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晓艳

任晓艳

人力资源管理讲师

 讲师首页 课程 文章 联系方式

网站首页>名师博客 > 劳动合同

通过签订劳务合同来规避用工风险可行吗?

讲师:任晓艳   已加入:1000天   关注:91   


企业能否通过签订劳务合同规避用工风险的问题。

一、核心观点。

合同名称不重要,重要的是实质内容。即使签订劳务合同。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实质上可能还是劳动合同,无法规避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

二、判断合同实质的要点。

1.主体资格。双方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例如未毕业的实习生、退休人员即使上班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还有身兼数职的自由职业者或工作外包类型也是劳务合同。

2.管理与劳动。如果员工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即使签劳务合同,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3.劳动与业务关系。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一个组成部分。另外,签承揽合同或外包合同,让承揽人、接包人按要求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发包方给付报酬。可约定业务或工作外包,个人对业务成果负责,执行过程中个人不接受甲方公司日常管理和考核。交付验收以工作成果为标准(也可依工作性质计时计件),这样可规避因劳动关系产生的用工风险。

上一篇: HR细化人力管理问题五维度框架
下一篇: 学徒付费学艺起争议,老板收费是否合法?


其他相关热门文章:

其他相关课程:


联系电话:4000504030
24小时热线(微信):
13262638878(华东)
18311088860(华北)
13380305545(华南)
15821558037(华西)
服务投诉:13357915191

 
线上课程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