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辐射项目建设:
信访投诉:0515-12369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邮编:224005
二、盐城市环保局主要职责及活动:
1. 政策法规贯彻:我们致力于贯彻执行国家及省里的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拟定全市的环保政策及规划。
2. 统筹协调与监督管理:我们牵头协调全市范围内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 减排目标实施:为实现国家、省设定的减排目标,我们实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核查各地的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4. 资金安排与项目管理:我们提出环保领域的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参与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 源头预防控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审查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 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负责全市的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各类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包括生态示范创建和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7.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等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8. 环境监测与信息发布: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并统一发布全市环境质量信息。
9. 科技合作与宣传教育:组织环保科技研究和国际合作交流,推动环保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和协调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参与环保。
三、盐城市环保局直属单位概览——以盐城市环境监察局(支队)为例:
该局主要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执法检查,拟定全市环境监察行政措施草案、制度、规划,并监督环保方针政策在全市的执行情况。还负责排污申报、收费、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组织环境执法稽查和排污收费稽查等。该局还负责受理环境问题案件,组织全市环保执法检查和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并指导全市环境监察队伍和业务建设。
对于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我们将全力以赴完成。
(二)盐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部门
该部门负责拟定全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的行政措施、制度、规划,并监督其实施。组织全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督查指导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该部门还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包括建设项目、技改项目等资源开发项目和区域经济开发建设项目的初审。在遇到饮用水源环境污染事故时,该部门会应急响应处置,并协调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该部门还负责与市、县环境监察机构的协调工作,并处理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等信访案件。除此之外,该部门还专项负责全市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指导工作。
(三)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站负责全市的环境监测管理工作,并拟定相关的政策、规划、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我们建立了全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和技术规范。我们负责建设并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络,收集、整理、贮存本地区环境监测数据,并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库。我们还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提供相关的监测数据,并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该中心站还负责协调和指导其他行业部门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统一管理全市环境监测机构和从业人员资质,开展业务技术指导等工作。我们还负责市区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及时分析水质变化趋势,为饮用水源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四)盐城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本中心承担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任务,承办“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并制作环保公益广告和环保影视资料片。我们还负责环保网络的运行与维护、环保宣传资料库的建设管理和信息服务工作。
(五)盐城市核与辐射安全和固体废物监管中心
本中心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固体废物的现场监督管理,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我们还贯彻执行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参与制定相关防治规划。我们还负责涉及固体废物、辐射环境项目的审批和现场勘察等工作,并开展全市固体废物资源、辐射污染源的调查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我们管理相关监管网络和组织网络标准化建设,配合实施专业人员资格管理。在发生固体废物、核与辐射事故时,我们负责应急预案的落实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六)盐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盐城市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
本所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环保验收等工作。我们还开展清洁生产审计、ISO14000咨询论证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七)盐城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本所专注于环境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和服务工作。我们致力于提供专业的环境治理解决方案,满足客户的需求。我们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参考资料: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及其相关职责和直属单位信息。
一、关于设立民办学校
为了设立一所民办学校,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筹备和审批流程。需要提交申办报告,明确学校的名称、地址、办学目的和规模等基本信息。还需要提交举办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住址或单位名称、地址等。需要详细说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校产是捐赠性质的,还需要提交捐赠协议,包括捐赠人的信息、捐赠的资产数量、用途和管理方法等。
二、申报材料
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不同的材料。对于申请筹设阶段,需要提交申办报告、举办者信息、资产证明和捐赠协议(如适用)。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则需要提交筹设批准书、筹设情况报告、学校章程、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学校资产证明以及校长、教师和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承诺时限
整个流程需要在3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为每年的2月份和9月份。
四、收费标准
设立民办学校的费用主要包括工本费。
五、政策依据
设立民办学校的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在申办成立教育培训公司时,需要详细咨询当地教育部门和工商部门的流程和要求。
六、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举办者应为本市法人单位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拟任培训机构校长需符合年龄、健康、职称和教育教学经验等要求。还需具备办学启动资金、相对固定的办学场地、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等。
七、申请办学应提交的材料
包括办学申办报告、举办者资格证明文件、校长资格证明文件、办学场地证明、培训机构章程、教学计划、财会人员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购置证明等。
八、培训机构名称规定
培训机构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未经批准,不得使用“中华”、“中国”等字样,也不得称“大学”、“学院”。
九、审批流程
区教委在接收具备资格、符合条件、材料齐备的举办者填写合格的登记表后,正式受理申请。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办学申请作出答复。学校批准成立后,必须建立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运作。同时,区教委会审查举办者的办学条件,包括验资等。培训机构在选择校址时,应考虑全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合理布局,积极到民办教育发展薄弱的偏远地区办学。区教委对在偏远地区办学的培训机构给予扶持。最后,区教委向批准的教育培训机构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完成相关登记手续。试办期满后,经过考核,如果培训机构不符合办学条件,将取消其办学资格并收回办学许可证。盐城职称信息服务平台介绍
盐城地区专业技术人才们有一个不可或缺的职称信息查询平台,那就是盐城职称信息服务平台。此平台是专为盐城地区的技术人才而设立,为他们提供了一个便捷的查询职称信息的途径。
通过盐城职称信息服务平台,用户可以轻松地查找到自己或他人的职称信息。这些信息包括职称的名称、证书编号、评审机构等详细内容。该平台运用了尖端的技术手段和严格的信息审核机制,从而确保了查询结果的*性和可靠性。
用户在使用时,只需输入姓名、证书编号或其他关键信息,系统便能迅速检索出相关的职称信息,并将这些信息清晰地展示在网页上,方便用户查看和下载。
盐城职称信息服务平台不仅便捷,而且高效。无论何时何地,用户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访问此平台,无需亲自到场或提交繁复的申请材料。该平台还提供了在线咨询和服务功能。当用户遇到问题时,可以随时向客服人员寻求帮助,获得及时的解答和支持。
该平台对于盐城地区的技术人才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可靠的职称信息查询渠道,这不仅提高了职称评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还有助于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盐城职称信息服务平台的功能也十分丰富。例如,用户可以在平台上查询到*的职称政策、评审标准、申报条件等信息,以便及时了解职称评审的*动态。平台还提供了职称申报的详细流程和指导,帮助用户顺利完成申报步骤,提高申报成功率。
除此之外,该平台还会发布各类职称培训、考试辅导等相关信息,方便用户报名参加相关培训,从而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用户还可以在平台上进行在线咨询,了解职称评审中的疑问,并可以对平台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平台不断完善。
用户还可以在盐城职称信息服务平台上注册账户,管理个人信息,方便随时查询和更新自己的职称信息。该平台还会及时发布职称评审结果、证书领取通知等公示与公告信息,确保用户能够第一时间了解相关信息。
盐城职称信息服务平台为盐城地区的技术人才提供了一个全面、高效、便捷的职称信息查询和服务平台,对于促进人才的发展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
||
联系电话:4000504030 |
![]() 线上课程关注公众号 |