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给员工评荣誉,什么时候给员工发奖金,搞反了有什么危害吗?我举两个例子来考考大家。某员工主动创新,经常提金点子,虽然没有创造真正的商业价值,但是老板认为精神可嘉,决定奖励一个大红包5000块,好好树立一下典型,你觉得这个红包发的对不对?老板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方法是错误的。因为主动创新是你想倡导的价值观行为,包括合作,主动分享,主动承担责任等等。你想倡导的美好行为都来自于员工渴望做到更好,证明自己价值的内在动机。内在动机有一个很有趣的特点,就是一旦和物质、金钱或加薪、晋升等外部动机挂钩以后,就会被压抑住,而外部的动机会被极大的刺激。
说句大白话就是,一旦你花了钱,奖励了这些美好的行为以后,你就一直要花钱了。如果其他员工也来提个金点子,但是你就不再同样发一个大红包了,大家就很生气,觉得不公平,以后不会再给你主动提创新建议了。对价值观行为需要给的是认可和荣誉。在全部的员工大会上请他上台,由总经理颁发一个叫主动创新奖。这样的奖杯匹配一些很有纪念意义的体验式奖励。比如说请他去公司的总部参观,送他和家人一个烛光晚餐等等,这些都很好。但切不可是一笔直接的奖金或者一个红包。
另外一个例子,如果该员工的行为创造出了具体的商业结果。比如说他创新的产品成为公司的爆款产品,为公司带来了500万的销售额,还有极大的品牌知名度。这个时候公司必须要奖励与此对应的奖金,来奖励这种实实在在的商业贡献,而不是用一个奖杯来打发了事。
总结一下,对行为进行荣誉认可,对商业结果奖励物质奖金,切不可搞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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