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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中员工廉洁从业和职业道德警示教育

讲师:彰平天数:1天费用:元/人关注:2602

日程安排:

课程大纲:

员工廉洁从业课程

课程背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11月2日颁布了《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
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计划于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二十
六条规定: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全面加强案件风险防控的业务培训。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定
期组织开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以案说法、以案为鉴、以案促治,增强从业人员案
件风险防控意识和合规经营自觉,积极营造良好的清廉金融文化氛围。
银行等金融信贷机构部分员工放松自身廉洁教育,不遵守职业操守,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谋取私利。这些异常行为违反监管规定、信贷机构内部规范,甚至触犯刑事法律。
信贷机构应建立适应本机构的案件风险防控组织架构,健全本机构案件风险防控相关制
度,推动落实案件风险防控的各项监管要求;信贷人员则要廉洁从业,遵守各项规章制
度。本课程根据《办法》的新规定,对信贷业务中员工如何廉洁从业、恪守执业操守展开
警示教育。

课程收益:
本课程从信贷机构员工在信贷业务中的异常行为作为主线,以监管机构
的监管处罚、民事责任的赔偿、刑事责任的追责为重要内容,最后以规范员工信贷行为
的风险提示为总结。最终通过警示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案件风险防控意识和合规经
营自觉,积极营造良好的清廉金融文化氛围。、

大纲内容:
异常行为一:员工与客户、供应商等之间发生不正当资金往来。
1.行为定性
①员工个人或其支配账户现金转账或收受现金等财物;
②转入现金或交付现金者为贷款客户或贷款客户指定的第三人;
③两者之间的行为存在不正当性。
2.监管处罚
“三个办法一个规定”第七章“法律责任”(征求稿)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五章“法
律责任”。
3.内部处理
4.民事赔偿
5.刑事责任
(1)受贿罪
①刑法条文;②立案标准;
(2)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①刑法条文;②立案标准;
6.案例故事
①国有银行高管借亲属之手收受贿赂获刑受贿罪14年;
②行长指使客户经理违法发放贷款双双获刑;
③客户经理收受现金违规放贷获刑1年;
异常行为二:员工充当资金交易中介、社会融资“掮客”。
1.行为定性
员工充当资金交易中介的行为特征:
①员工与中介勾连,为中介介绍的客户融资;
②员工收受利益;
③本单位利益因此受损。
2.监管处罚
“三个办法一个规定”第七章“法律责任”(征求稿)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五章“法
律责任”。
3.内部处理
4.民事责任
《民法典》有关公序良俗的规定。
5.刑事责任
受贿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赎罪并罚。
6.案例故事
客户经理充当融资中介5年走上不归路。
异常行为三:本人或通过他人违规参与贷款过桥转贷。
1.行为定性
①员工向逾期客户介绍过桥中介;
②中介收取费用提供过桥资金倒贷;
③贷款人收到还款后承诺再次放贷用以偿还过桥资金;
④员工收取中介好处费。
2.监管处罚
“三个办法一个规定”第七章“法律责任”(征求稿)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五章“法
律责任”。
3.内部处理
4.民事赔偿
①《民法典》有关不当得利的规定。
②银行在对过桥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后,有权向经办员工追偿。
5.刑事责任
受贿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赎罪并罚。
6案例故事
网点负责人拉过桥资金还旧借新终获刑。
异常行为四:出借账户或借用他人账户过渡资金、套取资金。
1.行为定性
①出借账户共他人违法使用或借用他人账户从事违法行为;
②严重扰乱金融秩序;
③违法行为造成他人重大损失。
2.监管处罚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
》(银监发[2012]160号)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五章“法律责任”。
3.内部处理
4.民事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解读
5.刑事责任
洗钱罪刑法条文及立案标准
6.银行从业人员使用本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风险提示
7.案例故事
①客户经理出借本人账户为他人过度资金受监管处罚。
②银行员工帮助非法集资人员提供账户转移资金获刑洗钱罪。
③信贷员借名贷款为自己审批贷款69笔挪作他用被批捕。
异常行为五:为他人违法交易、非法集资、民间高利贷等提供便利。
1.行为定性
①利用员工账户或他人账户从事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违法交易;
②严重扰乱金融秩序;
③银行员工从中谋取利益。
2.监管处罚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
》(银监发[2012]160号);《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五章“法律责任”。
3.内部处理
4.民事责任
违反《最高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5.刑事责任
非法吸收工作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高利转贷罪刑法条文及立案标准。
6.案例故事
①客户经理参与集资诈骗因资金链断裂获刑罚。
②银行员工与客户串通将多笔贷款汇总后用于高利转贷双双获刑。
异常行为六:与客户内外勾结发放顶冒名贷款
1.行为定性
①借名贷款特征与法律评价(2023年全国金融审判会议)
②顶冒名贷款特征与法律评价
2.监管处罚
“三个办法一个规定”第七章“法律责任”(征求稿)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五章“法
律责任”;《流动资金管理办法》(征求稿)第177条
3.民事赔偿
(1)借名贷款法律责任
(2)顶冒名贷款法律责任
4.案例故事
银行员工顶冒名客户贷款获刑贷款诈骗罪。
异常行为七 银行员工内外串通骗取银行贷款
1.行为定性
①客户不符合贷款条件;
②银行员工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向客户发放了贷款;
③贷款逾期后,客户未能偿还借款本息给银行带来巨大损失。
2.监管处罚
《流动资金管理办法》(征求稿)第177条
3.内部处理
4.民事赔偿
2023年1月10日全国金融审判会议精神;
《民法典》第164条;
5.刑事责任
①贷款诈骗罪条文及立案标准
②骗取贷款罪条文及立案标准
6.案例故事
①银行柜员串通中介伪造客户信息骗取贷款获刑。
②信贷科长串通他人伪造存单质押合同骗取一亿元巨款获无期徒刑。
异常行为八:银行员工挪用贷款资金
1.行为定性
①银行员工利用职务便利;
②挪用本单位或客户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③该违法行为给银行带来巨大损失。
2.监管处罚
“三个办法一个规定”第七章“法律责任”(征求稿)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五章“法
律责任”;《流动资金管理办法》(征求稿)第177条。
3.内部处理
4.民事赔偿
《民法典》不当得利
5.刑事责任
挪用资金罪刑法条文及立案标准
6.案例故事
客户经理挪用客户剩余额度贷款从事营利活动构成挪用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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