第六招:深入学习运用短视频平台技巧,精准获取客户线索。借助技术引流,优化成本效益。
第七招:掌握搜索引擎优化(SEO)的技巧,使你的网站或内容更具吸引力,从而引导客户主动接触你。即使你在入门阶段,也可以在日后深入学习此技巧。
第八招:利用账号运营策略吸引粉丝。通过优化抖音、百家号、头条号等平台的呈现方式,塑造个人品牌形象,传播营销信息,吸引优质用户关注。
第九招:虽然通过QQ群和微信群寻找客户的方式现在效果可能不如以往,但仍然是一种方法。尽管竞争激烈,内卷现象严重,但找到潜在客户总比没有好。
第十招:*策略:如果其他方法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考虑投放广告进行引流。只要资金充足,客户来源相对可靠,虽然成本较高,但也是一种有效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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