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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企业管理精英培训资料:提升管理效能与安全生产知识全面指南(面向未来)
发布时间:2025-04-22 19: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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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管控,确保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民用品安全管理条例》,我们对民爆物品的管理做出了详细的解读。希望这些内容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关于民爆物品的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为了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制定了本条例,以加强对民用品的严格管理。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民用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等环节,特别是硝酸铵的销售和购买。这里的民用品指的是用于非军事目的的各种、及其制品,以及、等点火和材。

第三条:对于民用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我们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从事这些活动。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非法持有民用品。

第四条: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品生产和销售的安全监管,而公安机关则负责民用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以及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管。其他相关部门如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和民用航空部门也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民用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第五条:民用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人,他们需要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这些单位需要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相关人安全管理人员,并设置技术防范设施以防止民爆物品的丢失、被盗或被抢。

第六条:任何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都不得从事民爆物品的相关工作。民爆从业单位还需要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确保他们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七条:我们建立了民用品信息系统,采用标识管理来监控民爆物品的流向。所有相关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爆破作业单位都需要建立登记制度,将他们的民爆物品信息录入系统。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对于举报者,相关部门会立即查处并为他们保密,同时给予奖励。

第九条至十七条的内容大致与原文相同,只是进行了一些措辞和表述的微调,以使其更具可读性和流畅性。

(三)申请从事民用品销售的企业,需配备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

(四)企业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确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

第十九条 欲申请民用品销售的企业,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递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该主管部门将在30日内进行审核,并对申请单位的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等经营设施进行实地查验。符合条件的将核发《民用品销售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将书面说明理由。获得销售许可证后,企业还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方可从事民用品的销售活动。企业需在办理工商登记后三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条 民用品的制造企业,凭借《民用品生产许可证》,可以销售其生产的产品。但销售活动不得超出核定的品种和产量。

第二十一条 需要购买民用品的单位,需向所在地县级人民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公安机关将在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发《民用品购买许可证》。购买许可证应明确购买的品种、数量和许可的有效期限。

第二十二条 民用品的购买和销售,需凭借相应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并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销售企业需查验前款规定的许可证和身份证明,按照许可的品种和数量进行销售。

第二十三条 民用品的买卖应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交易,禁止现金或实物交易。销售企业需保存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至少两年以备查证。

第二十四条 销售和购买民用品的企业,需在买卖成交后三日内,向所在地和公安机关备案销售的品种、数量和购买单位。购买单位也需在同一时间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公安机关备案购买的品种和数量。

第二十五条 进出口民用品需经*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批,具体办法由该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和海关总署规定。进出口单位需向相关机关备案进出口的民用品品种和数量。

关于运输:

第二十六条 运输民用品,收货单位需向运达地县级人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包括生产、销售、购买许可证或进出口批准证明等在内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将核发《民用品运输许可证》。运输过程中需凭此证,按照许可的品种和数量进行。

第二十七条 运输民用品需遵守一系列规定,如携带运输许可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装载方式、保持安全车速、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等。

第二十八条 道路运输民用品,需遵守携带运输许可证、车厢内不得载人、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符合标准、悬挂或安装警示标志等规定。出现危险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第二十九条 民用品到达目的地后,收货单位需进行验收并在运输许可证上签注,三日内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第三十条 禁止携带民用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禁止邮寄或夹带民用品。

第三十二条: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必须遵循*公安部门的规定,向相关地方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同时提供能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爆破作业条件的材料。公安机关将在受理申请后的20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核发并书面说明理由。

获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需在完成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活动。并且,这些单位应在完成工商登记后三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爆破作业单位需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需经市级人民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第三十四条:爆破作业单位需按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项目,爆破作业人员则需按其资格等级进行爆破作业。具体的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由*公安部门制定。

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需向爆破作业所在地的市级人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爆破设计和实施方案。公安机关将在20日内审查相关材料,做出决定。这类爆破作业需由相应的安全监理企业进行监理,并由县级人民公安机关负责安全警戒。

第三十六条:爆破作业单位若需要在其他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爆破作业,应事先向作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公安机关报告相关情况。

第三十七条:爆破作业单位应详细记录领取和发放的民用品,且不得超出当班用量。作业后剩余的民用品必须当班退回仓库。相关记录需保存两年以备查。

第三十八条:实施爆破作业时,应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爆破结束后,应及时检查并排除未引爆的民用品。

第三十九条:当爆破作业单位不再使用民用品时,应销毁剩余物品并报县级人民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若发现或拾得无主民用品,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第四十条:民用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设置技术防范设施。

第四十一条:储存民用品需遵守以下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物品需分库储存;专用仓库应指定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和用火,严禁带入其他易燃物品,严禁住宿和其他活动;如发生丢失、被盗、被抢,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第四十二条:在爆破现场临时存放民用品的,应具备存放条件并设专人管理。

第四十三条:如民用品变质或过期,应及时清理并销毁,登记造册并提出方案,报相关部门组织监督销毁。

第四十四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民用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出现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从事爆破作业的,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并处罚款。

第四十五条:生产、销售民用品的企业若有违规行为,如超出许可品种、产量生产销售,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生产作业等,将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根据本条例规定,对于违反道路运输民用品的行为,如果出现特定情形,公安机关将责令改正,并处以5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这些特定情形包括: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民用品运输许可证》、违反相关标准和规范混装、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或安装警示标志、未按指定路线行驶或中途停留未专人看守等。

同样,对于违反规定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果单位未按其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或者实施爆破作业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对于爆破作业人员,如果违反相关标准和规范,情节严重者将被吊销《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对于违反民用品储存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能处以5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对于民用品从业单位的一些违规行为,如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导致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或者未按规定报告相关情况,公安机关将处以2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并可能吊销其许可证。对于治安管理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

如果个人携带民用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邮寄、托运货物中夹带民用品,将面临刑事责任或治安管理处罚,并可能被罚款。对于民用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如果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导致严重后果,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撤职处分。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监督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也将被严肃处理。

关于许可证的规定,附则中详细说明了各类许可证的样式和要求。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企业和相关人员需要按照《民用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安全防范救援常识、岗位技能专业知识等。民爆物品仓库保卫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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