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解释
免抵退税是对生产型出口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免,就是免征出口货物的销项税;
2、抵,就是应退进项税(出口产品的进项税)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
3、退,就是应退进项税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后,如有余额则需退还企业。
二、关键概念
1、“免抵退税额”:即“名义出口退税”金额,是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乘以“退税率”的结果;
2、“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应计入成本的“进项转出”税额,是出口货物对应的“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乘以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
3、“名义留抵税额”:即在不考虑出口退税的情况下,进项税大于销项税的金额。是“上期留抵税”加“本期进项税”减“本期进项转出”减“本期销项税”的结果“大于零”的金额。“名义留抵税额”减去实际“应退税额”即为结转下期的“上期留抵税额”
4、“应退税额”:是税务机关需要实际退回给企业的“出口退税”金额。企业是否有应退税额,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同时,“应退税额”在以下两个条件中,取孰低金额:
(1)有“免抵退税额”:即“名义出口退税”金额;
(2)有“名义留抵税额”。
5、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在“名义留抵税额”小于“名义出口退税”金额,说明有一部份“出口退税”被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冲抵,这一冲抵部分即“出口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离岸价”均不为含税价。因为,出口货物免税,所以,其价格自然为不含税价格。
三、关键概念之间的关系
1、出口退税=应退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免税金额=应退税额+进项转出金额
四、关键概念与会计核算
1、免抵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反映“应退税额”)
借:应交税费用——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用——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反映“免抵退税额”)
2、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反映“进项转出”进入主营业务成本的金额)
贷:应交税费用——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反映““进项转出”税额)
五、免抵退税与企业收益
假设企业生产销售雅鹿羽绒服10000万元(不含税),该批服装材料采购成本5000万元,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2000万元,销售项税和进项税分别为1700万元和850万元,征税率和退税率分别为17%和15%。
1、内销收益:
(10000+1700)-(5000+850)-2000-(1700-850)=3000万元
说明:1700-850=内销货物应交增值税额
2、出口收益:
(1)现金:10000-(5000+850)-2000=2150万元。
(2)债权: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850-200=650万元,即,“名义出口退税”额10000*15%=1500万元与“名义留抵税额”850-10000*2%=650两者孰低金额。其中,10000*2%为“进项转出”额。
(3)合计收益:2150+650=2800万元。
3、内销与出口(外销)比较:本例中,外销货物购货方需支付总价款为10000万元,而内销货物购货方需支付总价款为11700万元(即:10000+1700),这样可以鼓励外方购买中国产品。但对于国内企业来说,相同的价格(不含税)出口收益反而比内销收益减少。要获得与内销同样的收益,必须提高出口价格。本例中,要保证同样的收益,出口价格应为10000/(17%-15%)=10204万元。
4、理想出口收益:
(1)现金:11700-(5000+850)-2000=3850万元。
(2)债权: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850-234=616万元。
(3)合计收益:3850+616=4466万元。
从上可以看出,如果出口同样按内销含税价格结算,则企业出口收益大大高于内销,这是一种理想收益,实际上是做不到的。因为,外方对中国的免抵退税政策都有了解,他们不可能让中国企业独占免抵退税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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