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小华老师拥有超过十年的企业管理培训经验,并已经与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这些企业来自于各行各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在教育领域,蒋老师与浙江大学、清华大学等知名学府有深厚的合作基础。
在IT互联网行业,蒋老师与阿里巴巴、联想集团等领军企业有紧密的合作。
在建筑与房地产领域,蒋老师与众多如中建五局、湖南中民筑友等知名建筑企业也有深入的合作。
蒋老师还涉及法律领域的培训。学院开设了包括应用法律、司法信息、刑事司法等在内的多个专业,并致力于培养具备法律实务能力的专业人才。这些专业人才不仅具备法律知识,还掌握司法鉴定等技能,能够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辅助工作等。学院的核心课程涵盖了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经济法等多个领域,并注重实践环节的教学,如综合实训、专业实习等。
核心课程概览:法理、宪法、民法、刑法等法律基础课程,辅以行政法实务、经济法概论等应用课程。还包括机动车驾驶等实用技能课程。
主要实践环节:综合实训、专业实习及毕业论文等,为法律专业学生提供全面的实践机会。
一法律专业的培养方向: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扎实法律基础知识,并具备法律服务技能的全面发展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深化:除了基础的法理、宪法、刑法、民法等课程,还涵盖了合同法、刑诉、民诉、婚姻家庭法、律师与公证实务等课程内容。
二法律专业的特色:本专业注重培养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硬件、软件应用和维护的基本原理和技能,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实用型人才。核心课程包括计算机操作训练、程序设计、数据库应用技术等。
三速录专业的培养方向:培养掌握计算机速录技能,能够运用设备进行语音信息实时采集并生成电子文本的技术型人才。核心课程包括中文录入、速录、计算机维护技术等。
第一章 总述
第一条 对中小企业持开放和支持的态度,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文禁止,中小企业均可在各个领域平等参与。
第二章 创业与发展
第二条 在城乡规划中,将指定必要场地和设施用于建设创业基地,为初创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及各类服务。
第三条 鼓励社会资本利用现有开发区资源,投资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园区。
第三章 技术创新支持
第四条 将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并鼓励企业加快技术进步。
第五条 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将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优惠政策。
第六条 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其技术创新项目及为大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可享受贷款贴息政策。
第四章 技术合作与交流
第七条 将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以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
第八条 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提高自主开发能力,并建立公共技术平台。
第五章 税收优惠与财务支持
第九条 中小企业在引进和转化科技成果时,可享受当年实际技术开发费用的抵扣政策。
第十条 鼓励中小企业争创*,对获得特定荣誉的企业,自治区将给予奖励。
第六章 资源节约与市场开拓
第十一条 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支持中小企业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并为其提供出口退税等优惠政策。
第七章 服务体系建设
第十三条 将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服务。
第十四条 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应围绕创业辅导、融资担保等领域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第八章 信用制度与社会服务
第十五条 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完善信用档案数据库,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第十六条 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为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开展培训等活动。
第九章 权益保护与自律组织
第十七条 中小企业的合法财产及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八条 中小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受非法干预,享有自主经营权。
第十章 法律责任与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中小企业管理工作中如出现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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