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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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责权利铁三角如何平衡?

讲师:刘培林   已加入:1424天   关注:2307   


我们常说,如果你想要让某个人去承担责任,就一定要赋予他足够的权利,并给予其所承担责任,对应的利益。企业责权利失衡有下五种情况。

1、权大利小是腐败的根源。权大容易产生腐败,过于集权将容易产生权力寻租,从而进行权钱交易,损公肥私中饱私囊。

2、责大权小,举步维艰。当没有赋予一定的权利时,他便无法去调动管理资源。当一个人只有拥有足够的权力,做事才不会畏手畏脚,从而激发个体全力开展工作。

3、责大利小,无动力资源。当一个人责任大工作任务重,但又没有受到利益驱使,就变成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从而就没有人愿意去当活雷锋,没有人愿意去多付出,很多人干脆选择躺平。

4、责小利大,拿钱不干事。这种情况一般会出现在关系户中,他们往往承担责任非常小而得到的又是最多。他们往往很会制造情绪价值,这种情况在很多企业都非常普遍,他们严重破坏企业的公平竞争氛围。

5、权大责小,不作为。企业虽然赋予了权利,但一个领导干部因为没有能力,或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拥有的权利,其根本是为了企业创造价值,这就是政府经常提出不作为,也是一种腐败行为。

以上可见,责权利是相辅相成的,相互制约相互作用,责权利要对等,才能调动团队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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