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的合肥有家公司,有一个规章制度,员工迟到一次,罚款1000块。正因为这个事件,在网上热议。当记者到这个公司采访的时候,遭遇到这个公司的负责人徐总破口大骂,让要求记者滚蛋。那这个公司的徐总,怎么都没有想到,靠自己的一己之力,竟然让公司到达了高光时刻。后来公司的大股东李总出来向大家道歉,说徐总这个脾气就是有点暴躁,但是他*不是一个坏人,言外之意就是徐总年轻气盛,然后我们也知道,上班迟到肯定不对,略施小惩也是正常的,但是一定要有依据,要有人性,不能往死里抠,你员工迟到一次,罚款1000,那怎么没有员工加班一次,奖励1000?看似是在行使管理权,看似是从严治理,但是这实际上是傲慢、任性和胡来,但是徐总还是希望这个事情能够回归到法制的轨道上来。
一个人连自己是否遵纪守法都没有搞清楚的人,反倒希望他所设计的这个事情能够回归到法制的这个轨道本身,那这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情了。在这个公司,很多员工都在说,每天上班都十几个小时,甚至每天加班到凌晨一两点,这都是正常的事情,但是从来没有加班费。企业要想发展的好,有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这个本身并没有错,但是必须要合法合规,得有人性化。企业的管理,其实核心就是四个字,以人为本。只有这样,公司才能够真正的去激发团队,去激活人才,公司也才能够走得更加长久。其次,这个小伙子在这个公司当中迟到了三次,罚款了3000块钱。那劳动法规定扣除员工的罚金不能超过他总工资的20%。也就是这个小伙子一个月赚15000元,徐总扣他3000元,这才是合理的。这个小伙子一个月的工资到底是多少钱,当时在招聘的时候,承诺的工资是4800元,结果入职之后,合同的约定的工资却是1600元,也就意味着这个小伙子上了一个月的班,一分钱都没有拿到,反而还要给公司倒贴1400元。所以就知道为什么这个小伙子要去找媒体了。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还是那句话,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它的出发点是好的,是希望公司能够正规化,能够系统化。但是企业对于员工的管理一定要合理合法合规。让员工把公司当家,首先要先把员工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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