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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单位公文基本常识(二)

讲师:陈富元   已加入:19天   关注:10   


15个文种的具体应用
1.决议
从适用范围看,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决议以会议名义发布,其发布的决策事项是对重大问题的处理或重要工作事项,必须经会议讨论通过。
从发文机关看,决议属于党的机关专用文种,且发布层次较高。
从行文方向看,决议属于下行文,一般在会后发布。

2.决定
从适用范围看,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用的决定事项。决定可用于解决重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等问题,也可以用于处理具体的人和事。
从发文机关看,决定既可用于党的机关,也可以用于行政机关,适用于各级机关。
从行文方向看,决定属于下行文。

3.命令(令)
从适用范围看,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的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命令(令)的发布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涉及的多为具体事务,表达高度简洁。包括公布令、行政令、嘉奖令等。
从发文机关看,命令(令)只可用于行政机关及其法定代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能发布,且发布层次较高。党的机关不使用此文种。
从行文方向看,命令(令)属于下行文。

4.公报
从适用范围看,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涉及的内容是党内外、国内外普通关心的重大事项或重要决定。
从发文机关看,公报可用于党的机关,也可以用于行政机关。其中,会议公报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名义发布,联合公报由政党、国家名义发布,统计公报、环境公报等由国家或省区市职能部门发布。发布层次较高。
从行文方向看,公报属于下行文,多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

5.公告
从适用范围看,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重要事项指有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人事、外交等方面的大事;法定事项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公开的事项。
从发文机关看,《条例》虽未明确规定公告的适用范围,但其发布主体限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及被授权的机关。党的机关不使用此文种。
从行文方向看,公告属于下行文,多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与公报相比,公告的内容一般较简要,而公报的内容一般较具体。

6.通告
从适用范围看,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针对社会的某一方面,用于要求一定管辖内的单位、群众了解知晓某些事项。内容具有公开性,但一般非重大事项。
从发文机关看,《条例》》虽未明确规定公告的适用范围,但通告发布主体可以是各级行政机关、人民团体或企事业单位。党的机关一般不使用。

7.意见
从适用范围看,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要对重要问题作出全面中肯的分析,同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需要强调的是,意见作为上行文时,只能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所提意见如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经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列明各方依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上级机关决定。上级机关一般按办事程序和要求办理。
作为下行文的意见。明确要求下级机关贯彻执行。

8.通知
从适用范围看,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批转、转发通知可分为批转性通知、转发性通知,印发性通知三种。
批转性通知可以用于发布下级相关的来文;转发性通知可以用于发布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来文;印发性通知可以用于发布《条例》规定的15个主要文种以外的其他文种,如条例、规定、办法等,也可以用来发布15个主要文种,如意见等。
从发文机关看,通知属党政通用文种,各级机关均可使用,是党政机关使用频率最高、适用范围最广的文种。
从行文方向看,通知可以用作下行文,且是机关内部行文,对本部门、本系统的下级单位有强制约束力;也可以用作平行文,告知有关平级知晓或办理。

9.通报
从适用范围看,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侧重于说明、介绍情况,目的性强。
从发文机关看,通报属于党政机关通用文种,各级机关均可使用。表彰先进时,基层单位多应用通报,而少用决定或命令(令)。
从行文方向看,通报属下行文,也是机关内部行文。

10.报告
从适用范围看,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内容以陈述为主,就已经出现的情况进行汇报或反映,一般发生在事后。
从发文机关看,报告属于党政机关通用文种,各级机关均可使用。
从行文方向看,报告属于上行文,不要求上级机关答复。

11.请示
从适用范围看,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一事一请示,必须是事前请示。
从发文机关看,请示属于党政机关通用文种,各级机关均可使用。
从行文方向看,请示属于上行文,上级机关应给予答复。

12.批复
从适用范围看,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内容必须针对请示事项,表明态度和处理意见。往往与请示相对应。
从发文机关看,批复属于党政机关通用文种,各级机关均可使用。
从行文方向看,批复属于下行文,是对下级机关请示的答复。

13.议案
从适用范围看,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秩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所提内容需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
从发文机关看,议案只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
从行文方向看,议案属于平行文,由各级人民政府发往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

14.函
从使用范围看,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事项。一函一事,可以进行事前、事中或事后商洽或答复。
从发文机关看,函属于党政通用文种,各级机关均可使用。
从行文方向看,函属于平行文,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函与复函往往互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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