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师公开课内训文章


首页>公开课程 > 人力资源管理 [返回PC端]

“严打”背景下的依法发包分包、防范转包挂靠、清偿结算暨项目风险管理实务

讲师:讲师团天数:3天费用:元/人关注:2714

日程安排:

课程大纲:

劳务分包培训

各相关单位:
2019年以来,随着《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施行,加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224号)等文件的落地,全国工程建设领域针对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开展了新一轮的“严打”,仅2018年第四季度就涉及建设单位57918家、施工企业63856家,分别遭到停业整顿、吊销资质、限制投标资格、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罚款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作部署,今后各地将继续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了让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各方熟悉*政策、了解其中的要点与难点、规避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定于2019年6月、7月分别在北京市、青岛市举办“严打”背景下的依法发包分包、防范转包挂靠风险暨操作实务培训班,请相关单位和企业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疑点难点解读

1.民事法律规范的“违约”不纳入违法发包情形
2.进一步区分“转包”与“挂靠”的认定处理,将《办法(试行)》中认定挂靠的几种特殊情形调整到转包项下认定查处
3.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实施认定转包的情形
4.主要管理人员特定阶段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视为转包
5.新增承包单位“转付”工程款认定为转包的情形
6.新增联合体内部认定转包的情形
7.不再保留《办法(试行)》中“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违法分包情形
8.以“专业作业承包人”的称谓替代“劳务分包单位”
9.新增主管部门对司法、审计等部门移送的违法行为或线索进行查处的规定,建立了违法行为认定处理联动机制
10.新增行政处罚追溯期限的规定
11.常见的“挂证”表现及应对之策

(二)如何理解“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法定程序招标”
1.《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解读
(1)缩小工程招标范围的原因及政策走向
(2)《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比分析
(3)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今后如何选择
(4)强制招标与自愿招标的区别
2.如何按照法定程序招标--工程招标全流程案例分析
(1)怎样合法合规地设置资格条件
(2)技术参数、评分因素及标准设置怎样才合理
(3)投标、开标、评标环节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案例分享
(4)定标、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与案例解析

(三)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分包问题
1.工程总承包再发包是否需要招标
2.工程总承包再发包的承包单位能否进行专业分包
3.工程总承包的转包和违法分包认定
4.工程总承包如何加强对分包的管理
5.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过程操作实务
6.EPC总承包,设计 VS 施工,谁更合适
7.设计、施工联合体中标EPC总承包项目的相关问题分析

(四)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目标风险及重点内容
1.对项目设计、项目策划、技术风险与管理
2.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成本、进度风险管理
3.建设工程社会责任、HSE风险管理与劳务管理
4.建设工程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
5.建设工程项目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处置风险管理
6.项目风险管理流程概述
7.识别风险的方法和工具
8.风险的定性、定量分析
9.项目不同阶段风险应对策略
10.房地产危机引发包工头跑路
11.包工头欠债与承包人还款
12.农民工管理
13.用内部承包避免挂靠
14.用劳务分包避免违法分包

二、拟邀专家
1.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执笔人及课题组副组长韩如波老师;
2.中建政研教育科技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特聘专家,中国从用“脚”研究到用“嘴”传授招标采购第一人张斌伟老师。

劳务分包培训

上一篇: 培训体系建设精论
下一篇: 需求挖掘和方案销售


其他相关公开课程:


联系电话:4000504030
24小时热线(微信):
13262638878(华东)
18311088860(华北)
13380305545(华南)
15821558037(华西)
服务投诉:13357915191

 
线上课程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